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抚养权男方要做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我们发现在离婚的时候男方争夺抚养权都不是那么容易的,相比之下由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几率要大一些。但对于男方而言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那通常离婚抚养权男方争取需要做些什么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抚养权男方要做什么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6)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二、男方争取抚养权的证据准备

对应以上条件,男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八个方面准备证据: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在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过程中,无论男女其实都是应该做好万全的准备,毕竟谁也不知道法官会怎么判,最好就是收集好有利的证据,这样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相对要大一些。至于离婚抚养权男方该怎么争夺,上文也是进行了阐述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作为子女的监护人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中规定的被监护人包括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而要想对被监护人行使监护人,则就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成为监护人。那么您知道作为子女的监护人有哪些条件吗?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作为子女的监护人有哪些条件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由于监护人具有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财产的责任,包括管理、使用,甚至于处分,因此监护人的确定往往还会产生纷争。我国《民...


·有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经济补偿
    《民法典》虽然通过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照顾无过错方权益,针对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以及离婚损害赔偿等制度设计对有过错一方予以经济性惩罚,但并不意味着有过错方在特定情形下,不可以提出经济性补偿或者经济帮助的请求。 在司法实践中,至少有以下两种情况,可以考虑对有过...


·究竟夫妻起诉离婚一般要多久
    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包括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离婚其实都是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才行,这就意味着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那究竟夫妻起诉离婚一般要多久呢?这是当事人比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申请起诉离婚一般要多久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


·未婚生孩子索要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脱离了传统的观念后,现代男女思想先进,未婚前也能有好几个孩子,可是越是年轻的男女越不懂事,最后连孩子都有了才发现各自双方都并不是真正合适的,这时候却让孩子跟着受罪。那么现在问题就在于未婚生孩子索要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通过具体的资料来了解一下。 一、法院判定非婚生子女抚养费计算标准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


·2018年规定社会抚养费是多少年
    2018年规定社会抚养费是多少年 1、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2、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


·离婚诉讼中赔偿和补偿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讼中赔偿和补偿规定是什么?离婚诉讼中赔偿和补偿规定是当对方存在着过错的时候需要赔偿,补偿的话实际上是指女方或者是另外一方在家里当中承担了较多的家庭的义务,离婚诉讼中的经济补偿,是指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因对方的过错导...


·有检察机关国家赔偿答辩状这个说法吗?
    答辩状是一种法定的诉讼文书,一般主要针对被告一方,可以说是法律对于被告一方权力的维护,被告一方可以通过答辩状对起诉一方的指控作出辩解或回应,当然,答辩状并不是每个案件必须具备的法律文书,被告一方可以选择放弃这个权利,那么有检察机关国家赔偿答辩状这个说法吗,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 有检查机关国家赔偿答辩状这个说法吗 一、 检察 机关国家赔偿的范围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十...


·家属在侦查羁押期间可以见到嫌疑人吗
    家属在侦查羁押期间可以见到嫌疑人吗 一、家属在侦查羁押期间可以见到嫌疑人吗? 在侦查羁押期间家属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