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处理,怎么解决民间借贷纠纷?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处理,怎么解决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是大量存在于日常生活中的,有的贷款人基于朋友关系,索性在借据中不约定借款利息,但同时民间借贷也经常遇到借钱不还的情况。遇到这些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该如何处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的十大准则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4、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5、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6、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7、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8、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9、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10、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时候,当事人可以参考上述内容进行处理。但要想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解决相关纠纷的话,最好还是委托专业律师来帮助你处理相关纠纷。网站为您推荐你所在地区的专业律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形?
    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形有哪些 一、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形有哪些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包括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违反证券法的规定,改变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对已经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这种事实。如果这些情形下仍然发行公司债券的话就是违法的。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


·离婚了婚内财产还要一起还债吗?
    离婚了婚内财产还要一起还债吗?欠债无力偿还时被债权人起诉的,离婚后妻子需不需要承担债务,要依据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定,如果是共同债务就需要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条款?关键看借的钱,是否用于双方共同...


·夫妻共同债务谁来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谁来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的期间。它既包括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也包括登记之后尚未同居的期间,还包括夫妻双方结婚后的分居期间,以及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后,至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裁判文书尚未生...


·股权并购贷款是什么意思?国家有何规定?
    股权并购贷款是什么意思?国家有何规定? 一、并购贷款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普通贷款在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股权...


·社会抚养费和超生罚款是同一个意思吗?
    社会抚养费和超生罚款是同一个意思吗? 是同一个意思;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是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生育子女的公民的一种征收行为。征收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征收,不是行政处罚。 《人口...


·怎么追讨企业应收帐款?账款得不到及时回收怎么办
    怎么追讨企业应收帐款?账款得不到及时回收怎么办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企业之间在经济往来交易的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应收账款。在出现应收账款时,企业就要采取措施进行追讨。具体来说,应该怎么追讨企业应收帐款呢?企业在清理账款的过程中,如果发现企业账款得不到及时回收怎么办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下文中将一一为您揭晓。 一、怎么追讨企业应收帐款 目前,企业主要采用三种讨债方法对债务...


·新婚姻法婚前定期存款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由于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问题一直是难点问题,故而为了减少纠纷,夫妻双方一般会在婚姻存续期间就财产分割问题就行约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对共同财产认定标准的规定,2020《民法典》婚前定期存款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一、《民法典》婚前定期存款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


·一、老公欠赌债老婆需要还吗
    一、老公欠赌债老婆需要还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男方在外借赌债确实未经妻子同意,并且这笔债也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那么这笔债务由男方一人承担;如果妻子同意丈夫借债参赌,且这笔债及其盈利也用于家...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