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子去名字怎么办?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买房时有些会写夫妻当中某一个人的名字,但有些会要求将两人名字都写在上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两人离婚,房子肯定是要划分给单独一方拥有的,那么离婚房子去名字怎么办? 怎样只留下一个人的名字,这就要根据离婚方式来进行分类处理了。

夫妻离婚,一般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其办理房地产更名手续如下:
一、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协议离婚(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1、身份证(及复印件);2、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3、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5、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此外,如离婚协议书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原结婚证明。
二、诉讼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
诉讼离婚(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单方可以凭以下证件和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房产证更名手续:1、身份证(及复印件);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3、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
三、上述两种情况,如果产权设定抵押的
须提供银行同意函;如果原权证上的产权人姓名有错误,须补充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四、离婚后更改房屋产权归属的征税标准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因离婚需在房产证上除名的,只需夫妻二人签订协议,明确房子以后归其中一方所有,也不用缴契税。总而言之就是,无论双方是自己协商好的,还是法院判决的房屋所有权归属谁,都要带好相关协议和判决书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只是,如果是贷款买房或者房产证上姓名有错,则处理会麻烦点。但无论哪种情况都是不需要缴纳契税的哦。



·长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长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长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及 《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 第...


·江苏无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江苏无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江苏无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 1、产权交换式补偿。 2、货币补偿。 产权交换式补偿: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无锡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使用权能继承吗?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使用权能继承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使用权能继承吗?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通过间接操作的方法,仍然有两条途径可以实现使用权房的间接继承: 第一种方法是,父辈或祖辈在过世前,先按照政策将使用权房买下,变成已购公房,已购公房属于私有财产,在死者过世后,即可由其子女或亲属继承。 第二种方法是,死者的子女或亲属与房管局协商一致,变更公房承租人...


·房子没有房产证可以按揭贷款吗
    如果你的房子没有房产证,银行肯定不会贷款给你的。原因很简单,你办理的是房产抵押贷款,银行要核实你对房产的权真实性,必不可少的资料就是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意味着你只有房子的居住权而没有使用权,这里银行的要求是严格的,所以没有房产证是不能办贷款的。不过如果你急着用钱,可以申请无抵押贷款的,只要你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而且在银行的信用良好,就可以直接申请,无抵押贷款的贷款额度主要与借...


·房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实很多纠纷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的,最终的处理效果是比较好的。就房产继承纠纷来看,实践中也有很多人是向法院起诉了的,此时就需要了解清楚法律中规定的房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详细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 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


·商品房的预售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的预售流程是怎样的 一、商品房的预售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预售的流程如下: (一)开发商申领预售许可证。 准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法律规定的材料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接到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申请后,应当在10天之内核发预售许可证或者作出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在取得预售...


·防范房屋买卖居间合同风险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社会中,我们可能扮演着父母、子女、丈夫或妻子等角色,不管哪一种角色,在当今社会都面临着一个买房的问题,那买房时,特别是签订合同时,就要特别注意房屋买卖居间合同风险。以下是为您整理的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时的应当注意的事项。 卖房方和购房方通过中介公司介绍,达成购买意向的,中介公司均会在《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要求双方先行签署《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或类似协议。 在社会中,...


·北京房屋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
    在中国,可以说一线大城市的房价都是很高的,而对于那些买不起房的人群,往往都是选择租房来满足自己的住房需求。在涉及到租房的时候,肯定就需要当事人之间签订租房合同。那这个北京房屋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北京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