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古建筑工程承包的资质标准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古建筑工程承包的资质标准是什么?

古建筑工程承包的资质标准是什么

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结构、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 ,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砧细工、 木雕工 、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 、砌花街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且人员齐全 。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或某 1 类的 2 项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体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工程;

(2)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古建筑修缮工程 二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 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2人 ,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砧细工、 木雕工 、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 、砌花街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2 人 ,且人员齐全 。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或某 1 类 2 项工程的施工 ,工程质量合格。

(1)单体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工程;

(2)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古建筑修缮工程 三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 3 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 ,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砧细工、 木雕工 、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 、砌花街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9 人,且人员齐全。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仿古建筑、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下的单体仿古建筑工程,国家级200平方米以下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

可承担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以下的单体仿古建筑工程,省级100平方米以下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一般对于古建筑工程承包企业的要求在企业规模、企业技术人员、企业专业技术程度等都有一定的要求,并且在施工过程中也要求多人去进行施工管理,总之要求与其他工程相比要严格得多。





·工程质量事故类型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类型有哪些? 由于工程质量事故而带来的一系列安全隐患问题,正在成为国家和人们关注的重点问题。不符合操作规范或者合同规定标准的工程所带来的危害是无穷的,它会导致工程不合格需要重新加固、多次返修、甚至出现报废等一系列的情况,当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5000以上时,就可以定性为工程质量事故了。那么工程质量事故类型有哪些呢? 一、工程质量事故类型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


·女职工生育期间怎么支付工资
    女职工要是需要生育子女的话,此时允许其向所在单位请产假。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保证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待遇,也就是要支付一定的工资。那到底在女职工生育期间该怎么支付工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女职工生育期间怎么支付工资 对于实行计划生育,按《劳动法》、《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享受产假的女职工,其产假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人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


·员工入职没签合同怎么办
    员工入职以后一般都会签订劳动合同来约定企业和员工之间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员工入职没签合同的情形,也不在少数,不签订劳动合同,意味着失去了劳动法的保护。没签合同的在实际的生产生活中存在于许多用人单位和个人之间,不签订合同的原因很多。但是不签合同对双方是不利的,具体的内容可以到下文详细了解。 一、员工入职没签合同怎么办 1、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


·处理劳动争议有什么方式
    处理劳动争议有什么方式 一、处理劳动争议有什么方式 1、协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仲裁、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


·用人单位帮劳动者缴纳了五险一金之后,对于劳动者来说,除了想要
    用人单位帮劳动者缴纳了五险一金之后,对于劳动者来说,除了想要知道自己的社保账户余额之外,也很想了解,究竟每月自己自费多少钱呢?这就需要了解有关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的有关知识了。那么对于常熟人来说,常熟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这个问题,的我们来和你说一说。具体比例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各地单位社保缴费比例存在差异,每年的缴费比例也可能会调整,所以具体以当地当年政策为准。以下只是...


·劳动者就职有什么注意事项
    劳动者就职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劳动者就职有什么注意事项 1、劳动者应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或者入职后,了解自身岗位的职责和考核标准。 2、对单位要求本人签字的规章制度或岗位职责说明书以及各种考核标准最好留有备份,以便于自已判断是否能胜任本职工作。 3、无论用人单位因何种原因为劳动者调整工作岗位,当要求劳动者签字确认时,劳动者在书面确认前应当要注意,如有不同意见应及时提出,否则...


·2023劳动合同法事假是否有规定
    谁都不可避免的在工作当中遇到一些各种各样意料之外的事情,所以相信所有的劳动者对于事假都是最熟悉不过的了。不过由于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当中对法定节假日,病假甚至是带薪休假等这些都有着明确的规定,所以这也导致有部分职工特别好奇,劳动合同法事假是否有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事假是否有规定? 国家对于企业职工什么情况下可以请事假,以及请事假的工资待遇问题等没有作出统一规定,企业可根据具...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