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子能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离婚时财产得此分割问题常常是夫妻双方争论的焦点,两方都不愿意让步,就容易引起纠纷,这时双方往往会采取折中的方式,比如将房产过户给孩子,离婚房子能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吗?下面我们就来给您做一些解答。
离婚怎么将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子女?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的,这个时候,夫妻只需要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
办理房产过户应注意什么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8、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的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房产是公民个人的财产,处置个人财产是公民自己的权利,所以离婚房子能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只要准备好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去房管所即可办理相关手续,完成房产的过户。希望上面的解答能给您一些帮助。



·购房不下房证违约金比例是怎样的?
    购房不下房证违约金比例是怎样的?购房不下房证违约金比例是当事人随意的来进行约定,但是不能够超过合同标的额度当中的20%,买房违约金关于买房违约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实际的合同标的额才能确定,而法律在这方面也仅仅是规定了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具体的数额标准则没有做出统一规定。二、购房合同的违约责任怎么确定?但是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大多属于格式格式,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


·二套房过户费用是多少?
    现在很多有钱人手中都有多套房子,他们通过买卖房子来获取中间差价,达到资金升值的目的。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缴纳各种税费后,就应该办理过户手续了。二套房和首套房在交易费用上有所区别,那么二套房过户费用是多少?下面由我们简单给您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二手房房屋买卖过户费用是多少?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


·卖房子不能过户怎么办
    如果房子不能过户,那么建议去房管局进行抵押登记。在合同里备注清楚房子不能过户一般只是暂时情况,在双方签订交易合同时,可以备注这一条,同样是受到法律保护,以后过户如果有问题,可以用合同作为凭证。《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


·办假离婚买房有风险吗?
    ??现如今房市调控的政策不断的加大,如果买了第一套房之后再想买第二套时首先要考虑的就是高额首付的问题。但是为了能购买第二套房很多的夫妻想出了假离婚来买房。但是假离婚来买房,不仅是违法的行为,还可能带来很多未知的隐患,所以,办假离婚买房有风险吗?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下这方面的内容。 一、办假离婚买房有风险吗? 1、假离婚买房可能会引来官司。很多人都觉得假离婚是一件小事,无非就是两个人...


·现实中很多购房者会因为购房问题而与开发商产生纠纷,此时如果问
    现实中很多购房者会因为购房问题而与开发商产生纠纷,此时如果问题比较严重的话,建议最好尽快先法院起诉,否认容易造成更多的损害。而在打房产官司的时候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到底当事人打房产官司时有哪些要注意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打房产官司时要注意什么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


·为了解决长租公寓租赁存在的各方面问题,改善人们的住房条件,推
    为了解决长租公寓租赁存在的各方面问题,改善人们的住房条件,推动房租租赁市场健康发展。针对长租公寓的发展痛点,武汉租售同权下公寓房租赁的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市场主体、税收、融资贷款、租赁房源。2017年7月24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示了《武汉市关于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 (一)市场主体方面,鼓励武汉地产开发投...


·其实,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如今尽管买房还是比较困难的,但是,租
    其实,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如今尽管买房还是比较困难的,但是,租房同样也面临的压力不小,毕竟房租虽然一直在增长,但是租客的一些权益并得不到保障。由此可以看出,其实租售同权政策的出台还是很有必要的。下面,我们将要为您介绍的是雄安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 一、雄安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 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


·一、离婚后一方婚前按揭房产怎么分割?
    一、离婚后一方婚前按揭房产怎么分割?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取得产权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需要指出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