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起诉离婚要多久能离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夫妻双方在选择离婚时,如果可以协商共同财产的划分、孩子抚养权等离婚事项解决问题是可以通过办理离婚证,很快可以完成离婚。但是由于很多纠纷选择法院起诉离婚可能发费时间就比较长,那么在我国起诉离婚要多久能离?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1、双方已经达成离婚协议,但通过诉讼到法院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一般三个月内审结,由法院出具离婚调解书或者离婚判决书作为离婚凭据(通常是离婚调解书)2、若对方不同意离婚,除非有符合婚姻法第 32条规定的情形,否则只要对方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针对第一次起诉的案件,一般都判决不准许双方离婚。在该判决生效后(若双方均不上诉,在判决作出15 日后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六个月,你可再次诉讼(指第二次起诉,但非指“二审”。所谓二审,是之一审的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若一审法院判决不准许双方离婚,且原告没有有效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的,建议当事人千万不要上诉,因为上诉二审法院基本上都是维持,对当事人而言唯一的结果就是又浪费几个月的时间,拖延了第二次起诉的时间。),再次诉讼人民法院一般都判决准许双方离婚。3、人民法院现在审理民事案件一般都先使用简易程序,若对方不同意离婚,基本上都会在三个月之内结案(简易程序的概念是审理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在司法实践中每个法院的具体情况有一定的差异,有的法院判决不准许双方离婚的案件有时可能会在一个月内甚至一周内结案(例如上海部分法院的速裁庭审理的案件)。若人民法院在简易程序中未能审结案件,可转入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审理,但一般情况下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就意味着法院准备判决离婚,只是因为案情复杂,无法再三个月内审理完毕,所以普通程序也不见得是坏事。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三个月内离婚,但是在第一次起诉一方不同意离婚,基本都会离婚失败,在第二次能够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法院宣布夫妻感情破裂也就是离婚会多花费六个月的时间,具体情况还是要结合审判法院的自身实际。



·事实婚姻 新婚姻法是否承认?
    在我国,公民之间要建立夫妻关系,应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双方就是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婚姻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但现实中会有一些未领取结婚证,却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对外也宣称为夫妻关系的情形,这种事实婚姻 新婚姻法是否承认?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事实婚姻新婚姻法是否承认?不承认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


·离婚后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


·离婚争取儿子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
    离婚争取儿子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1、年龄在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主要是因为两周以下的子女处于哺乳期,原则上女方抚养对子女的成长更为有利。但是原则上女方抚养,也不是绝对的,有些情况下也会排除女方抚养的可能。例如,女方有传染性疾病、有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利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的,尽管子女在两周岁以下,也有可能由男方直接抚养。2、两周...


·离婚协议怎样才有效
    离婚协议虽然不受《合同法》调整,但在某些时候我们其实是可以根据合同法对合同的规定来看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只有生效了的离婚协议,才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那么离婚协议怎样才有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协议怎样才有效 离婚协议,是指婚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债务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协议书。所以,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离婚、子女抚...


·一、请求离婚时补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请求离婚时补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依据规定,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具体条件如下: 1、夫妻已经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分别所有 (1)夫妻双方采取约定的分别财产制是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依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能够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前提是双方婚内财产是明确约定好分别所有的,即在约定财产制下,才有协商是否能多给一笔离婚经济补偿的可能;如果夫妻财产是采用法定财...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怎样的?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怎样的? ?一、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相关法律规定:...


·涉外离婚纠纷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在涉外离婚中具体的方式也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如果是遇到涉外离婚纠纷的话,就必然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了,那么这个时候当事人该如何确定涉外离婚纠纷案件的管辖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涉外离婚纠纷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


·夫妻有什么理由可以起诉离婚
    若夫妻一方要想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话,则此时一定要先了解清楚,自己的情况是否满足法律中规定的起诉离婚的理由,要是不满足的话自然也就不能诉讼离婚了。那具体而言,夫妻有什么理由可以起诉离婚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夫妻有什么理由可以起诉离婚 凡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