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请律师写离婚诉讼书要多少钱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结婚,在结婚后,若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是可以在书写离婚诉讼书之后,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对于不知道该如何写诉讼书的,可以聘请律师书写,那么你是否知道请律师写离婚诉讼书要多少钱呢?

一、一般找律师写离婚协议书多少钱?

一般几百左右,具体要和委托的律师谈,结合家庭情况。

二、写离婚协议注意事项

1、针对孩子的抚养问题

常见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分割属于自己的财产愿意多分给对方或者赠送给孩子,而在孩子的抚养费上对方相应作出了让步。事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可能针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又提出了抚养费纠纷,这时作出财产让步的一方往往感到对自己不公。

2、在财产的分割上

由于财产的形态越来越多样化,单是房屋就存在多种形式,比如:按揭房、福利房、拆迁房等等,如何在协议中妥善处理此事以免将来发生纠纷,确实是在签订离婚协议时需要慎重处理的问题。我们经常发现由于对财产的过户问题,按揭款支付问题,福利房单位协调问题等等在离婚后双方仍然纠缠不清,以至于诉诸法律。

3、慎重表达某些条款

比如: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风险是,你是否完全清楚对方名下的财产,如果对方名下有巨额财产,这一句话就可能导致你放弃了未来再次诉讼分得应有财产的权利。

或者:其他财产归男方所有。这样的语句都将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婚协议书范文

协议人:某, 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王 某, 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 月 日在 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张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2、儿子张某某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3、夫妻有座落在 路 号的 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6万元,现协商归女方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现金 3万元。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2万元,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1万元。

4、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5、张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我国法律对于诉讼费用采取的是合意原则,故而请律师写离婚诉讼书要多少钱,需要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但是一般来说,各地都有律师收费标准的规范性文件,律师在收费时,需要按照该标准进行确定。在书写离婚诉讼书时,需要注意财产分配、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某些限制性条款的规定等问题。


·离婚抚养费最低标准是多少
    离婚抚养费最低标准是多少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则负担必要的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然而子女的抚养费该给多少更多表现出的是父母对子女的一种关爱之情,而不应该作为逃避抚养义务,减免子女抚养费的一种手段。我国对于子女抚养费的最低标准没有明确地强制性规定,但是在法院具体的判决中...


·起诉离婚一般多久会判?
    在夫妻感情破裂之后,一般是无法通过协议的方式处理孩子的抚养权、债权债务的分担问题的,故而在司法实践中,以离婚为由提起诉讼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一般来说,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起诉离婚一般多久会判?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


·忠诚协议的效力
    1、 “忠诚协议”通常指男女双方在婚前或婚后自愿订立的,关于夫妻双方应该恪守相互忠实的义务,如违反,则过错方将在经济上对无过错方支付违约金、精神赔偿金、放弃部分或全部财产。“空床费协议”、“青春损失费协议”、认罪书、承诺书都是其形式。 2、法律界对于能不能单独诉请履行夫妻忠诚协议却是有分歧的。 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婚姻法解释(二)...


·构成事实婚姻有关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事实婚姻有关的条件是什么?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


·非生子女入户永州是被允许的吗?
     一、非生子女入户永州是被允许的吗? 非生子女入户永州是被允许的。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身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进行身份公证,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二、非婚生子女的入户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1.超计划生育、非婚生...


·一、夫妻一方公证还能分财产吗?
    一、夫妻一方公证还能分财产吗?夫妻一方公证的情况下,还是可以分财产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由此可见,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约定为个人所有,但只对双方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即使约定为夫妻个人财产,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仍可以要求用该财产偿还。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夫妻共...


·夫妻离婚有人转移隐藏财产怎么办?
    夫妻离婚有人转移隐藏财产怎么办??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也有为了多分夫妻共同财产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婚前一方购买房产并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
    如离婚后,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并由其归还尚还贷款,那么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该补偿数额应如何计算? 第一步,应先计算共同还贷部分占比,即:共同还贷部分÷(房价款+贷款总利息+其他费用)×100%。 第二步,计算非产权登记一方所得补偿款,即(房产现价值×共同还贷部分占比)÷2。 ...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