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讼离婚时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虽然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具体选择不同的方式,但不管是通过哪种方式离婚,此时都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才行。那一般在诉讼离婚时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呢?而在离婚的时候有的人可能会聘请律师,那诉讼离婚请律师要多少钱?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

1、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1) 离婚起诉状;(2) 结婚证书;(3) 双方身份证,子女出生证;(4) 财产清单。应该注意的是,离婚律师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大多数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
2、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二、离婚请律师要多少钱?
诉讼离婚律师收费不一目前律师收费一般有两种:其一,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比例的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5000元起价,争议金额为10万元以下的或者没有争议财产的就只收取基本费用5000元,而超出10万元(包括10万元)的部分则需要根据一定的比例累计收费。也就是说,若案件争议金额没有达到10万元,或者没有争议共同财产,律师的收费就是5000元。如果争议财产为50万元,除了收取起步价5000元外,对超出10万元的部分(即40万元)则需要根据一定比例累计收费,这个比例有的律师是1%,有的律师是2%。而还有的律师是根据不同的争议额再超额累进。总之,家里财产越多,律师收费的价格可能就会越高。其二,风险代理:交一定的基本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这种案件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一般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为了刺激律师工作积极性,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 一般5000元左右,而后律师再调取相关证据,查找对方财产,做财产保全工作,一直负责至案件判决后的执行。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律师提取一定比例的报酬,目前一般在10%—20%左右。这就要求当事人在选择不同的离婚方式时,需要事先有针对性了解清楚具体的离婚手续和需要的材料才行。而在诉讼离婚中如果需要聘请律师的话,可以先与相关律师协商约定律师费数额。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赔偿费一般是多少钱?
    在实践中,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实际上,离婚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解除夫妻关系的程序,一般不涉及赔偿。除非一方触犯了法律的相关规定,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那么,离婚赔偿费一般是多少钱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


·离婚后探视权无法行使怎么办?
    离婚后探视权无法行使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子女怎么办因为离婚是因为夫妻双方的矛盾,所以在子女探视的时候,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极有可能在其中阻挠。为了解决这种情况,我国《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此外我国司法解释也对此加以补充,《婚姻法》司法解释规...


·身患什么病不可以结婚?
    身患什么病不可以结婚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


·离婚财产分割有效期是多久?
     当我们在进行办理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是一个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我们在进行分割的时候,是有一定的原则的,如果对于分割的财产存在异议,是有一定的诉讼离婚财产分割有效期的限制的。我们在进行诉讼的时候,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 一、离婚财产分割有效期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


·索要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实践中,对于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而言,此时也是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的。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不给抚养费的情况,那另一方此时索要孩子抚养费怎么办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索要孩子抚养费怎么办这与夫妻双方的离婚方式存在一定的关系。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自愿协议离婚的,在离婚协议中应该包含了孩子抚养费支付的安排,所以此种情况下,如何索要孩子抚养费?实...


·离婚后可以变更保险受益人吗
    夫妻感情好的时候,可能做什么都是会考虑到对方的,甚至还会以夫妻名义来为对方投保,自定对方为保险的受益人。对于这样的情况,如果夫妻离婚后,此时双方不具有婚姻关系,那可以变更受益人吗?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离婚后可以变更保险受益人吗夫妻购买人寿保险,往往指定自己的配偶为受益人,离婚后一般又不愿意再让对方成为受益人,但受益人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自动变更,保险合同的效力也...


·一、新婚姻法 适用情况是什么?
    一、新婚姻法 适用情况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一条规定:“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据此,《婚姻法》的调整对象可概括为婚姻家庭关系,它既调整婚姻关系,又调整家庭关系。一方面,婚姻关系因结婚而成立,因一方死亡或离婚而终止。所以,有关结婚的条件和程序、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于离婚的处理原则、条件和程序以及离婚后相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离婚损害赔偿...


·一、没离婚抚养费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没离婚抚养费起诉流程是什么?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