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七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当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用人单位的赔偿,但是需要在当地制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自己的伤情属于哪个等级,才好判断怎么协商赔偿问题,那么2017七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七级工伤鉴定标准


1、轻度智力障碍。

2、三肢瘫(肌力4级)。

3、单肢瘫(肌力3级)。


4、轻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5、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6、一侧面神经完全性麻痹。

7、中度尿崩症。

8、面部瘢痕形成30cm2以上,明显影响容貌。

9、面部轻度毁容。

10、唇缺损累计长度大于上唇或下唇长度。

11、外鼻部缺损2/3以上或严重畸形。

12、一眼球缺失,或一眼球萎缩具有手术摘除适应征。

13、双眼低视力1级。

14、双眼视野≤48%(或半径≤30°)。

15、双侧耳廓缺失或极重度畸形。

16、双耳损伤,一耳听力损失≥71dbhl,另一耳听力损失≥56dbhl。

17、舌体缺失1/2以上。

18、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ⅲ度。

19、器质性失音。

20、局限性脓胸行部分胸廓成形术。

21、一肺叶切除。

22、肺功能轻度损伤。

23、食管重建术后并返流食管炎。

24、肝切除1/3以上。

25、轻度肝功能损害。

26、胰切除1/3以上。

27、小肠(包括回盲部)切除1/2以上。

28、结肠大部分切除。

29、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30、一侧肾切除。

31、肾损伤性高血压。

32、输尿管损伤行代替术或改道术。

33、膀胱大部分切除术。

34、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35、子宫全切除或次全切除。

36、阴道瘢痕狭窄(不能通过两横指)。

37、骨盆环骨折畸形愈合,遗有双下肢相对长度相差8cm以上。

38、双手十指缺失50%以上或功能丧失60%以上。

39、双手掌缺失30%以上。

40、肩、肘腕关节中之一关节功能完全丧失。2.7.41股骨、胫骨干骨折遗有畸形,成角>40°或旋转>40°。

42、下肢骨折,遗有8cm以上短缩畸形。

43、髋、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44、双足十趾缺失75%以上或十趾功能完全丧失。

45、一足跖跗关节以上缺失。

46、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0以上。

员工在受伤后一定要进行工伤鉴定,在受伤员工和用人单位协商赔偿的时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依据,而且员工对于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更多问题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劳动者能得到赔偿吗?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是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也是劳动者再就业以及享受失业相关政策的依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有义务为劳动者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并办理相关的手续,一旦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会对劳动者的权益造成一定的损失,我们根据这个问题整理了与之相关的材料。 1、用人单位是否需要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除了竞业条款或者培训协议外,用人单位不得和劳动者约定其他违约金。劳动者违约的,需要依法支付对应的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


·加班超四小时工资怎么算
    加班超过4小时工资怎么算的应按小时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休。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4小时的,应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200%支付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4小时的,应按不低...


·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
    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 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及释义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释义:...


·劳动者解除合同需要原件吗
    劳动者解除合同需要原件吗 一、解除合同需要原件吗 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原件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保存所属的一份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


·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毁约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毁约吗?没有签劳合同是可以毁约的,而且没有合同也没有违约的情形。劳劝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企业拆迁职工有何受益?
    企业拆迁职工有何受益? 一、企业拆迁职工有何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因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


·工程质量合格不合格是怎么划分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各种工程建
    工程质量合格不合格是怎么划分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各种工程建筑着我们的城市,让我们的城市变得更加繁荣发达。我们知道建筑高楼大厦的时候都必须要保证工程的质量的,毕竟工程的安全也是人民群众的安全,那么,工程质量合格不合格是怎么划分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划分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