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双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婚姻关系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应该是坦诚的,最起码夫妻双方之间一定要相互尊重,这样才能维持好稳定的婚姻关系,创造一个和谐的家庭。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夫妻在婚姻过程当中的实际情况却是双方都存在出轨的行为,表面为一个家庭,实际上是各过各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夫妻双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夫妻双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离婚时,会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区分开来,夫妻可以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出轨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夫妻一方出轨的,法律上通常认定双方感情破裂。若此时起诉离婚,即使被告不同意离婚,在原告坚持离婚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也会判决离婚。

因出轨导致离婚的,原则上不影响共有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的行为只有《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92条规定的: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但是,一方出轨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的忠诚义务,所以,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这一点在司法实践中是有真实案例可寻的。

最后,出轨行为不影响子女抚养权的取得。法律上会综合考量比较双方各方面的条件,以孩子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健康成长为原则。大人的感情纠葛不是断定孩子抚养权归谁的必要条件,所以,出轨并不影响子女抚养权问题。

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看出,如果夫妻双方都存在出轨行为的话,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平等进行分割。其实在实际生活当中,如果夫妻双方都有出轨要离婚的话,可以自行协商进行离婚,毕竟在婚姻生活中双方都有过错。


·当婚姻生活出现裂痕
    当婚姻生活出现裂痕,很多人选择离婚。离婚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用时较短。但是也会存在孩子抚养权的争取问题。如果想要变更抚养权,协议离婚小孩抚养权可以争取到吗?小面我们收集了相关法律知识,为您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


·什么是无理由离婚,无理由离婚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男女要想结束婚姻关系,既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不过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需要提出具体的离婚理由,在现实中还有有一种情况是无理由离婚。那到底什么是无理由离婚?产生原因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 一、什么是无理由离婚 无理由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和办理离婚手续时,没有明确的离婚理由。与早期因为“有外遇”“夫妻不和”导致离婚的现象形成明显对比。 二、无理由离婚产生...


·协议离婚要什么条件,需要多长时间
    选择协议方式离婚的,相对来讲可以节省当事人很多的时间、精力。但此时,虽然不同于诉讼离婚,也是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之后,夫妻才能离婚结束婚姻关系。那究竟协议离婚要什么条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协议离婚要什么条件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我国协议离婚的条件包括...


·如何判定形成抚养关系?
    抚养关系毋庸置疑,从字面上的解释就是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权利和义务,而且这种关系不能因为婚姻关系的破裂而终止。但是有一种抚养关系很难界定,就是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关系,那么,在我国,法律是如何判定形成抚养关系?我们为您整理如下:如何判定形成抚养关系《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


·女方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制度
    夫妻双方离婚以后的财产分割问题,这本来就是双方正常合法的权益。但是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在婚姻法当中有法律依据,也不是其中哪一方随随便便就可以说了算的。而且有的时候,如果男方家庭条件比较好,女方如果要离婚的时候分割财产的话,不是所有的财产都会平等分割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女方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制度? 一、女方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制度? 对于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法院的处...


·一、福建计生抚养费征收规定是什么?
    一、福建计生抚养费征收规定是什么? 福建计生抚养费征收规定是对违法生育的城镇居民按照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超过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实际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农村居民按照当地乡镇农村居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超过当地乡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二至六...


·如果是法庭判离婚在登记都需要什么?
    如果是法庭判离婚在登记都需要什么?如果是法庭判离婚在登记都需要原告方的身份证的原件,而这种身份证原件是需要由当事人来进行,一个审核的审核完毕之后就立刻的归还给原告,绝对不会进行一个扣押,还有就是双方夫妻之间存在着夫妻关系的这样的一种证明文件。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需要提交起诉书以及以下相关的证据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


·一方起诉离婚一次判离婚吗
    如果是通过诉讼的离婚案件,一方不同意,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除非给出十分强有力的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那么一方起诉离婚一次判离婚吗,这个问题由我们通过下文为您详细说明。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法院不必然会判决你们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如何没有以下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 我国...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