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该如何查询对方的银行存款?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离婚时该如何查询对方的银行存款1、当事人自行调查搜集(记录下对方的开户行及银行帐号,为下一步调查做准备);2、委托律师调查搜集(委托律师调查或者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取证);3、申请法院调查搜集(《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4、没有开户行及银行帐号,调查成功率几乎为零。证据决定诉讼的成败。法官认定的事实是有效证据证明的事实,而非客观事实。尽管你能把客观事实描述的一点不漏、符合逻辑也符合常理,如果你拿不出有效证据来证明,法官除了不会采纳你的意见外,甚至还会制止你的发言,因为你讲的尽是无用于案件的话。二、离婚时转移银行存款怎么办在另一方已知有存款并且知道相关储蓄信息的情况下,擅自将存款以现金取出,(以银行转账方式取会留有流向痕迹),口头上声称该款已用于生活日常开支,实际另存银行或以他人名义另存银行。处理方式:离婚案件,法院一般是不受理调查案外第三人存款账户的申请的,在一方声称取的钱全部用于生活开支进行辩驳时,可考虑:1、存款取出的时间,时间长短决定了消耗数额,以及取款的动机。2、存款取出的数额,巨额的存款不会在短时间内消耗殆尽。3、一方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及相关证据,用于反驳和抗辩。4、其他相关事实以及证据的收集整理。例如,近期家庭开支情况以及另一方资金流金情况。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查清楚对方的银行存款其实也是很重要的内容,毕竟现在很多人还是习惯将存款放在银行,而一般在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收入,往往都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的,那么在离婚的情况下就需要对银行存款作出分割。



·人员因疫情延迟还款可以吗?
    因疫情延迟还款可以吗?延迟还款应当向银行举证说明原因,否则也属于违约情况。受疫情影响,银行等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减少,现场业务办理确为不便。但当下社会电子支付方式已经普遍,疫情影响也不会导致借款人自身的还款义务消灭,故借款人仍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如当事人举证证明因疫情形势及防控措施客观导致金钱给付义务迟延履行的,可根据个案情况结合政府相关支持性政策依照公平原则予以衡量。?...


·无债权债务意思是什么?
    无债权债务意思是什么?(1)什么是债权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债权债务是不能单独出现的,有债权就一定会有债务。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


·借给他人钱要怎么约定利息
    相信人们对利息一词并不陌生。利息通常出现在银行存款和贷款之中。而在民间个人借款中,对利息的约定也是法律所允许的,但具有一定的限制。具体来说,公民在借给他人钱时要怎么约定利息呢?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他人借钱不还该怎么办?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说明。 一、借给他人钱要怎么约定利息 个人借款属于民间借贷的一部分。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


·逾期后债权转让有效吗?
    一,逾期后债权转让有效吗?逾期后债权转让是有效的。只有借条,只要债务人对债务无异议,就可以进行债权转让。转让债权,是以通知到债务人时生效。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二,债权转让生效的条件: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


·对于欠条可以写成借条么?
    对于欠条可以写成借条么?欠条可以写成借条;但要双方同意才可以; 只要有真实的借贷事实发生,原来写的是欠条,现在要把它改写为借条的话,应该重新写一张规范、严谨的借条。不要把原来的欠条直接修改为借条,防止以后发生争议或误解。”二、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2.欠条和借...


·直接债权债务关系怎么确认
    直接债权债务关系怎么确认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日常生活当中,债务债权关系已经成为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来在这种关系应该是一种良性发展的关系,对双方来说都应该是互相相信,互相帮助的一种关系。但是往往会存在债务人不对债权人进行偿还,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对这种关系进行确认。那么直接债权债务关系怎么确认呢? 一、直接债权债务关系怎么确认? 原告一般会提交有被告本人签字、单位盖章或...


·欠钱不还确实没能力还怎么办
    欠钱不还确实没能力还怎么办对于欠债不还的情形,没有偿还能力,不属于免除偿还责任的理由。对于当事人不按判决偿还债务的,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作为债权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债务人按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偿还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


·欠钱不还被拘留怎么办?
    欠钱不还被拘留怎么办?欠钱不还一般不会被拘留,涉及到被拘留可能存在其它的犯罪行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调查取证处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拘留的情形主要有: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