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确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如何确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因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而侵犯他人专利的,往往需要作出赔偿,那么实践中该如何确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那么,具体如何确定专利侵权赔偿的数额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依照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数额、该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关于侵犯专利的赔偿数额,要先确定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不同的情况下,具体的赔偿数额是不同的。除此之外,还要追究侵权人的其他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高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高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流程是什么?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登记证书。1、填写申请表: 进入“计算机著作权网上办公系统”,注册用户,登录后填写相关资料,提交申请表并打印。2、提交申请文件:软件著作权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3、缴纳申请费:软件著作权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缴纳...


·软件登记著作权职称申请时有什么好处?
    职称作为我国相关事业的等级评定机制,是考核相关单位人员的技术水平、能力素质等综合性的评定的一种方法。但许多人苦于业绩平平,没有突出的优点所苦恼。那软件登记著作权能代表一个人的能力和综合水平么,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软件登记著作权职称申请时有什么好处。许多人都说教师是金饭碗,大学教师更是人人艳慕的高薪职业,然而,大学教师的职业生涯中,也有许多过不去的坎儿。其中,评职称就是最难通过...


·商业秘密与专利权区别是什么?
    商业秘密与专利权区别是什么?1、概念不同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只要不是在本行业内众所周知的普通信息,能够与普通信息保持最低的秘密或新颖限度的差异的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专利是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


·关于著作权保护期是怎么要求的
    关于著作权保护期是怎么要求的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具体规定如下:①作品的作者为公民的,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50年的终止时间为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②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自作品首次发表时起算,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


·法律上怎样算35类商标侵权?
    35类商标侵权的内容商标注册35类是属于服务商标。具体内容为:广告,实业经营,实业管理,办公事务。根据我国商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具体侵害商标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一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二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三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


·驰名商标申请材料有哪些?
    驰名商标申请材料有哪些? 一、驰名商标申请所需材料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


·商标认证是什么意思?
    商标认证是什么意思? 一、商标认证 认证商标一般都是说商标局认证驰名商标或者地方认证著名商标的事情。 绿色环境标志认证,ISO9001,ISO14001,OTS-100,国家免检(已取消),CCIB安全认证,中国包装产品质量认证,UL安全检验认证标志, 补充:认证标志是质量认证机构准许经其认证产品质量合格的企业在产品的包装上使用的质量标志。《产品质量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参...


·网络著作权侵权承担何种责任
    网络著作权侵权承担何种责任随着网络的进步,网络侵权行为也越来越多,那么你对网络著作权了解多少呢?网络著作权侵权承担何种责任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得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网络著作权侵权承担何种责任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 1、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了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