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要强制探视子女可以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子女一般都是父母的重心,当父母分开之后孩子归属于一方,另一方有责任承担一定的费用,并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如果这一方拒不承担相应的责任,或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允许,都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接下来让我们了解一下关于强制探视子女的一些情况吧。
一、对强制探视的规定
《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该规定,对探望权赋予了提起强制执行的效力,同时也规定了有关探望权的判决和裁定是执行根据。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因为探望权纠纷案件涉及人身问题,如果执行不当,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伤害。此外,如果子女已满10岁,对是否进行探望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认识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应当强制执行探望权。
二、我国探望权行使方式
《婚姻法》第38条第二款规定了确定探望的时间、方式的两种途径:“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上面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规定了父母协议和法院判决两种方式,并且确定了“协议优先” 的原则。按照协议优先的原则,父母应该先通过协商确定探望的时间和方式。在协议时双方应该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基本原则,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探望时间和方式。父母是探望权的利害关系人,直接抚养方是子女的监护人,由父母协议,可以有效平衡父母和子女三方面的权益,妥当地安排探望的时间和方式,父母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协议也容易得到执行。因此相对于法院判决具有优先性。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父母是因为感情破裂解除婚姻关系,父母在协商时可能会过多考虑自己的利益,故意提出不合理的探望时间、方式。有些直接抚养一方甚至拒绝就探望的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如果父母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或者直接抚养一方拒绝协商,探望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确定探望的时间和方式。法院应当受理探望权人的请求,依法就探望的时间和方式作出判决。法院在判决中应对探望权的安排作出明确确定,增强可操作性,以免当事人在执行时发生争议。还应该指出的是,探望权人按照协议或法院判决具体探望时,还应该考虑子女的意志。如果子女在约定或判决的探望时间不同意,探望权人不得强行探望。如果行使探望权的父母一方身体健康、经济状况等条件发生变化,需要对原定的探望方式进行变更的,应先由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另行起诉,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决。夫妻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还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抚养责任的,如果行使探望权的一方被拒绝,无法协商,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由法院作出具体安排。一般来说,需要由夫妻双方和子女协商沟通,解决好离异后孩子的抚养问题。



·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归男方由女方抚养吗?
    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归男方由女方抚养吗?抚养权归男方应当由男方抚养,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


·母亲不抚养去哪里告她?
    母亲不抚养去哪里告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国家赔偿受案范围具体有哪些?
     国家赔偿受案范围具体有哪些? (一)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


·重婚罪婚前财产怎么判?
    一、重婚罪婚前财产怎么判?婚前财产不可以分割处理,如果一方被定为重婚罪,将会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损失赔偿,如果有小孩,还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夫妻一方有婚外情,有外遇的,在分割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因此,面对婚外情,除了做出努力挽回之外,还需...


·南京离婚官司多少钱?
    婚姻对于人们来说是神圣而庄严的,但是由于夫妻双方组建家庭的原因和各自的生活背景各不相同,离婚也是十分常见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其中的诉讼离婚虽然可以获得划分财产与其他事项的权威判决,但是成本显然比较高。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关于南京离婚官司多少钱的相关资料。 一、离婚官司多少钱 1、打离婚官司离婚诉讼费用 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的规定,诉讼...


·申请离婚财产官司可以个人起诉吗,起诉条件是什么?
     夫妻双方如果在感情破裂想要离婚的时候,就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说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的问题,在离婚时夫妇双方财产分割的时候,没有特殊情况的时候,就是平分,但是如果有就要申请离婚起诉,那么申请离婚财产官司可以个人起诉吗?起诉条件是什么呢?下面的我们来为您整理。 一、申请离婚财产官司的条件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


·办理结婚证时一人结婚一人没有结婚算重婚吗?
    办理结婚证时一人结婚一人没有结婚算重婚吗?算重婚,已经构成了法定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


·书写离婚协议书有格式吗?
    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无法解决的话,很可能会走的离婚这一步。对于双方来说,最好能够协议离婚,这样省事省力,也不会带来太多麻烦。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需要书写一份离婚协议书,这对于离婚双方来说十分重要。那么,书写离婚协议书有格式吗?下面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书写离婚协议书有格式吗? 离婚协议书有一定的规范要求。自己也可以书写,离婚协议要就子女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