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银行借贷的种类都有哪些?为避免民间借贷出现高利贷的情况,损害到自身合法权益,因而很多人都会选择向银行申请贷款。而在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手续相对就是比较复杂的,同时银行借贷也有不同的种类,那具体来说银行借贷的种类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可供选择的银行借款种类很多,可供选择的银行借款种类很多,按不同的标准进行不同的分类:
(一)按借款期限分类。 按借款的期限可分为短期借款、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二)按提供贷款的机构分类。按提供贷款的机构可分为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政策性银行贷款是指执行国家政策性贷款业务的银行向企业发放的贷款,商业银行贷款是指银行向企业发放的贷款。政策性银行贷款一般为长期贷款;商业银行贷款是指由各商业银行向工商企业提供的贷款,专业提供的贷款,主要满足生产经营或建设竞争性项目的资金需求,商业银行的贷款长期短期均有;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资金是指除了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的贷款, 这类贷款一般比银行贷款期限长,利率也比较高, 贷款一般比银行贷款期限长,利率也比较高,对借款方的 信用要求和限制条件比较严格。 信用要求和限制条件比较严格。
(三)按借款是否需要担保可分为信用借款、 按借款是否需要担保可分为信用借款、担保借款和票据贴
信用借款是指企业不需要的提供抵押品, 现。信用借款是指企业不需要的提供抵押品,仅凭自身信 用或担保人的信誉就能取得的借款。由于贷款风险较大, 用或担保人的信誉就能取得的借款。由于贷款风险较大, 债权人通常需要提供利息率以获得风险补偿, 债权人通常需要提供利息率以获得风险补偿,而且往往附加一定的限制条件。 加一定的限制条件。担保借款是以特定的抵押品为担保而 取得的借款。如果借款到期,企业还不能偿还, 取得的借款。如果借款到期,企业还不能偿还,银行等债 权人可取消对抵押品的赎回权,并有权处理抵押品,权人可取消对抵押品的赎回权,并有权处理抵押品,所得款项用于抵消债权人的所欠本息。 款项用于抵消债权人的所欠本息。票据贴现是指企业以持 有的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向银行贴付一定的利息而取得的借款。 银行对借贷的管理是很严格的,在提出了借贷申请之后,需要做出严格的申请,符合条件的话,那么银行才有可能批准放贷。当然,实践中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把银行借贷分为不同的种类,就包括短期借款、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等等。
在我国企业大量的拖欠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欠款时间很长,有的甚至长达四五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债务人的状况会发生各种变化,多数情况会越来越差,常常会出现如下情况:债务人公司转入其他行业、破产倒闭、原业主成立新公司继续经营等等。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债务人新成立的公司是否对原债务负有偿付责任?要回答这个问题,实际是要确定新公司是否对原公司债务负有连带责任。
·公司债权债务说明范本
公司债权债务说明范本
在工作中,企业由于发展需要会和别的公司进行合作,为了确保双方的债权债务独立,公司通常会写一份说明书,在说明书里面写明公司债权债务的情况。那么公司债权债务说明范本应该怎么写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详情请阅读下文。
公司债权债务说明范本
1、投资人 ,投资人 ,投资人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合法共同持有 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中投资人 持有 股份...
·企业欠债不还怎么办
企业欠债不还怎么办一、企业欠款不还怎么办?
(一) 协商
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
(二) 请求支付令
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
·赌债其他非法利益绑架罪如何处罚?
赌债其他非法利益绑架罪如何处罚?赌债其他非法利益绑架罪的处罚方式应当按照非法拘禁罪来进行一个定罪,因为这样的一种债务它是非法的,所以并不受到法律的客观保护,因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当中就是按照非法拘禁罪来定罪量刑。如果行为人为索取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债务而实施绑架、拘禁他人的行为,只要这种非法债务是客观存在的,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
·债权和债务的区别
债权和债务的区别是什么 债权和债务区别是什么
债权: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
债务: 从会计意义看 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
·借条超过二十年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借条超过二十年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借条超过二十年是超过诉讼时效,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是借条的诉讼时效最长可以达到20年。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时效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