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议离婚的该如何订立离婚协议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通常只有以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其实才会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毕竟缺少了这一材料,最终也是不能办理离婚登记,顺利领取到离婚证的。那实践中,对于协议离婚的夫妻来讲,在充分协商之后应该如何订立离婚协议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协议离婚的该如何订立离婚协议

1、财产分割要易操作
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财产分割内容一定要方便操作,以免日后执行麻烦时反悔,而故意制造出不利于执行的事端来。
2、子女抚养费支付要明确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应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为抚养费的数额;二为抚养费的支付周期;三为抚养费的变更条件。
3、子女探望权约定要细化
由于探望权主体应为未直接抚养小孩的父母一方,而在实践中,可能该方的父母(即小孩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当事者离婚以前承担了主要照看小孩的责任。基于人伦亲情的考量,若不允许他们探望小孩,似乎在情理上说不通。为此,为平衡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建议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探望的方式时,可由探望者一方的父母去接送孩子。
4、概括性约定要规范
在离婚协议书中有两类概括性约定经常使用,一类是: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另一类是:无其他共同债权、债务。针对第一类约定,笼统地写明“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而不列出具体的财产范围,很容易导致对方以隐瞒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重新分割部分财产。而这一要求,很有可能会被认为离婚协议书约定不明,而得到法院的支持。对于第二类,“无其他共同债权、债务”或“无其他共同债权、债务争议”的约定,同样存在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嫌疑。当然,若仍有共同债务,这种约定无法对抗债权人的主张,约定无效。若有以一方名义对外的债权,此约定的本义可能就是归其一方享有,而且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也明确了这样的意思,就是在书面约定时没有注意。在离婚手续办理后,另一方发现对方名下有债权的,仍可以要求对这部分债权重新分割。所以,在涉及概括性的约定时,描述一定要完备,意思要明了。双方口头上的一致意思,一定要落实到书面上。在签订离婚协议时的一点小麻烦,能够避免日后一方反悔的大麻烦。
二、签订离婚协议后能反悔吗
如果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已去民政局办理完毕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也已发生法律效力,那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即如果订立离婚协议时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则不能反悔。如果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后,未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而是由其中一方起诉离婚,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离婚协议签订后,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在诉讼中对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条款进行反悔。可以说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四点内容,包括双方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达、对共同财产、债务的处理以及对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解决,如果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后面三种情况的话,那在离婚协议里面也就不用作出约定。要是对如何订立离婚协议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如何申请撤销婚姻?
    撤销婚姻可以向法院也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可以采取行政程序或者诉讼程序,也就是说在有可以撤销婚姻登记的情况下,要想撤销婚姻登记可以到民政局或者是到法院去办理撤销婚姻登记申请。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tjlytel}}> 1、婚姻的撤销权须按法定方式行使,当事人不得以意思表示的方式自行撤销。我国婚姻法第11条...


·上门女婿离婚能分的财产吗
    上门女婿是民间婚姻的一种说法,因为中国传统社会中,女方嫁入男方家庭后,所生的孩子要随父姓,而上门女婿则是男方入赘女方家庭,所生的孩子随母姓,但是实际上法律上孩子随哪一方姓都可以,那么在法律上上门女婿离婚与其它男性的婚姻是否有差别,上门女婿离婚能分的财产吗? 一、上门女婿离婚能分财产吗? 无论是否上门女婿,离婚都是可以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除非有婚姻财产协议,对夫妻共同财...


·起诉离婚财产分割费用是多少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夫妻在婚前没有发现对方的毛病,可是在婚后却发现对方有很多缺点不能够忍受,无法继续生活下去,那么就有可能选择离婚。在离婚时一般情况下遵守的都是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就有可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起诉离婚财产分割费用是多少呢?下面请您阅读本文内容。 一、起诉离婚财产分割费用是多少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


·彩礼返还官司中需要什么证据
    近年来由于结婚彩礼的盛行,从而也导致了相关纠纷的发生,其中多数都是围绕彩礼返还而产生的矛盾。这种情况下,多数人还是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打官司。那么实践中彩礼返还官司中具体需要什么证据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彩礼返还官司中需要什么证据 在彩礼返还纠纷的案件中首先的一步就是要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 (一)这种状态可借由双方的短...


·两个孩子离婚后的抚养权归谁
    两个孩子离婚后的抚养权归谁 一、两个孩子离婚后的抚养权归谁 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如果还在哺乳期,原则上会交由母亲抚养,对方需要给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原则上:双方分别抚养一个时...


·离婚户口没迁有补偿吗?
    离婚户口没迁有补偿吗?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第十九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补偿。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


·离婚时拒绝抚养孩子该怎么办
    离婚时拒绝抚养孩子该怎么办 一、离婚时拒绝抚养孩子该怎么办 1、一方拒绝抚养子女,子女归另一方抚养,但拒绝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承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未尽抚养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强制执行。 2、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的,法院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应当就子女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按照《婚姻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哪一方抚养,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


·离婚男方有乙肝抚养权归谁
    在日常生活当中,导致夫妻关系破裂而离婚的原因是很多的,有时候可能是因为男方患有疾病的情况下,女方与男方离婚。在现实生活当中有可能会存在男方患有乙肝,夫妻离婚,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对孩子的抚养权也不想放弃。所以针对,离婚男方有乙肝扶养权归谁的问题,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 离婚男方有乙肝抚养权归谁? 一、离婚的时候要怎么确定小孩的抚养权?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 如...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