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具备什么条件?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很多人认为起诉离婚就是兜底的离婚方式,只要无法协议离婚的那都可以进行诉讼离婚,但其实起诉离婚也是需要具备了规定的条件才行的,而不是所有情况下都可以起诉离婚。那究竟起诉离婚具备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起诉离婚需要具备的条件,肯定是与协议离婚不同的,并且在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办理的手续上面也存在差异,具体起诉离婚具备什么条件,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当事人选择不同的离婚方式,那此时就要对应了解清楚相关的规定,这样才能顺利的离婚,达到自己最终的目的。


·女方如何申请离婚诉讼?
    在家庭生活中,男方有出轨、找小三等行为时,是对女方一种巨大的精神伤害。由此导致感情破裂,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的话,女方还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做出判离的裁决。那么女方如何申请离婚诉讼?下面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下相关知识。一、女方如何申请离婚诉讼?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


·家庭暴力需要哪些证据?
    家庭暴力需要哪些证据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就可能导致证据的灭失,这对于事后的权益的保护和救济都很不利。从自己的工作当中可以总结出如下的几点供您参考:第一、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


·上海独生子女证如何办理?
    上海独生子女证如何办理? 1、符合规定拟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公民,向本人户籍地或办理了现居住地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但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向女方户籍地或其中一方办理了现居住地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2、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在收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对...


·根据我国《民法典》(.1.1生效)对离婚的损害赔偿做了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1.1生效)对离婚的损害赔偿做了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损害赔偿包括哪些?这就涉及到本文的法律要点,如果想了解以上问题,就由本站我们为您详细解答有关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损害赔偿包括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判多久?
    拐卖妇女、儿童是一种十分恶劣的行为,它使被拐卖人与自己的亲人分离,给他人的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创伤,拐卖妇女、儿童是一种犯罪行为,当事人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许多人不知道,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也会构成犯罪。那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判多久?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判多久?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关于离婚后女方需要承担多少抚养费?
    在离婚后,很多人首先想到的问题就是关于抚养费怎么支付的问题,父母对孩子是负有抚养的义务,不管夫妻双方离婚是为了什么,都需要给予孩子相应的生活费抚养费,他毕竟是你的孩子,你都应该有义务去抚养他。下面就让来看看关于离婚后女方需要承担多少抚养费的问题?一、离婚后需要承担抚养费是怎样的?1、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


·非婚生子女如何证明父子关系?
    非婚生子女如何证明父子关系? 出生证明并非直接证据,尤其是在司法领域,这个根本不能成为证据,这个一般只是产妇入院时随便填的,医院也不会去验证。如果是新生儿上户口的话,刚生下来的婴儿户籍部门也不会求证,但是假如孩子年纪超过两岁,甚至有些地方是一岁的话,这个就没用了,必须通过血缘鉴定才能获得户籍和司法部门的承认,只有出生证明是不行的。 二、非婚生子女的权利 1、非婚生子女的法...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
    有些人在感情方面属于比较冲动,没有理智的一方。由于自己的冲动造成婚姻失败,面对自己的婚姻失败,只能选择离婚。而离婚也是属于两个人的事,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只能坚持起诉。当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时我们应该怎么办?请和我们在下文进行了解。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婚。两次起诉要时隔六个月。 所谓的六个月的期限是对第...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