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强奸罪会被判多少年,有缓刑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不少人在犯罪之后往往都希望自己能够适用缓刑,对于强奸罪的犯罪分子来讲,同样也有这样一种心理。那么强奸罪有缓刑吗?如果有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才能宣告缓刑?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强奸罪会被判多少年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

(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幼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

(4)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如果行为人在强奸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应数罪并罚。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因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况。

二、强奸罪可以判缓刑吗

根据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

对此应理解为:

(1)这里所说的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即使法定最低刑高于3年有期徒刑,但因具有减轻处罚情节而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也可能适用缓刑;基于同样的理由,如果所判处的刑罚高于3年有期徒刑,就不能适用缓刑。

(2)对被判处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的,不能适用缓刑。因为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都不存在剥夺人身自由的问题,适用缓刑没有实际意义。

(3)如果一人犯数罪,实行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并非对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都可以适用缓刑,适用缓刑的实质条件是,暂不执行所判刑罚,犯罪人也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而判断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根据,是犯罪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这里的犯罪情节,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既包括客观方面的情节,也包括主观方面的情节;既包括案中情节,也包括案外情节。

总的来说,情节较轻的,才能适用缓刑。悔罪表现,是指犯罪后有悔恨自己罪行的表现,如犯罪后积极退赃,在羁押期间遵守监管法规、坦白交代罪行,在审判过程中深挖犯罪的思想根源,等等。

3、必须不是累犯。换言之,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因为累犯是在执行一定刑罚之后再次犯罪,说明其人身危险性严重,难以改造;如果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他们再次犯罪的可能性更大,故对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根据以上情况,强奸犯罪是较严重的刑事犯罪,一般不会判缓。

综上所述,强奸犯罪属于严重的暴力型犯罪,因此一般对其犯罪分子是不会同时宣告缓刑的,也就是说强奸罪是没有缓刑的。上文同时还为您带来了强奸罪量刑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刑事案件中法院退侦的可能性大吗
    一、刑事案件中法院退侦的可能性大吗? 法院绝对不可能主动退侦,这样做是违法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和第166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以内完毕 。 可见,法庭审理阶段补充侦查只有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建议,人民法院才能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将案件退回人民...


·一审后没收监缓刑机率大吗
    机率大。虽然开庭当时没有收监,但判决时直接收监的情况也有,但比较少见。具体要看涉嫌的罪名,可能判处的刑罚,情节等,现实中能取保的,判处缓刑的可能性比较大,缓刑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


·非法储存弹药罪既遂怎么判刑?
    非法储存弹药罪既遂怎么判刑? 一、 非法储存弹药罪既遂怎么判刑? 非法储存弹药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


·犯罪成立和犯罪既遂的关系是什么?
    犯罪成立和犯罪既遂的关系是什么?犯罪成立是以犯罪既遂为前提,犯罪既遂为犯罪成立预备条件。1、犯罪成立概念所谓犯罪构成,指的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2、犯罪既遂概念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具体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也就是说,只要犯罪构成四要件: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 齐备,...


·强奸罪缓刑条件有哪些,强奸罪的量刑
    缓刑是刑法中一种强制制度,适用缓刑的罪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条件才可执行,而且很多犯罪行为是不能适用缓刑的,那么强奸罪缓刑条件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强奸罪缓刑条件有哪些? 1、强奸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


·过失决水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涉嫌犯过失决水罪。当然,如果没有引发严重后果,则不构成犯罪。对此,需要严格加以把握。另外,本罪在主观上是过失心态,如果能够查明水灾的发生是意外事件,则不能认为行为人实施了犯罪。那么,过失决水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过失决水罪指什么 (一)过失决水罪的概念 过失决水罪是指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


·票据诈骗罪的诈骗行为?
    票据诈骗罪的诈骗行为有哪些 一、票据诈骗罪的诈骗行为有哪些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以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冒充真票据进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这种形式的犯罪要求行为人在使用票据时,“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的,则不构成本罪。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受贿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相信您对受贿罪并不陌生,这是经常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在实践中,行为人往往以各种巧妙手法掩盖其真实的犯罪目的,因而必须深人地加以分析判断,此时就要根据法律中关于受贿罪的构成条件做出判定了,那到底受贿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