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诬告陷害罪的成立要件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诬告陷害罪的成立要件是怎样的成立诬告陷害罪最主要的一点是在目的上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就不能成立诬告陷害罪。成立诬告陷害罪最基本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一)侵犯的对象,诬告陷害罪既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也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二)侵害的行为,主要是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并且向司法机关或有关机关告发。具体的行为条件是:1、捏造刑事犯罪事实。行为人捏造的事实必须是他人的犯罪事实,如果捏造的事实不是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而是简单地使他人受到侮辱的,则不构成本罪,可能构成侵犯名誉权等民事犯罪;2、向有关机关告发。犯本罪的行为人不仅捏造了他人的犯罪事实,而且还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机关进行了告发。要是行为人没有这个举动的话,即使捏造的是对方的刑事犯罪事实,但由于有关机关并不知晓,可能根本就不会立案调查,所以不会构成诬告陷害。3、诬告陷害对象明确。行为人进行诬告陷害的行为必须是有明确的对象的,不是不特定的人。4、诬告陷害情节严重。这里所规定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诬陷手段恶劣,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三)行为人,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四)行为人的主观意识上,一定是故意的,并且具有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至于出于什么动机,不影响定罪。只要诬告陷害的行为符合以上条件,不论被诬陷人是否受到刑事处罚,都不影响诬告陷害罪成立。二、 诬告陷害罪判几年?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认定一般的诬告陷害行为成立诬告陷害罪的话,那此时自然是要看实际的行为是否满足规定的诬告陷害罪的成立要件,要是满足同时在加上达到了此罪的立案标准,那就可以以诬告陷害罪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对此罪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事诉讼中第二审程序如何处理
    刑事诉讼中有很多程序,包括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再审程序等等,不同的程序适用的条件不同,法院最后的判决也是不一样的。那么您知道刑事第二审程序如何处理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第二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指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根据上诉、抗诉,对一审人民法院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进行重新审理的方式、方法等的总称。第二审程序的主要特点...


·刑法上犯罪既遂什么意思?
    刑法上犯罪既遂什么意思?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从犯罪事实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以“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作为确立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


·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构成是什么
    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构成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容留他人吸毒,主要指的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开设他地下烟馆或变相烟馆的行为。但近几年来,某些宾馆、饭店、舞厅也成为吸毒的场所,导致吸毒人数上升,因此,必须对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的行为予以严厉惩处。(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


·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
    商业贿赂其实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一种行为,主要是指经营者为了争取商业机会向相关负责人员给予钱财或其他好处,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的行为。那么,在现实生活中,该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


·醉驾属于故意犯罪吗
    一、醉驾属于故意犯罪吗 在法律上,醉驾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现阶段,尚没有明确的规定。但绝大多数论者认为,醉驾是故意犯罪行为。 因为醉驾是危险驾驶的一种情形,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醉酒驾驶或追逐竞驶的危险驾驶行为会给公共安全造成一定的危险状态,却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一危险状态的发生。 这就符合了刑法对故意犯罪的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持枪盗劫罪算抢劫吗
    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稳定,经济秩序和人身安全,人民财产安全的行为构成犯罪的,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盗窃罪跟抢劫罪都属于侵犯财产罪的类型:1.相对来说,盗窃罪侵犯的主要是财产法益、抢劫罪则侵犯了人身法益和财产法益。盗窃罪主要是通过平和的手段窃取财物,对于人身安全的威胁不大,抢劫罪是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使被害人没有办法反抗,从而取得被害人的财物。2.持枪盗窃的话,并不能定抢劫,持枪...


·生产假药罪轻能取保吗
    看情节。《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所...


·对刑事抗诉下级法院的有效时间是多久?
    对刑事抗诉下级法院的有效时间是多久? 一、按上诉程序提出的抗诉(二审抗诉) 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抗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这种抗诉规定的具体程序是:检察院将抗诉书通过原审法院提交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还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就抗诉的理由和根据认真审...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