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业务员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业务员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一个公司业绩的增长离不开广大业务员的努力,他们在付出辛勤劳动的同时,也享有休假的权利。如果他们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话,也可以拿到加班工资。但是业务员的工资主要是拿提成的,基本工资比较低,那么业务员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业务员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二、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公司加班但是不给加班费,这算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加班费。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通过上面这篇文章,您应该知道了业务员加班工资计算。相对于普通员工而言,业务员的加班工资计算稍微复杂些。如果在法定假日加班的,业务员除了可以拿到三倍基本工资的加班工资外,如果是计件的,还可以拿到超额部分计件单价的三倍工资。业务员没有拿到加班工资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解除劳动合同年假未修完,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吗?
    我们经常会在生活中遇到公司裁员的事情,很多劳动者在裁员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让人很难受的一件事情,很多人被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只知道要求公司支付劳动经济补偿,至于有没有休完年假,很多人都没有心情去理睬了。那么,解除劳动合同年假未休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呢?答案是肯定的,这是有一定的法律依据的。解除劳动合同年假未修完,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吗?一、《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


·符合《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
    符合《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的条件的,施工单位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实际上有些时候,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原本就是无效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可直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1、违反有关招标投标规定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这里又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不招标。建设单位对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不进行招投标,直接将工程发包...


·劳动者在单位上班之后完成分配的任务就会得到相应的工资报酬
    劳动者在单位上班之后完成分配的任务就会得到相应的工资报酬,但是很多人只会在意自己最后拿到工资总额是多少而不去在意究竟自己的工资是由哪几部分组成的,这也就让很多企业少发工资提供了机会。下面一起来看看标准工资包括哪些部分组成?标准工资包括哪些部分组成?随着单位分配自主权下放,分配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如名目繁多的各种补贴和津贴;工资发放的形式也趋于多样化,如一部分发放现金,一部分注入信...


·员工被辞退能得到什么赔偿吗?
    员工被辞退能得到什么赔偿吗?员工被辞退能得到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


·劳动合同在单位手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在单位手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


·一、劳动合同解除主体错误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解除主体错误怎么办? 就劳动合同解除而言,用人单位作为人事管理者,掌握着劳动者未领的工资以及为劳动者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权力,而劳动者一般仅握有员工手册、办公用具等物件。在双方博弈过程中,用人单位明显处于强势地位。用人单位如欲解除劳动合同,可通过采用加大劳动强度、调岗、降薪、口头辞退等方式迫使劳动者离职,以逃避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


·工伤补偿待遇标准是多少?
    工伤补偿待遇标准是多少?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继续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而如果是劳动者不愿意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则又要依具体情况看是否需要进行经济补偿。以下是为您总结梳理的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的相关内容。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