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车辆鉴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交通事故中,对人身的鉴定是为了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而对车辆的鉴定,则往往是为了对车辆定损,这二者都是为了日后的赔偿做准备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

长期以来,保险公司定损已成为惯例,在保险公司眼里,由他们定损也是天经地义。他定的标准你不同意他就不。同一保险公司不同理赔点定损结果不一样,即使同一理赔点不同的定损员定损结果也不一样,他们大都靠眼睛估计后定出车损的价格,缺乏权威与标准。其实,保险公司没有这个定损的法律资格。

(1)因为保险公司不是由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认定的、有合法资质的定损单位。所谓保险公司的定损;,只不过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为确定理赔数额提出的一个参考依据。而这个参考依据只有在投保人认可的前提下,才产生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2)肇事司机作为保险公司的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存在着密切的利益关系,保险公司定损价格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数额的多少,其公正性依据不足。保险公司作为事故受损车辆的理赔单位,不能既评估车辆损失,又进行赔偿,有的还进行维修,全部垄断了车损赔偿市场,一家说了算,从法律上失去了与投保人的平等关系。

(3)保险公司把预估损失的价格,作为受损车辆恢复原状的实际费用,其准确性依据不足。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怎样给车定损呢?除了事故双方认可保险公司定损的情况以外:

一是应该以具有评估资质认定的专业单位,确定的实际损失价格为准;

二是应该以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损失价格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怎样做车辆损失鉴定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同一保管,经检修、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端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治理部分确认后生效。

上文中就已经说到,对交通事故中的车辆鉴定定损,是为了日后就车辆的损失,要求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这也是与受害者利益相关的事情。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要求 每一栋建筑从设计,到施工,竣工交付使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要求 每一栋建筑从设计,到施工,竣工交付使用都倾注了许多人的心血,而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也是最为复杂艰辛的,那么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在哪些方面具体有什么要求,需要各个方面做出那些努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信息吧。 一、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 1、凡是公司承接的建筑工程,公司均通过技术部指定负责人实施项目管理。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必须按照公司所制定的办法执...


·一、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实际的损坏来赔偿处理,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车辆的损失包括车辆维修的维修费用、必要的停车费、车辆贬值损失等,侵权人均应予赔偿...


·北京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有哪些
    北京作为全国高房价的领头羊,如果不是有很多资金的投资客或是富豪,青年们大都买不起一手房。刚需的北京青年大都把目光投向购买北京的二手房。但是二手房交易如此繁琐,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注意事项也有很多。那么北京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是有哪些呢?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北京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


·什么是醉酒开车处罚是什么?
    什么是醉酒开车处罚是什么?近年来因为醉酒驾驶导致的车祸案件令人触目惊心,醉酒驾驶是对自己及他人的生命极不负责任的态度,近几年来醉酒也纳入了刑法处罚范围,那么血液当中酒精含量为多少构成醉酒开车呢?什么是醉酒开车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关于醉驾酒驾相关知识。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


·专利商标交易是怎样的?
    专利商标交易是怎样的? 一、专利商标交易 商标权转让是指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人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并收取一定费用的权利转让过程。 专利所有权包括: (一)实施许可权 它是指专利权人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并收取专利使用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二)转让权 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


·高速入口匝道走错倒车现场罚款吗
    高速入口匝道走错倒车现场罚款吗?高速入口匝道走错倒车的这种违章行为不是现场罚款的,法律上规定的现场收缴罚款的情形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依法处以20元以下罚款。这主要是因为对20元以下罚款,当场收缴可以减轻银行收受罚款的压力,对当事人影响也较轻。若到银行去缴纳,不仅对当事人来说成本较高,而且增加了程序的复杂性。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这主要指对流动性较强的公民处以20元以上...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大约是多少天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大约是多少天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二、交通事...


·一、摩托车醉驾交通肇事怎样处罚?
    一、摩托车醉驾交通肇事怎样处罚?摩托车醉驾交通肇事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1-6个月,取得受害人谅解,对量刑有影响。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