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就离婚程序上来看,协议离婚的程序比诉讼离婚的程序要简单的多,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想要离婚的夫妻首先选择协议方式来办离婚手续了。当然既然选择了协议方式办离婚,自然要先搞清楚办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规定,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具体如下: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2、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査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3、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査处理表》和《离婚证》。6、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成当按指纹。该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二、协议离婚的条件
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离婚,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1、具有合法登记的夫妻关系。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2、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辨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只有一方的意愿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如果一方想离婚,但对方不想离婚,又不能协商的,只能到法院进行诉讼。
4、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财产分割及子女的抚养达成协议。这也是离婚协议的实质内容所在。往往双方当事人在这个问题上能否达成一致直接决定了离婚协议能否达成。也就是说,双方仅仅有离婚的合意的是不够的,还必须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哪怕其中的任何一点无法达成一致,该离婚协议也是无法成立的,当事人仍然需要去法院进行诉讼。
5、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利,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因此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即申请、审查以及登记。不过需要注意也不是所有提出申请离婚的夫妻最终都是可以领取到离婚证,一般在材料准备上不齐全或者不满足协议离婚条件的,这些情况下自然不能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开庭不去会怎么样
    离婚开庭不去会怎么样 一、离婚开庭不去会怎么样 首先在离婚案件开庭时,原告和被告一般都必须亲自到庭。 离婚案开庭不去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被告未到场,由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一般须出庭参加诉讼,被告如果不出庭的,法院一般会向被告发出传票,如果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或者在司法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被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


·一方起诉离婚一般多久开庭?
    夫妻双方,是由当初的两情相悦而走到一起,但是有些到后来也有可能会分离,那便是离婚。离婚可能是双方都达成协议,然后和平分手,但是有时候不一定是两情相愿的,所以其中想离婚的一方便要通过起诉来结束这段婚姻。那么如果一方已经提出起诉了,起诉离婚一般多久开庭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


·拐卖妇女罪六个情形分别是什么
    拐卖妇女罪六个情形分别是什么拐卖妇女罪,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的行为。本罪的对象限于妇女。妇女是指年满14周岁的女性。这里的妇女儿童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既可以是与行为人无任何关系的,也可以是行为人的妻子、子女及其他亲属;既可以是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也可以是没有合法身份证明的。行为人实施了拐卖妇女的行为是本罪的关键所在...


·离婚了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
    ,孩子抚养权归属主要综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以及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等方面考虑,因此,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但毕竟孩子只有一个,那么究竟离婚了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离婚时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具体办法。 夫妻双方离婚后,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的确定,通常有两种方法确定: 一是通过双方协商达成抚养协议,由一方抚养,不存在孩子...


·一、妻子将夫妻共有财产卖给第三人后果是什么?
    一、妻子将夫妻共有财产卖给第三人后果是什么妻子侵犯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是对给丈夫造成的损失要进行赔偿,所以,妻子的这种做法肯定是不会触犯刑法的,但是,其实妻子擅自处理的共有财产的这一部分会被认定为无效的,不过,第三人善意取得的,合法权益,也受到法律的保护,最终相应的赔偿都有妻子个人承担。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离婚财产协议不合理可以起诉吗
    有的人在与配偶离婚的时候,只顾着尽快的解除婚姻关系,实际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时候没有怎么注意,签了字之后才发现其中的条款不合理,甚至有那种严重影响到自己利益的事情。那在这种离婚财产协议不合理的情况下可以起诉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财产协议不合理可以起诉吗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


·离婚后一人一个孩子,两个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怎么解决
    离婚后一人一个孩子,两个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怎么解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依据民...


·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怎么确定
     起诉离婚的时候,当事人首先需要确定实际的管辖法院,因为我国法院众多,但并不是任何一个法院都可以对你的离婚案件进行管辖。那到底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怎么确定?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案件中一些特别情形的法院管辖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对下落不...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