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拘留可以保释吗,刑事拘留保释要多少钱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被拘留可以保释吗,刑事拘留保释要多少钱

在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起诉的过程中,司法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在这种情况下,嫌疑人、被告人或其家属往往会委托律师来提供帮助,那此时被拘留可以保释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被拘留可以保释吗

可以取保,但是嫌疑人和亲属只有取保候审的申请权,核准权在办案单位。

一般而言,至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可能取保:

1、没有犯罪前科;

2、没有多次治安处罚记录;

3、涉嫌罪名和事实涉及的刑期在3年以下,或者有判处缓刑的可能,或者有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可能;

4、认罪态度好;

5、悔罪表现好;

6、取保候审不会激化社会矛盾;

7、其他条件等。

具体做法,你可以先找办案人员口头问问,如果可能再提交书面申请;或者,委托律师代理。

二、刑事拘留保释要多少钱

《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据此,取保候审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保证人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为其担保的人。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公安、司法机关应当严格审查保证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符合保证人条件的,应当告知其必须履行的义务,并由其出具保证书。

保证金保证又称财产保,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保证金保证的特点是,利用经济利益,来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保证的,由决定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现金交纳,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1000元。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指控犯罪的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在其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并将指定银行的名称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依法应当没收保证金的,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决定机关;对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同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决定机关。决定机关发现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认为依法应当没收保证金的,应当提出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书面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县级以上执行机关。

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根据决定机关的意见,及时作出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决定机关。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都应当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执行机关应当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告知其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后的5日以内,向执法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核一次。上级主管机关收到复核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作出复核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已过复核申请期限或者经复核后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银行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将保证金上缴国库。

但最终是否能获得保释批准,则还需要看有没有满足《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保释条件,是否提供了保证人或缴纳了保释金。而在被刑事拘留期间,一般只能是委托的刑辩律师才能实际探视嫌疑人、被告人。


·刑事案件上诉期限多久?
    一、刑事案件上诉期限多久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一百八十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


·网络诈骗6万怎么判刑和处罚
    网络诈骗6万怎么判刑和处罚随着互联网越来越快的不断发展,网络给我们带来了无限的便利,但由于网络上一些不法分子使用网络的便利进行诈骗,让很多人深受其害。我们知道,网络诈骗属于诈骗罪。那么,网络诈骗6万怎么判刑和处罚?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一、网络诈骗 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网络诈骗...


·单位集资诈骗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民间许多的众筹行为已经越来越火,许多的人在缺钱等情况都能利用众筹解决问题。可是不法分子也看上了这一点,营造虚假的情况去进行诈骗谋取利益。现在我国对这个集资诈骗严格管控,下面我们看看单位集资诈骗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单位集资诈骗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婴儿遗弃罪如何定罪 ?
    抚养自己的孩子是为人父母应尽的责任,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不负责任的父母在孩子出生后就将其遗弃,有不少的新生儿因此而死亡。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负有扶养义务者不得遗弃有抚养义务的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老人及未成年人,一经发现将按遗弃罪来论处。那么婴儿遗弃罪如何定罪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说道说道。 一、遗弃婴儿是否构成遗弃罪 遗弃婴儿是否构成遗弃罪,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能一刀切,而一概认...


·刑事被害人如何申请抗诉?
    刑事被害人如何申请抗诉? 一、刑事被害人如何申请抗诉? 受害人对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或者二审判决结果不服时,有权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


·刑事案件中的执行机关有哪些
    当法院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之后,一旦判决生效,那么就会涉及到具体的执行问题了。此时规定了相应的执行机关,那么您知道刑事案件中的执行机关都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案件中的执行机关有哪些 执行机关,是指将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付诸实施的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机关包括: 1、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负责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


·怎么确定信用证诈骗罪量刑标准
    实践中,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通常就会被认定构成信用证诈骗罪。此时,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处罚,那么信用证诈骗罪量刑该怎么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确定信用证诈骗罪量刑标准 1、犯信用证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


·见死不救犯法吗,会判刑吗?
    见死不救犯法吗,会判刑吗见死不救是否构成犯罪见死不救,如不负特定义务,一般不构成犯罪,属于道德上的谴责。但如果故意见死不救的人负有以下义务,如果他违背了该义务,那么这种情况下故意见死不救就涉嫌犯罪或违法、违纪: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如警察负有保护人民责任,不能见死不救;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如消防员看到有火灾不救;法律行为产生的作为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如一大人...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