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夫妻的公司怎么处理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夫妻要是在结婚之后发展的比较好的话,可能会自己做生意开公司,然而这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就会比较多了,其中一起开的公司就算是其中比较特殊的一种。那在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中,对于夫妻的公司要怎么处理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夫妻公司”是指股东仅为夫妻二人的公司。在离婚案件中对该类“夫妻公司”财产如何分割,司法实践中的做法并不统一。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否定“夫妻公司”的法人格,并向工商登记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恢复其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性质,然后再将其资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理由是:《公司》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二人以上,而《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约定除外),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虽登记股东为两人,但实质上是一个集合集体,夫妻之间不构成真正意义《公司法》上的股东关系,该类公司仅具有公司的外壳而无公司之实质。以夫妻共同财产设立公司,实为以单一主体设立有限公司,势必损害公司财产的独立性,故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否定“夫妻公司”的法人人格。
第二种观点认为,夫妻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设立有限公司,对于双方在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可视为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约定。理由是:《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二人以上,并没有对股东之间的身份关系作出限制,夫妻双方在设立公司时,对于出资的共同财产已转化为公司股权,双方各自拥有股权之比例已经工商登记部门登记备案,应视为双方就此已明确约定。故,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应按照双方从持股比例进行分割。
第三种观点认为,夫妻以共同财产出资设立公司,双方的持股比例仅系设立公司之需要,并非双方的财产约定,对此在离婚案件中仍应依据《婚姻法》之规定处理。理由是:《公司法》对于股东身份并无限制,夫妻双方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将共同财产中的一部分作为各自在有限公司中的出资,只是设立公司的需要,并不是要改变他们之间的夫妻财产形式。再结合我国以法定共有制为主的现实国情,不易推定夫妻双方有改变夫妻财产制形式的意思表示,而公司股东的地位,只是对外关系而言,在夫妻关系内部,仍应依据《婚姻法》有关夫妻财产的规定来处理。
【具体分析】
夫妻设立公司并非单一主体设立公司,按照我国民事立法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制为民法中的共同共有关系,这一共同共有关系并不意味着其法律主体的单一,与之相反的是共有二字即二人以上的法律主体。故,以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设立公司,并非单一主体设立公司。以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设立公司并不必然构成对公司法人财产独立性的损害,形成的是夫妻共同共有股权之现象。由于夫妻间的特殊关系,或许会出现个别股东操纵公司、损害公司法人人格独立性的现象,但并不意味着夫妻公司必然会导致这种现象,对否地夫妻公司法人人格的问题上应采取谨慎态度。以夫妻共同财产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仅为夫妻二人,双方股权比例的设置往往具有一定的随意性,或仅仅是出于形式上的需要,并不能真实反映夫妻实际权益的分配。工商登记不能当然作为财产所有权份额的依据,工商登记中载明的股权比例并不等同于财产约定。在离婚案件中处理有关“夫妻公司”问题时,还要注意与《公司法》中相关规定相结合:第一,离婚后夫妻双方都有经营能力,且也都愿意继续共同经营的,可根据《婚姻法》有关处理财产自规定,直接按照股权;第二,夫妻双方都要求解散清算公司的,可以在清算后对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婚姻法》之有关规定进行分割;第三,夫妻一方要求保留公司,另一方要求退出公司并获得相应补偿的,可以考虑通过将股权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方式解决(若直接转让给要求保留方的,还需要去变公司为一人公司),使得退出一方能够得到经济补偿,而公司又能得以存续。生活中夫妻共同开公司的情况也是越来越多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夫妻日后不离婚还好办,毕竟就不会涉及到对公司进行分割,而一旦夫妻打算离婚的这种情况下对公司的分割也就成了必然的了。那在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该如何对公司进行分割了,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注册家政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注册公司:直接去工商局,先填一张公司名称查询表,以确认公司名称可用,而后,是备齐相关资料,去工商局注册;包括:拟设立公司的办公地址。二、凭营业执照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三、办税务登记证:工商执照办好后,到国税、地税局办理国税、地税登记证。四、至此,就可以开始各项业务了。《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


·公司合并的程序与法律效果
    公司合并的程序:(1)、拟合并的双方订立合并协议(2)、通过合并协议《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需通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合并做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


·公司偷税漏税有证据吗?
    公司偷税漏税有证据吗?公司偷税漏税的证据:被举报人的姓名、公司名、公司住址,税务违法事实证据包括账册凭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合同协议、发票、收据等,原件复印件均可。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可,但实名举报才有奖励。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愿公开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去当地的国税或...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组织架构有哪几种?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组织架构有哪几种?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组织架构包括哪几种 1、公司式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目前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资公司")在中国能够比较方便地成立。半开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够以某种变通的方式,比较方便地进行运作,不必接受严格的审批和监管,投资策略也就可以更加灵活。 《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


·个人独资公司法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个人独资公司法的规定内容是什么?如今很多人选择去创业,这也是很多高校以及回家政策中鼓励去更多的青年人去创业,创业的道路上一般都很艰辛,但是创业会给国家经济带来巨大的收益,而创业这一类公司在法规中叫做个人独资企业,对于独资企业很多人不是很了解,那个人独资公司法的规定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股东以...


·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是怎样的?
    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企业组织形式、登记事项的发生变化需做出的变更手续。 一、具体变更项目有: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法人股东、注册资金、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股权转让、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登记机关。 (一)变更公司名称 注意事项: 如果您想办理公司名称变更,应首先取得新名称的核准。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


·个人和公司五险一金比例是什么?
    您都知道,五险一金是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公积金,每个地区的比例也各不相同,但个人和公司五险一金比例又是什么东西呢?接下来就让我们用精心搜集来的最新资料来为您介绍一下吧。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保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


·小贷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怎样的?
    小贷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怎样的? 这几年随着国家金融政策的放开,全国各城市均开设了很多的小贷公司,因为小贷公司实行了部分的金融职能,因此在经营中也受到诸多的限制,那么小贷公司如果要转让股权会有哪些限制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小贷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一、小贷公司股权转让须提交的材料 (一)小额贷款公司关于股权变更的申请。申请中应重点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自开业以来的合规经营情...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