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我国,所有的事情在经营和发展的时候,都必须严格遵守我国的规章制度,对于信息公开也是如此。不管是政府的信息还是商业上的一些信息,在公开以前任何人都不得对信息进行买卖或者非法泄露。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构成要件是什么的问题。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客体要件犯罪客体。该罪与内幕交易罪相似,侵犯的客体都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行为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优势进行信息不对称的交易,不仅是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行为,也是违反证券市场的交易公平基本原则的行为。证券市场上的各种信息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投资者对信息了解、掌握和运用的程度,直接关系到自身的利益,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虽然在程序上与正常的交易程序相同,也是到市场上公开买卖证券,但由于一部分人利用未公开信息,先行一步对市场做出反应,因此,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与内幕交易一样都直接违反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诚信原则,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利益。客观要件犯罪的客观方面。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行为。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根据刑法修正案(七)规定,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二是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这里“有关监管部门”包括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等;行业协会包括证券业协会、银行业协会和保险业协会等。主观要件犯罪主观方面。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主观方面应当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未公开信息,而积极利用此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者明示、暗示他人进行相关交易。过失不构成该罪,如犯罪主体不慎将未公开信息泄露,导致信息获取者进行证券交易,则不能按暗示他人进行证券交易来追究其刑事责任。在上述资料中,我们详细的为您介绍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构成要件是什么的问题。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看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以内幕交易罪相似。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在一定程度上都破坏了我国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一罪行主要是针对我国的金融经济市场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法院会依法进行量刑。



·交强险在哪些地方可以买
    交强险在哪些地方可以买平常在给车辆购买商业保险时可以一起购买交强险。在购买新车时可以在4S店购买;在车险到期后用户也可以在网上购买;这个保险是必须要购买的,车辆不购买这个保险是不能上路的,这一点需要大家注意。交强险在购买时按照座位数收取费用,家庭自用车6座以下每年950元,6座及以上每年1100元;不过购买后一年内不出险是可以享受优惠的;比如第一年购买后不出险,在第二年可以享受...


·离婚财产车分割问题一般怎么解决?
    离婚财产车分割问题一般怎么解决?1、分割一方名下的车辆,应该以离婚时车辆的价值为准,而不是以当时购置价格为依据,折旧是家电及车辆、房屋装修等消耗品上的常见情形。如果双方能够协商的,可以通过向车辆中介市场打听二手车辆的市场价格,也可以用行业通用的成交均做参考。上面的内容都是双方可以协商的前提下自行进行计算车辆价值方式。2、如果在诉讼中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对车辆进...


·司法鉴定申请书能在法庭辩论终结前递交吗?
    司法鉴定申请书能在法庭辩论终结前递交吗?司法鉴定申请书能在法庭辩论终结前递交吗?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清楚申请司法鉴定的期限,在我国最法出台的证据规定中有关于申请司法鉴定期限的规定,只要是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司法鉴定的申请,都是可以被接受的。但如果当事人故意拖延申请时间,从而达到影响审判的目的,则要承担妨碍案件正常审理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


·申请法院诉前保全调查财产情况需要交费吗
    申请法院诉前保全调查财产情况需要交费吗?申请法院诉前保全需要交费,民事当事人申请法院取证是不收取费用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4条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申请费: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


·代驾他人车辆出事故要担责吗
    代驾他人车辆出事故要担责吗 1、代驾公司代驾的责任承担问题。 代驾公司为顾客提供代驾服务,派人代驾,不管与顾客是否签有书面合同,委托合同关系都已形成,所以应保证顾客行车途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产生赔偿事宜,事故车投有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先行赔偿。如果事故是由代驾公司的过错造成的,保险公司可向其追偿。如果事故车没投保,因代驾司机是职务行为,赔偿责任由代驾公司承担...


·什么情况下会终止交通事故调解交通事故调解不是交通
    什么情况下会终止交通事故调解交通事故调解不是交通事故处理的必经程序,而是由交通事故当事双方一致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由交警部门主持对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当调解活动无法进行,或者调解无法达成,或者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发生时交警部门会终止调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第一,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


·成都车船税每年都要交吗
    成都车船税每年都要交吗一、成都车船税每年都要交吗对于大多数机动车来说,车船税每年都要交。一般来讲,每个城市的地税就负责收此税,或是由交警队代收也可以。机动车车船税由指定部门统一代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中清楚写到,具有交强险的保险机构是收车船税的唯一指定机构。而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车辆都应该缴纳车船税。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公告,各地方的税务部门和交强险的...


·交通事故导致医疗损害赔偿属不属于共同侵权?
    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已经屡见不鲜,几乎每分每秒都在发生。假设现在有个人现在一场交通事故中受伤了,然后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又发生了医疗事故,那么交通事故导致医疗损害赔偿属不属于共同侵权?现在就和我们来一起看看这个问题的答案。 一、交通事故导致的医疗损害赔偿属不属于共同侵权? 先后发生的交通事故侵权和医疗侵权是两次侵权,既不同于共同侵权,也不同于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的间接结合,而是...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