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女方可以争取其中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孩子,对于任何一个母亲来说,都是生命当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即使在婚姻生活当中,夫妻关系破裂以后,对母亲来说,孩子的抚养权将是母亲争夺的最重要的一个东西。并且对于很多夫妻来说,可能结婚以后孩子有两个,当其中一个判给另一方后,可能作为母亲也想争夺其中一个孩子的抚养权。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离婚后女方可以争取其中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女方可以争取其中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吗?

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具有以下情况,女方会在争取抚养权方面有很大的优势: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

(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七)、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八)、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综上,如果女方要争取到抚养权,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找到对自己有利的方面,如果还有确定的证据的话,在法院的判决中会占有很大的优势。

二、变更抚养权有哪些条件?

并不是在离婚的时候争取的抚养权就一直拥有孩子的抚养权了。根据法律的规定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以上就是对,离婚后女方可以争取其中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吗的详细介绍。一般来说,其实在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如果孩子小于两周岁的话,孩子的抚养权会直接判给母亲。但是对大于两周岁的孩子或者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来说,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尽量选择一个,适合孩子生活的一个好的生活条件。不过如果一个孩子判给了男方,另一个孩子一般情况下也会判给女方的。


·申请国家赔偿不理睬应该怎么办?
    国家赔偿,顾名思义就是国家对于公民个人所进行的一种赔偿。当然,这种赔偿,肯定不是无条件的,需要国家做错事情,具有违法行为才能够进行赔偿。而有时候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申请国家赔偿,结果是不予受理。那么申请国家赔偿不理睬应该怎么办?下面为您介绍。一、申请国家赔偿不予受理怎么办?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一、刑事法院如何认定重婚罪?
    一、刑事法院如何认定重婚罪?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


·离异子女探视权是如何规定的?
    离异子女探视权是如何规定的?只要孩子不拒绝父母探视,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方为永久。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


·国家赔偿实行的是哪种归责原则
    一、国家赔偿实行的是哪种归责原则《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来,《国家赔偿法》采取的是违法责任原则。违法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违反归责法律造成他人权益损害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以行为违法为归责标准,而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


·家庭暴力怎么收集证据
    家庭暴力怎么收集证据家庭暴力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再被世人作为家丑隐藏起来。越来越多的人勇敢地站了出来,与其作斗争。但是,家庭暴力离婚案件有一个难点就是家庭暴力证据的收集,许多人在医院检查验伤时大多都会以摔伤等遮盖过去,这就造成了家庭暴力证据的收集难度大。那么,家庭暴力怎么收集证据?遭遇家暴应该这么做呢?律师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一、家庭暴力证据收集1、涉及家庭暴力离婚案件,受害人...


·夫妻一方过错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因为一方出轨、家暴等过错而离婚的案例已经是屡见不鲜了,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也对这样的情况进行了规定,以保证无过错方的合法利益受到保护,同时在一定程度上给予过错方一定的惩罚,保证社会的公序良俗。那么,夫妻一方过错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解答。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夫妻婚后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原...


·父母离婚一方不出抚养费有探视权吗?
    父母离婚一方不出抚养费有探视权吗离婚后一方不需要对方付孩子抚养费,是权利的放弃;但对方的探视权属法定的,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不能因此剥夺,对方仍有探视权。二、探视权内容有哪些?(一) 探视的时间 时间可以由双方父母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般探视到子女成年时。子女成年以后就可以自己决定了。(二) 探视的方式 包括探望性探视和逗留式探视。探望性...


·离婚两岁半孩子抚养权应该归谁
    离婚两岁半孩子抚养权应该归谁?1、子女抚养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即小孩的抚养权关键是看小孩由谁抚养对小孩的成长生活更为有利。2、 孩子尚在哺乳期,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孩子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一般由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