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关系认定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发生劳动纠纷后,劳动者的权益能得到保障写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有些单位由于在劳动者入职时,没有雨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等,导致了劳动关系难以认定的现状,在人民法院审理劳动纠纷的过程总,劳动关系认定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呢?

劳动关系认定中存在的问题:

一、主体资格合法性之惑

(一)非法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否为劳动关系,是否适用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处理纠纷?非法用工关系能否成为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雇佣关系)之间的中间地段?

(二)设立中公司是否具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公司设立期间筹备组与聘请的劳动者之间是否为劳动关系?(保险公司筹备组案件)?非法用工关系、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公司设立成功或失败对他们的关系认定是否有影响?

(三)公司清算期间是否具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清算义务人或者破产管理人聘用的人员与清算公司之间还是清算义务人或者破产管理人之间形成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四)公司与不满16周岁的童工之间是否属于非法用工关系,用人单位是否需支付童工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童工受伤是否不论伤亡系工作原因造成都按《非法用工伤亡人员赔偿办法赔偿》?

(五)退休人员是否符合劳动者主体资格,与企业之间是否为劳动关系?

(六)未取得定居权,未办理就业许可证的外国人是否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劳动合同无效关系、非法用工关系、雇佣关系、劳务关系?)

(七)外国企业分支机构是否具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与直接雇佣的中国工人之间是什么关系?雇佣关系还是非法用工关系?

(八)实习生是否符合劳动法主体资格,实习生与公司之间是否为劳动关系?实习生受伤按工伤处理还是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

(九)居委会、村委会、业委会是否符合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与其聘请人员是否有劳动关系?

(十)寺庙、足球俱乐部等组织是否符合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与其工作人员是否劳动关系?

二、从属性之惑

(一)公司与法定代表人之间是否存在从属性?能否认定为劳动关系?

(二)公司与总经理之间是否为劳动关系,双方有无从属性?

(三)股东能否成为劳动者,担任公司高管职务的股东与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委任关系?

(四)建筑企业包工头聘请的工人与建筑公司有没有从属性?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建筑工人受伤,建筑公司要不要承担工伤责任?

(五)承包经营人及其聘请的员工与被承包的用人单位之间是否有从属性?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之间是否有从属性?

(六)挂靠人及其聘请的员工与被挂靠的用人单位之间是否有从属性?

(七)网约车司机与网约车平台之间是否有从属性?承包关系、合作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八)带车入职人员与企业之间是否具有从属性?租他的车还是用他的人?承揽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九)桑拿按摩人员、夜总会酒水推销人员(公主)与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从属性?双方是合作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十)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是否具有从属性?双方之间是保险代理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三、有组织性之惑

(一)有组织性是否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场所?家政公司与家政人员之间是居间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家政人员提供的劳动是否家政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

(二)送报人员提供的送报服务是否报社业务组成部分,送报人员与报社之间是否为劳动关系?

四、有报酬性之惑

(一)如何理解报酬的直接支付与间接支付?建筑公司要求包工头必须委托其发放建筑工人的工资,建筑工人与建筑公司之间存在有报酬性吗?

(二)集团公司委派员工到子公司工作,由子公司管理和支付报酬,子公司管理和支付报酬的行为能否视为受集团公司委托的行为,集团公司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还是子公司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员工到子公司工作系借调还是调动?

(三)关联企业之间混同用工,签合同的主体与支付报酬的主体不一致的情况下,如何区分报酬的直接支付与间接支付(委托支付),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以及用人单位是否是正规企业等问题。在确定劳动关系之后,劳动者才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司法鉴定等事宜,若是用人单位故意隐瞒劳动关系造成司法机关审理案件阻碍的,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劳动争议二审改判要一审同意吗
    不需要的,二审改判是不需要得到一审的同意,二审是能够直接判决,但是要获得二审改判并不是容易的事情,很多案件的二审都不会改判。如果上诉人没有新证据,改判的几率不是很大,如果二审法院认为确实审判不当,很有可能发回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


·微信作为当下最流行的聊天工具之一,在加强各地人们之间联系方面
    微信作为当下最流行的聊天工具之一,在加强各地人们之间联系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近几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将目标指向了微信用户,开始利用微信实施诈骗。现实中曾在微信中受骗的用户不计其数,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贪图一时的利益,微信诈骗是一种新形式的诈骗模式,很多人不知道如何去面对,对于微信被骗可以报警吗存有不少疑惑。 一、微信被骗可以报警 报警电话:110遇到网络诈骗请直接拨1...


·《劳动合同法》变更工作地点员工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变更工作地点员工该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但在实践当中,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形形色色、五花八门,除了常见的明确具体地点外,还有类似“中国”、“华东地区”、“宝山区和虹口区”等,对于这些约定是否合法和合理的判定,法律未有明确的界定,通常来说,用人单位对工作地点作出的相对宽泛的约定是符合公司业务特点或者员工岗位特点的...


·超过年龄的劳动关系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对于劳动者的年龄是规定的,但是现实中超过年龄的劳动关系也是存在的,超过年龄以后建立劳动关系在企业中是比较少的,除非一些比较特殊的岗位,没有人可以完成的,有的时候需要继续聘用已经退休的老员工。超过年龄以后,在和企业之间发生劳动关系的时候,一般也会签订合同的,明确责任和义务。但是法律是如何规定超龄劳动关系的,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一、超过年龄的劳动关系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部19...


·倒闭企业员工工资由租赁方支付吗
    倒闭企业员工工资由租赁方支付吗? 倒闭企业员工工资由租赁方支付吗? 是 (一)企业破产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企业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向债务人送达受理裁定后,债务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述情况。 (三)债务人所欠...


·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流程
    现如今,个体户经济的发展为全社会的经济发展作了很大的贡献,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流程仍然是个老话题,在2008年工商部门取消工商管理费后,很多个体经营者都以为不用办理工商登记了,其实不然,营业执照在社会法制环境日益完善的今天,还是非常重要的。下面,让我们来为您讲讲。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七大流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3、办理...


·工伤认定多久会下来结果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自然是想要获得最终的认定结果,但提出了申请之后,即使相关部门受理了,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对材料做出审查,然后才能做出最后的认定结果。那通常工伤认定多久会下来结果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认定多久会下来结果 行政部门受理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


·腰椎压缩性骨算不算工伤
    腰椎压缩性骨算不算工伤 一、腰椎压缩性骨算不算工伤 腰椎压缩性骨只要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都是算工伤,职工工伤致L1腰椎压缩性骨折前沿高度减少小于1/2者应评定为九级伤残,达到1/2以上或脊柱不稳定性骨折者应评定为八级伤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5.8八级 5.8.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