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理协议离婚的证件都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不管是在怎样的离婚方式中,其实当事人都是需要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否则就不能顺利的办理离婚手续达到目的。而实践中,不同的离婚方式需要提供的证件不一样,那其中办理协议离婚的证件都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理协议离婚的证件都有哪些
(一)身份证。1、内地居民:本人户口本、身份证;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澳门同胞回乡证;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夫妻双方所持的各自结婚证;(各一本)(三)夫妻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四)夫妻双方各自提交两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担任照片。照片应当为证件照,且为同意底板;(五)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二、协议离婚需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依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不适于采用协议离婚的情况,有以下几种情况:(一)离婚当事人双方的婚姻不属于合法有效的婚姻,例如属于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事实婚姻以及其他同居关系等;(二)离婚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三)不在中国登记结婚的涉外婚姻;(四)离婚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的;(五)离婚是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或者债务承担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六)婚姻双方没有离婚的合意,一方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离婚的合意不是真实的想法而是受胁迫的情形。这点还请您知晓。而选择不同的离婚方式,此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办理的手续也是有所差异的。而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若需要帮忙的话,可以聘请网站的专业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非婚生子女身份该如何确定
    非婚生子女一般是因为在父母不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出生的,现在很多人都认为非婚生子女是见不得光的,其身份是黑的。当然,这样的认为其实并不是很准确的,那实践中非婚生子女身份该如何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婚生子女身份该如何确定 确认非婚生子女的身份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1、父母在社会上公开承认。2、父母就非婚生子女的身份去公证处做公证证明。3、户籍登记,这就是人们...


·十级伤残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是怎样的
    在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伤补偿费用当中,其中有一部分费用是包括对子女的抚养费的。有些时候,如果因为工伤导致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有所下降,这种情况下肯定劳动者的收入和工作等方面都是会受到影响的,因此用人单位就必须进行一些赔偿。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十级伤残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是怎样的? 一、十级伤残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是怎样的?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


·结婚登记需要多长时间,有哪些规定
    男女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那么才能成为合法夫妻。结婚登记手续一般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此时肯定是要花费一些时间的。那么,结婚登记需要多长时间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结婚登记需要多长时间? 在我国,结婚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缔结婚约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才有效。婚姻登记的时效是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因此,登记结婚需要一天...


·私下签订抚养权的协议有效吗?
    私下签订抚养权的协议有效吗? 一、私下签订抚养权的协议有效吗? 只要双方通过协商,合理分配抚养义务,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受抚养权,私下签订的抚养协议也是有效的。抚养协议不仅是对签订协议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同时也直接影响到未成年子女享受父母抚养的权利。因此,抚养协议如果侵犯了未成年子女受抚养权,父母希望借此协议来逃避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则该抚养协议无效。 二、夫妻一方终生放弃...


·和外国人结婚的优缺点有哪些?
    随着全球国际化的进程加快,各国间经济、政治、文化的融合,各国民众之间的交流越来越频繁,关系越来越紧密,尤其是在婚姻方面,我国国民与外国人结婚的现象已不再稀少。对于异国婚姻,我们经过总结,将和外国人结婚的优缺点介绍给您,希望能够给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意见。 一、与外国人接近的好处 1、房子。在欧洲,无论父母多有钱,孩子结婚是什么都不给的。所以欧洲人结婚都是裸婚的,两个人一起租房子...


·夫妻一方婚前患有严重疾病,婚姻是否当然无效?
    1、《婚姻法》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母婴保健法》第8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 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可见,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这三种疾病。该法第38条对这三种疾病的范围作了限定:《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夫妻离婚后还能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现实生活中,与过去相比,现在的夫妻婚姻关系不如以前爷爷奶奶辈稳定,夫妻双方可能会因为过于平淡或是其他因素导致婚姻破裂,在双方育有孩子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可能会积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大多数夫妻都对此不太了解,那么夫妻离婚后还能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还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


·夫妻双方签订的生育契约有效吗?
    1、当夫妻在行使生育权发生冲突时,应首先推定夫妻双方并未签订生育的契约,如果一方认为有此契约,则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此契约的存在。其次,在夫妻行使生育权出现冲突的情况下,一旦认定生育契约的存在,则会对反对生育一方的生育权构成极大的限制,并且他或她可能迫于赔偿的压力而不得不面对自己并不希望出生的孩子,这样对孩子的成长也可能不利,不符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的要求,因此举证责任应...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