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是怎么收费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现在有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财产问题而产生纠纷,当然也有在孩子抚养问题和债务承担问题上出现矛盾的。而这些在无法协商处理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官作出判决。那一般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是怎么收费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是怎么收费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

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离婚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离婚诉讼费:

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 10元;

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

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 1510元;

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 2510元;

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 5010元;

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 10010元。

二、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谁承担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

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

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一般来讲,法院收取离婚案件费用时每件10-50元,但如果是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的话,则就需要按照争议财产的价值来收费。并且这个费用通常是由原告预交,但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我们就为您解答到此。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来说,通常的收费标准就是50-300元每件,但如果是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的话,那此时就会根据财产的价值来确定法院的收费了。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怎么就离婚案件申请回避
     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避免审判人员与当事人存在某种特殊关系,从而徇私审理案件作出判决的,我国制定了回避制度。但在不同的案件中申请回避的情况不同,那么当事人一般该怎么就离婚案件申请回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诉讼如何申请回避 离婚诉讼作为普通的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一般规定的回避制度。为确保司法公正,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


·彩礼纠纷怎样举证?
    如今,很多地区结婚流行赠送彩礼,但日后也是很容易产生彩礼方面的纠纷。此时,当事人要想获得有利的结果,就需要进行举证。那具体来说,彩礼纠纷怎样举证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彩礼纠纷怎样举证 赠送结婚彩礼与一般的民事行为有所不同,赠与方不可能要求对方出具收条等书面手续,以表明其已收到彩礼。 因此,当引发结婚彩礼纠纷时,当事人举证比较困难,一般只...


·满足什么样的条件自动离婚?
    满足什么样的条件自动离婚?满足分居达到两年的的条件可以自动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是不存在自动离婚这一说法的。如果夫妻间感情确已破裂,无法挽回,且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如果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那么可以诉讼离婚。新婚姻法弟三十二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该条规定中虽然有“因感情不和...


·离婚财产冻结具体步骤有哪些?
    时代的变迁,观念的更新,让离婚不再是一件新奇的事。离婚,就必然牵扯到夫妻双方的财产的分配问题。尤其是一些家大业大的家庭,在离婚的时候更容易出现财产纠纷,甚至有可能出现另一方在离婚前偷偷转移财产的情形,这个时候,一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财产冻结的,也就是法律上说的财产保全。那么,离婚财产冻结具体步骤有哪些?详情请看下文。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对方有可能隐匿、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可...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公证所需材料包括哪些?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公证所需材料包括哪些? 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财产的行为,常见的财产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共同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分割合资(合作)或联营的财产等。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分割共有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


·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不在原审法院起诉吗?
    男女双方在感情破裂等情况下可以选择离婚,我们知道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相对诉讼离婚程序较少且一般很快就会判决离婚。而诉讼离婚涉及的内容就比较多,离婚程序也比较复杂。很多情况下男女一方还要经过第二次起诉才能离婚。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不在原审法院起诉吗?第二次离婚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一一解答。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不在原审法院起诉吗? 如被告方...


·在我们国家怎样防网络诈骗
    在我们国家怎样防网络诈骗 互联网的发展有利有弊。一方面便利了我们的生活,另一方面也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网络诈骗的现象数不胜数。由于网络的世界是鱼龙混杂的,我们一不小心就会掉入他们的陷阱。网络诈骗会使我们的财产遭到严重损失。所以我们对于怎样防网络诈骗的问题需要给予特别关注。 一、什么是网络诈骗 网络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


·男方不能提出离婚条件都有哪些
    男方不能提出离婚条件都有哪些如果妇女婚后怀孕是因婚外的第三人所致,而且确认,或者妇女隐瞒与婚外第三人所致怀孕而在分娩后确认,男方均可以提出离婚。但以下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2、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婚姻法这样规定...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