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纠纷的索赔技巧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经常会发生摩擦,从而产生劳动合同纠纷。而劳动合同纠纷通常都会涉及到赔偿问题,那么,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纠纷索赔当中应该掌握哪些技巧?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劳动者在提起仲裁时需要掌握的技巧有以下几点:
(1)要明确了解自己能请求的赔偿项目,做到不遗漏请求的项目;(2)所有的赔偿项目在没有确切把握的情况下,申请数额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尽量多请求,不要到了仲裁阶段,被仲裁庭裁决,由于原告只申请了一个较小的数额,视为对自己民事权利的自由处分,吃了哑巴亏,这在多数的劳动者的裁决书,经常看到,包括律师的裁决书中。(3)较多的劳动者在计算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二倍赔偿金时,存在小申请赔偿数额的情况,工资标准法律上指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但从实务上来说,应该要略高于这个工资水平,因为工资的组成,包括有加班工资、福利等,并不是纯指实发在银行卡上的工资总数。从另一方面来讲,工资的多少是由单位来举证的,看到劳动者在少申请的情况下,单位故意不提供工资单,劳动者还没有醒悟自己已经吃亏了。一般只有在劳动者申请过高时,单位不得不提供工资条。(4)劳动者首先要确认单位是否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这样的情况,必须要注意了,法律规定是二倍的赔偿金(也是按照规定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基础上再加一倍),而大部分的劳动者只知道请求经济补偿金,很可惜,没有请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二倍的赔偿金,以致给自己造成较大的损失。(5)在计算经济补偿的期限时,要适当的提前自己的入厂时间,适当的退后自己的离职时间,这些也是计算二倍工资及赔偿金的依据,目前,还有大多数的单位,存在管理混乱的现象,没有新员工亲自签名确认的入职表,以及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单位也不配合出具相关的书面证明,这样做,就会迫使单位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这也是对管理不规范的一个惩罚,最大限度的保护劳动者的利益。(6)劳动者要学会保存好证据,特别是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这些证据一定要想方设法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不要轻信单位的所谓劝告,造成自己在仲裁时无证可举。(7)要注意,如果有加班的事实,要大胆的请求加班费,到时,仲裁庭会要单位提供考勤记录。最后,您要知道,你请求的项目和赔偿数额有没有法律依据,能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与你最后的裁决结果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的,这是两码事,也就是说请求和裁决并不对立,得不到支持对你也是没有任何的损失。以上七点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索赔技巧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在劳动合同纠纷当中仅仅是了解以上内容还是不够的,如果你有需要。


·员工如果想要和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话
    员工如果想要和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话,当然,首先要做的肯定就是提前和用人单位协商。当然也有一部分的公司,因为人手暂时紧缺,所以对于员工提出来的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请求不予同意,有些员工遇到这种情况以后就不知道在我国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在我国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正如普通合同有解除情况一样,劳动合同在出现无法维持情形时也要解除...


·在劳动期限即将届满之前,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之后续签劳动
    在劳动期限即将届满之前,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之后续签劳动合同,但这个续签并不是双方达成了一致就完了,而是要实实在在的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才行。那实践中,这个劳动合同该怎么续签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该怎么续签 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续签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


·深圳工伤认定要什么材料
    生活中工伤认定对我们日后的维权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当我们在申请专业的鉴定机构对我们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并不是说提交了鉴定申请书以后就可以进行鉴定了。工伤鉴定还需要递交相关的材料和证明以后才可以进行工伤鉴定。下面我们将针对深圳工伤认定要什么材料为您做出详细介绍。 深圳工伤认定要什么材料? 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


·公司拖欠工资找什么部门处理
    公司拖欠工资找什么部门处理建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


·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
    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 一、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或应当在协商不成后60日内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局在受理投诉后会根据事实作出处理的,但投诉前要做好证据材料搜集,如合同,工资卡,值班记录(打卡记录)等。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


·不能直接确定劳动关系后怎么办?
    用人单位需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据,但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有少部分单位处于种种原因,故意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时处于不利地位,不能确定劳动关系后怎么办,有什么间接证据被法院认可双方的劳动关系,下面我们简单和您聊一聊。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


·确立劳动关系一般是劳动关系双方产生争议时所用到的一种程序
    确立劳动关系一般是劳动关系双方产生争议时所用到的一种程序,只有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才会有下一步的劳动争议诉讼存在。所以,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证据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那确立劳动关系涉及相关法律都有哪些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 对劳动关系的确认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来确认的,那么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是: 1、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


·工伤鉴定等级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尽管说员工遇到工伤以后,不管是工伤认定还是工伤鉴定,都是一个比较繁琐的过程。但是无论如何,为了自己能够得到比较合理的赔偿,劳动者本身必须进行工伤鉴定,按照工伤鉴定的结果来对用人单位进行索赔。下文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工伤鉴定等级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鉴定等级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