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不通知家属的规定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日常生活中,当行为人涉及到刑事案件当中的时候,执法机关侦办以后,肯定要对行为人提起诉讼,或者对行为人进行抓捕。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执法机关应当有义务告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只是有些情况下也是可以不告知家属的,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刑诉法不通知家属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诉法不通知家属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案件,司法机关只在拘留、逮捕时通知家属,在送入监狱之前不再通知家庭。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未成年人的,司法机关会在审查起诉、开庭时也通知监护人。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二、刑事诉讼法家属范围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扩大了采取强制措施“应当通知家属”的范围。目前,刑事诉讼法有关“家属”的规定达到9条,体现了立法对人权的保障。但什么是“家属”,法律没有给出界定,以致司法实践中出现争议。

有的侦查人员为规避通知义务,参照《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规定,将家属狭义地理解为配偶;有的参照刑事诉讼法有关“近亲属”的规定,将家属界定为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还有观点则认为应参照《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反应和家属援助规定》,将家属的范围扩大到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内的主要亲属。

上述对家属的理解均是列举式的,不能穷尽和反映现实情况。笔者认为,应当明确刑事诉讼法意义上家属的范围,将其定义为与当事人具有法律上扶养关系的其他家庭成员。

一方面,家属与当事人之间应具有法律上的扶养关系。这里所讲的扶养关系是广义的,泛指一定范围内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互相供养、生活上互相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抚养、赡养和夫妻、兄弟姊妹之间狭义的扶养三种具体形态。若当事人与其他任何人无法律上的扶养关系,即使与某人在同一个家庭内长期共同生活,也不能认定其为家属。

另一方面,家属应限定在家庭范围内。家属与亲属并非同一概念。亲属关系是以婚姻、血缘或法律拟制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强调的是“亲”。而家属则强调的是“家”,是与家庭成员之间因扶养而产生的共同生活关系。若脱离这种关系,则不宜认定为家属。如同胞兄弟姊妹结婚后,多数情况下与原家庭成员分开生活,自立门户。此时,同胞兄弟姊妹虽为近亲属,也具有法律上的扶养关系,却并非家属。共同生活也不能机械理解为共同居住。例如,当事人与其配偶长期分居两地,一段时期内无共同居住经历,但只要二者同属一个家庭,具有法律上的扶养关系,仍应认定为家属。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时,如本人不在,可以由成年家属代收。无论是上述的采取强制措施通知家属,还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解剖时家属到场、收押及死刑执行后通知家属等,未成年人均不在通知范围。笔者认为,应优先通知当事人的成年家属,若除未成年人外,当事人无其他家属,应通知该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以上资料当中,针对刑诉法不通知家属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为您做出了详细介绍。可以看出在刑事案件的时候,司法机关只在拘留、逮捕的时候通知家人。但是进入正式的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在被送入监狱之前就不再通知家属了。一般来说,正常情况下,执法机关按照国家规定的流程,对犯罪嫌疑人家属进行通知。但是如果通知家属会影响案件的审判,这种情况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看是否应当告知嫌疑人家属。


·女方不管孩子起诉男方离婚分财产可以吗?
    女方不管孩子起诉男方离婚分财产可以吗?女方不管孩子不属于离婚过错行为,是可以起诉分割财产的。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但如果存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


·
    家,多么一个温馨的词。说道一家人,想必每个人想到的都是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嬉戏打闹,有着幸福美满的生活。家,不是一个地址,是最温暖,最亲近的港湾,走的在远,家都是心在牵挂和思念的地方,家留住过我们童年的记忆。存放了一份祝福的情。家,是每个人的避风港,是每个人的心灵寄托处,让每个人找到温暖的感觉。但是摧毁这个家的就是离婚。它如同一把犀利的刀,把家这个字一分为二。而离婚,造成最大伤害的...


·是不是不做亲子鉴定,法院就不能认定亲子关系了?
    不是。当事人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推定的方式判断亲子关系是否存在。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


·一、夫妻分家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夫妻分家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


·焦作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为多少
    关于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但是法院在判决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上,会有一个参考依据,会要求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以此为标准向孩子支付必须的抚养费。如果您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有争议的话,可以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焦作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为多少? 一、焦作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为多少?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


·婚姻中女死亡财产分配如何划分?
    婚姻中女死亡财产分配如何划分? 一、婚姻中女死亡财产分配如何划分 有遗嘱按遗嘱分配,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的顺序。 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半为死者遗产,此部分由配偶和子女,父母按人均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一、离婚时部分财产归子女是否合法?
    一、离婚时部分财产归子女是否合法?离婚时部分财产归子女是合法的,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离婚不参与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离婚时双方自愿将共同财产协议归子女所有,这是法律所允许的。根据民法通则第九条的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法律并未禁止未成年人享有财产权利。当然,未成年人的财产...


·离婚协议有效期限吗 离婚协议书反悔了怎么办?
    离婚协议有效期限吗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在办理过程中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就是长期有效的。在拿到离婚证之后,若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的,那么离婚协议书一直都是有效的。由此可见,离婚协议书其实是有有效期的,若是生效之后双方没有对协议内容作出变更,那就是一直有效。  《民法典》(2021年1...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