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介帮助企业融资的作用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中介帮助企业融资的作用是什么?

各类企业是由股东设立而存在的,企业需要经营就离不开资金的流动,故而融资也便成了企业的一种常见的获取资金的行为。有时,由于投资者对于企业不甚了解,在投资之前或想中介进行了解,此时,中介帮助企业融资的作用是什么?

一、中介帮助企业融资的作用是什么?

由于交易双方在交易前互不了解,因此可能寻求一位具有中间立场并且具有一定素质的的人或者公司,来对交易进行经济或者信誉上的的担保,以推动买卖顺利进行。

二、什么是融资?

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说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

公司筹集资金的动机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通过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进行。我们通常讲,企业筹集资金无非有三大目的:企业要扩张、企业要还债以及混合动机(扩张与还债混合在一起的动机)。

从广义上讲,融资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现代经济发展的状况看,作为企业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深刻,全面地了解金融知识、了解金融机构、了解金融市场,因为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企业必须与之打交道。

三、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1、职工集资

中小企业可以根据公司资产实际、将净资产作为股份划分,采取管理层持股、员工持股及向特定对象发售股份的方式募集资金,并实现股份的多元化。

2、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可以再特定时间、按照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具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

3、认股权证

认股权证是指在某一时间内以特定价格购买普通股的相对长期的期权。公司发行认股权证融资的优点是融资成本低、改善公司未来资本结构。

4、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创造的净收益留在企业,而不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其实质就是原有股东对企业追加投资。留存收益的筹资渠道主要包括企业的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两个部分。留存收益筹资的优点是不发生实际的现金支出,不同于负债筹资,不必支付股利,同时还免去了与负债、权益筹资相关的手续费、发行费等支出。

5、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融资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活动和商品交易中由于延期付款或预收账款所形成的企业常见的信贷关系。商业信用的形式主要有:赊购商品,预收货款和商业汇票。

6、典当融资

典当融资,指中小企业在短期资金需求中利用典当行救急的特点,以质押或抵押的方式,从典当行获得资金的一种快速、便捷的融资方式。典当行作为国家特许从事放款业务的特殊融资机构,与作为主流融资渠道的银行贷款相比,其市场定位在于: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人,解决短期需要,发挥辅助作用。

7、金融租赁

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按双方的事先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承租人指定的固定资产,在出租人拥有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前提下,以承租人支付所有租金为条件,将一个时期的该固定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让渡给承租人。这种租赁具有融物和融资的双重功能。金融租赁可以分为三大品种:直接融资租赁、经营租赁和出售回租。

8、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有直接购买租赁、售出后回租以及杠杆租赁。融资租赁采取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形式,提高了生产设备和技术的引进速度,还可以节约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9、产权交易

产权交易主要是指中小科技企业为了解决资金紧缺,将部分股权专利(无形资产)及有形资产在产权交易所挂牌,既可以解决企业内部资金紧缺,增加现金流,又可以为进一步的资本市场运作打下基础。

10、发行股票

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要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因而筹资风险较小。

11、吸收投资

吸收投资是指非股份制企业以协议等方式吸收国家、企业、个人和外商等的直接投入的资本。这种方式不以股票为媒介,多适用于非股份制企业。

12、发行债券

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的一种债券债务关系。发行企业债券募集的资金多用于新建项目,利息高于银行同期利率,期限为二至三年。一般大型企业发债较多,中小型企业如果有盈利较高的项目、资金需求量大,也可以采用这种融资方式。

13、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规定上限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但实际上,民间借贷的利率水平远远高于这个上限)。民间借贷较之银行借款有以下优势:1)手续简便;2)随需随借;3)获取资金条件相对较低;4)资金使用效率较高。但是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所以在操作民间借贷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几点:借贷要合法、订立协议、利率应合法、提供担保、及时催收到期借款、运用法律追讨欠款。

14、银行贷款

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目前,银行为企业融资提供的贷款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资产抵押贷款。中小企业将资产抵押给证券公司或商业银行,由相应机构发行等价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出售,募得的资金由中小企业使用;

2)项目开发贷款。一些高科技中小企业如果拥有重大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初始投入资金比较大,企业自有资本难以承受,可以向银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

3)出口创汇贷款。对于出口企业,银行可根据出口合同或进口方提供的信用签证,提供打包贷款。对有现汇账户的企业,可提供外汇抵押贷款,对有外汇收入来源的企业,可凭结汇证明取得人民币贷款;4)票据贴现融资。持票人将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银行,银行扣除贴现利息后将剩余资金交由持票人使用。

以及经营情况,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中介利用融资进行诈骗的期限,所以投资者在选择中介时需要考察其资质。一般来说,企业融资是可以不用通过中介的。


·企业融资的基本概念是什么?
    企业融资的基本概念是什么?一个企业要想在如今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很好的发展,就要个融资、发展、再融资、再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不被市场经济很快的淘汰。很多人对企业融资并不是很了解,也不知道其中的详细细节内容。那企业融资的基本概念是什么?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概念 企业融资是以企业的资产、权益和预期收益为基础,筹集项目建设、营运及业务拓展所需资金的行为过程。企业的发展,是...


·上市公司融资在我国应该怎样进行?
    上市公司融资在我国应该怎样进行? 在当今这个社会,存在着很多的上市公司,对于人们来说上市这两字应该不是很陌生,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上市公司也需要进行融资,很多人对于上市公司融资并不是很了解。那么,上市公司融资在我国应该怎样进行?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上市公司融资在我国应该怎样进行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公司上市如何进行融资 融资一般是经过证监会批准,通过...


·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的主要区别是什么?每个创业者或者公司运营者在经营发展的初期阶段都会有这样的一个疑问,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其实,企业融资与项目融资在目的、主体、追索权等方面均存在着差异,也只有了解并选择最适合的融资方式,才能推动公司的良性运转。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1、融资目的不同 公司融资的用途比较广泛,而项目融资目的是单一的,就是为了完成一个项目。 融资...


·如何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
    如何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新公司法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的规定以外,取消了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期限内需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期限内需缴足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性足额缴纳出资的这几项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等,并且记载于公司章程。《中华人...


·分公司能兼并收购吗
    正常来讲,分公司不可能被当作主体单独收购。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分公司是否可以成为合同主体?
    分公司是否可以成为合同主体?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如果合同相对方事先没有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不知道分公司的签订合同的权利范围,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是无效的呢?《民法典》(2021年...


·基金管理公司法人和高管要求是什么?
    基金管理公司法人和高管要求是什么? 目前金融市场上各种理财机构很多,包括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及信托公司等。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要经过证监会的批准才行,其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也需要通过证监会批准。那么,基金管理公司法人和高管要求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基金管理公司法人和高管要求是什么? 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


·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怎么办?
    任何公司都是有存续期限的,一般来说,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则不能再营业,除非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续期请求,且,该请求需要在营业期限届满,但是还未满时提出,若营业期限届满后,公司仍营业,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一、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怎么办?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应该进入清算程序。二、公司营业期届满后继续经营的后果由公司承担一般情况下,公司营业期届满都会有两种后果...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