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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到底什么是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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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工伤认定,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一般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原因人身遭受了损害的,此时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之后,确认构成工伤范围的,那么才会按照工伤事故作出处理。不过实践中到底什么是工伤认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工伤认定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工伤认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论不服的可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属于前置程序。
二、工伤认定的主观标准包括什么
工伤认定的主观标准应当包括两个方面:从用人单位而言,工伤赔偿责任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工伤赔偿责任最初普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劳动者遭受伤害后,必须证明雇主有过错才能得到雇主赔偿,如不能证明雇主有过错,那么劳动者就无法得到雇主赔偿,雇主因对伤害无过错(无证据证明)的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这样的归责原则,表面上符合法律一般精神,但实质上否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在实际劳动过程中,由于劳动本身的复杂性,要举证证明劳动者伤害的原因,对于相对于雇主而言处于弱势一方劳动者来说是十分困难的,大量的劳动者因为举证不能而得不到工伤赔偿。这对劳动者是极不公平的。随社会的进步,各国对工伤的归责原则,均由过错原则改变为无过错责任原则,即用人单位的工伤赔偿责任,不以雇主有过错作为承担要件,雇主是否在伤害中有过错,都在所不问。这一转变,切实保障了劳动者权益。从劳动者角度而言,认定为工伤要求伤害是职工在非故意状态或没有重大过失的情形下发生的。工伤赔偿责任单纯适用雇主的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不考虑劳动者的主观心态而认定工伤,是不公正的。应当说,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排除了职工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下的一般规则,而非绝对规则,职工的自身故意会产生排除该原则的效力。但如果不是职工故意也没有重大过失,而是因职工过失或外来力量所致,那仍应适用雇主的无过错责任原则,认定为工伤。当然对职工重大过失所致伤害,为体现公平,可以由用人单位给予其一定的经济帮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因犯罪、违反治安管理、醉酒导致伤亡的以及自残或者自杀的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实践中,即使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造成了人身损害的,此时也不能直接认定构成工伤,而是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专业认定才行。具体什么是工伤认定,上文中我们已经作出了解答。要是不符合法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标准规定,自然就不能认定构成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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