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水利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如何解决?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水利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如何解决?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所谓对质量的要求就是在“安全、适用、美观、经济”方面的要求,水利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重大,关系到人民社会生活和国家的经济发展。我国现阶段的水利工程仍然存在着许多质量问题,那么水利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呢?
一、存在的问题
1、缺乏施工质量管理的意识 在现阶段的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少施工建设单位在面对施工进度与质量之间产生的冲突时,时常会因为经济利益等的关系或是轻视了质量管理的部分,而是把进度放置第一位,造成了工程节约投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的问题出现,质量第一也就成为一句空话了,致使工程质量的事故发生。 2、项目繁重,单项工程量大 水利工程的施工建设具有规模大、项目多、工程量大等的特点,其行业特征也就决定了建设单位倘若选择了专业水利工程施工建设队伍进行施工,势必会增加工程建设的成本。所以,不少建设单位处于对利益的考虑,通常会选用一些非专业性的建设队伍进行施工建设,造成了工程建设智能不能得到有效地保证。3、质量管理人才的匮乏 高质量工程的管理离不开高水平的管理人才,但是在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过程中,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一些水利工程施工设计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较为匮乏,业务水平的整体不高等现象,若是遇到了较为复杂地专业技术问题,施工人员也就难以应付,不能有效的处理其问题。出现这类问题的原因与人才培养时的费用相关,还与水利工程的建设工期、环境等有关,人才的流失现象也是十分严重,通常一段时间就应更新一批技术的人才,所有的培训、经验等都需要重新的积累。4、行政干预和资金不足5、现阶段,我国水利工程建设中政企不分、行政干预问题严重。就整个建筑行业来说,质量管理与质量监管部门的关系不顺,管理部门重在盈利,针对工程办了监理公司等,规定检验试验必须在他们那里进行。这样质量管理部门具有了执法者和经营者的双重身份,自己监督自己,很难明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工程质量监督也就无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符。同时有些工程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是上下级或者协作的关系,如果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监理单位很难做到公平公正。另外资金不足、资金运作存在问题,建设方为了降低工程成本随意压价并让承包方垫资,长期拖欠工程款项,使得工程建设质量无法保障。6、项目法人责任制不够落实 一是有些项目法人责任主体出现缺位现象,没有真正树立项目第一责任人的观念;二是有些项目法人单位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不高,对国家的法律法规懂得不多、理解不深、执行不够,甚至存在有法不依、规避监督和不执行法定的建设程序等问题;既没接受过专业知识教育,也没水利工程建设经验,缺乏应有的理论和技能培训,缺乏起码的从业资格;三是项目法人组织结构不合理,在项目相对较多的情况下,各部门人员在多个项目身兼多个职务,苦于分身乏力,要求其认真细致的对某一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四是部分项目法人的自我约束机制不完善,落实不到位,管理不规范。
二、解决方向
1、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意识 企业的各层次都应将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作为基本的职责,不管效益、工期都应把工程质量放置首位。企业的管理者应有足够的质量意识,建立系统化的质量管理体系。从企业的内容抓起,成立优质的项目班子,挑选高质量的施工队伍,设计高层次的施工方案,进一步的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放置重要位置。高层的管理者应树立精品工程的意识,为激励员工采取目标考核等的方法,借助奖惩提升全体施工人员质量的意识。此外,还应实行工程质量终身制,工程质量第一负责人是项目的经理,提升项目的经理对质量监督管理的力度。另外还应在工程施工中,提升监管人员对施工材料及质量地检验力度,购置先进的检测仪器,采取新方法、新技术等,并且定期培训检测人员,使得他们充分掌握先进的检测手段,保证其检测数据的真实有效,进而控制工程建设质量。2、完善质量管理的体系 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不仅要树立相关质量管理的意识,还应完善管理体系。首先应加强项目法人的质量意识,提升管理的力度,严格贯彻项目法人的责任制。做到将政企分开,政府管理变为间接的管理,充分起到市场调节的作用。其次,规范项目法人设立的程序,建立完善地项目法人培选制度,并且设立相关考核的机制,保证项目法人的素质到位、权利到位、职责到位。再次,规范管理过程,按章办事。在水利工程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公司设立的规章制度,保证工程顺利的实施。最后还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监管及培训,落实相关责任制,提升责任人的质量及责任的意识。3、严格把控施工材料的质量关口 在水利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离不开原材料等。因此在正式的施工之前,应严格的检查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购配件进场前的质量,并且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相关建筑材料的报验单,产品的合格证等。除此之外,施工单位还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质量检验的标准进行评定,由专业监理人员进行二次检查,合格之后便可进场。4、创新技术,提高质量 不断的探索过程质量管理的新途径,积极探索先进的科学管理措施是水利工程工作者共同追求的目标,只有不断的学习、探索、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的技术,完善企业的管理和技术的标准,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高效、优质,依靠科技的创新提升工程质量。在基本保证质量问题的基础上,勇于创新、实践,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投入到工程建设中,进而提升工程建设的质量。5、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施工是形成工程质量的决定性环节之一。施工单位质量控制和管理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和基础。一要完善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实行质量“三检制”,并使该体系正常、有效运转。二要从操作人员、建筑材料、施工机械、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环境五个方面做好施工工序质量控制。三要对工程施工环节进行严格的动态控制,做到施工前主动控制,施工中认真检查、施工后严格把关的质量控制措施。四要加强施工单位内部管理,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精心施工。上述文章中,我们具体分析了目前水利工程所存在的六大问题,也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五大解决方案,重点和关键还是在于管理体系,有了好的管理就能解决质量问题、人员分配问题从而加强创新达到综合水平的上升。



·发生工伤可以司法鉴定吗?
    在现代这个社会,经常可以在日常生活中看到一些人发生工伤,很多人担心工伤赔偿的问题,毕竟这是关系到自己利益的一个重大的问题,值得重视。也有很多人不了解工伤的相关知识,比如说发生工伤可以司法鉴定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发生工伤可以司法鉴定吗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发生工伤可以司法鉴定吗? 是可以的。 二、司法鉴定的流程 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
    在我们工作的地方经常发生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但是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后果会变成怎样,没有多少人会去在意。今天为您整理关于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以及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 ,希望能帮助您。 一、员工劳动合同到期通知时间; 1、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打算续签,是需要提前1个月通知(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还是合同到期当天通知(不用支付待通知金)? 2、劳动合同到期,公...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1、事故调查 2、事故原因分析 3、制订事故处理方案 4、事故处理 5、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 二、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 1、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 2、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 3、有关技术文件和档案 4、相关的法规 三、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有哪些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直接经济损...


·工程质量检验方法有哪些
    工程质量检验方法有哪些?我们在需要进行工程建设的时候一般都承包给专业的工程团队进行建设,双方签订合同之后,明确双方的义务责任,按照合同内容履行责任义务。最后工程建设完成了,我们再去进行验收。那么工程质量检验方法有哪些?我们一起来看看。 工程质量检查方法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规定的方法和检查工作的实际经验,对一般建筑工 程质量可归纳出看、摸、敲、照、靠、吊、量、套等八种检查方...


·广东省女职工保护法规定是怎样的
    由于女职工身体的特殊性,我国法律是对女职工做了明确的保护的,但是由于每个地方情况不同,因此,不同的地方对于女职工保护的规定可能也不一样。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了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供您阅读。 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切实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


·一、实习期离职要提前几天劳动合同里是没有实习期这一说法的,只
    一、实习期离职要提前几天劳动合同里是没有实习期这一说法的,只有试用期,而试用期是在正式合同里的。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可以提出辞职,正式期提前30天。所以实习期辞职,提前三天就可以了。二、试用期与实习期的不同:1、身份不同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而处于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2、目的不同在试用期间,主要体现用人单位目的,即为了得到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在实习期间,...


·工路工程质量是什么?
    工路工程质量是什么意思?在生活中我们最常见的就是公路,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公路。那么我国是把公路分为很多个等级的,例如乡村公路,国家道路等等。那么这些公路的等级是依据什么划分的呢?相信您对这个问题很感兴趣,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关于工路工程质量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公路工程质量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是按照公路工程的施工标准、施工团队等一系列因素所造成的。那么我国...


·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不给员工违法吗?
    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不给员工违法吗?公司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属于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必须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不然,劳动者要及时与公司人事部沟通,索要劳动合同书。公司不给你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