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提出诉讼离婚去哪里办理?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诉讼离婚是离婚的一种方式,往往是在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的情况下采用的。作为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做出判决。很多时候,夫妻双方的户口关系比较复杂,并不一定是同一个地方的人。那么提出诉讼离婚去哪里办理?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提出诉讼离婚去哪里办理?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法院如何审理离婚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于离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如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宣告判决公开;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即自然消灭,离婚诉讼已没有实际意义,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
三、对离婚案件一审不服怎么办?
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综上所述,离婚诉讼属于普通的民事诉讼,应该按照民事诉讼的管辖,选择适合的法院。一般情况下,是到被告的所在地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状。如果被告长期在外居住的话,还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因此,具体到诉讼离婚去哪里办理,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同的情况,选择是管辖法院也不一样。



·晚婚晚育标准及好处是什么?
    我国人口数量位居全球第一,早年,为了控制人口数量的增长,更加有利于民族的繁衍,国家的有序发展,我国实行了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并取得了显著成果;同时,国家还提倡广大青年男女晚婚晚育,那么晚婚晚育标准以及好处有哪些?我们接下来为您整理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晚婚晚育?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女性年满二十岁,男性年满二十二岁,方可结婚。 晚婚已经在《民法...


·男方怎样写起诉离婚书?
    男方怎样写起诉离婚书? 一、男方怎样写起诉离婚书?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


·根据我国法律离婚男方应该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当代社会,可能很多人对于离婚这个名词是比较熟悉的,但是至于离婚的具体流程如果没有亲身经历的人肯定是不太了解的,比如说离婚中比较涉及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抚养费的给付,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离婚男方应该给孩子多少抚养费?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


·一、夫妻起诉离婚男方能取得抚养权吗?
    一、夫妻起诉离婚男方能取得抚养权吗?男方当然也是有可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的,父亲和母亲可以公平的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抚养权不是理所应当就应该归母亲所有。一般来说,男方的经济负担能力强于女方,可以为孩子提供较好的物质条件。但是,男方由于工作强度一般高于女方,相比于女方,真正抚养教育孩子的时间和精力较少。法院判决时,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选择适合抚...


·法律对家庭暴力轻伤怎么判定?
    法律对家庭暴力轻伤怎么判定? 家庭暴力在国家上的定义广泛,包括对其他家庭成员身体和心理上的虐待,实施手段多种多样,言语、手脚、冷暴力或者凌辱等等。家庭暴力会对对方人身和心理造成伤害。那么,法律对家庭暴力轻伤怎么判定? 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法律对家庭暴力轻伤怎么判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 二婚孩子共有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 二婚孩子共有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有孩子的情况下,应当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


·什么样的情况构成重婚罪
    什么样的情况构成重婚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中对重婚罪的规定是,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属于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构成重婚罪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与配偶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登记结婚或准备登记结婚的;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再与他人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 3、与配偶和他人均没有登记结婚的,但是与配偶和他人先后存在事实婚...


·离婚判决不服抚养权判决可以上诉吗?
     一、离婚判决不服抚养权判决可以上诉吗? 离婚判决不服抚养权判决是可以上诉的,司法机关应当受理。对于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我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双方是协议离婚,对子女问题的具体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