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贷款利息多少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个人贷款利息多少算合法一、个人贷款利息多少算合法借钱的同时通常会约定利息,为了防止高利贷等不法借贷,我国法律对私人贷款的利息作了以下规定:(一)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由于借钱常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通常不会约定利息,为了防止还钱时一方临时要求计算利息导致纠纷,法律规定没有明确约定利息的默认为不支付利息。如果借钱时没有说明或者欠条上没有约定利息,还钱的时候就不能临时要求对方支付利息。(二)私人贷款的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当事人约定的利息和违约金加起来如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则属于变相放高利贷。对债权人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部分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知,私人借款中凡是利息和违约金加起来超过银行同期利息4倍的,法律不支持。二、私人贷款的利息怎么计算(一)利息不能计入本金为防止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获取双重利息,私人贷款的利息不计入本金当中。虽然我国法律对此没有具体约定,但是我国合同法的原则不承认复利。对利息的计算只能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约定,不计入本金中。(二)利息利率利息的具体算法我国法律并没有进行规范,但是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这里的同期是指同一时期,而不是过去的某一时间或某一时段。(三)贷款人逾期归还贷款需要支付的利息如果合同或者欠条明确约定了借款利息,那么严格按照约定偿还利息和贷款是贷款人应尽的义务,如果贷款人逾期归还的,按照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四)未约定利息的如果双方约定了利息,并且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按照约定进行计算。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具体利息,就遵照“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贷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由此可知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贷款。如果双方对有没有约定利息产生纠纷,并且又没有充足的证据进行证明的,对是否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法官根据法律规定自由裁量。现实中,要是借贷的双方没有就贷款利息作出明确的约定,那此时一般是视为没有约定利息,也就是无偿借贷。这也提醒了各位,在约定个人贷款利息的时候需要约定清楚,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这种情况下还容易导致纠纷的发生。



·老赖欠钱被强制执行后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老赖欠钱被强制执行后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一、老赖欠钱被强制执行后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强制执行后仍然拿不到钱的,可以由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


·借贷诉讼时效该怎么计算
    借贷诉讼时效该怎么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在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起算点的问题上,借条和欠条存在着一定的不同。 1、借条的诉讼时效 ...


·离婚协议约定能否对抗债权人
    离婚协议约定能否对抗债权人 一、离婚协议约定能否对抗债权人 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一方负担债务是否有效,需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对债权人则无效,债权人可以起诉夫妻双方或任意一方要求还款。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债务所承担的责任是一种连带责任,偿还债务时首先考虑其共有财产,如共有财产不足或不存在可供执行的...


·欠钱不还说给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说给了怎么办?欠钱不还,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具体情况如下:1.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此种情况下出借人凭银行的转账凭证或银行流水记录等就可向出借人要求偿还借款。因为转账记录等可以证实出借人已向借款人支付了款项。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会要求借款人进行举证和说明,如借款人不能证明该笔款项作出合理解释,则法院会认定此笔借款已真实发生。2.借款...


·怎么认定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
    怎么认定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 一、怎么认定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 高利贷的利息都是高于国家法定贷款利率的4倍,因此高利贷的利息计算都是从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来算的,具体的由当事人约定。 高利贷的资金价格都是指1元钱一个月的月息,比如,如果说高利贷是6分利,就相当于年利率是72%,1毛则相当于年利率120%,这是远远高出银行贷款利率的。那么,在这种利率下,高利贷利息怎么算呢?通常,...


·借条的法律规范格式内容是怎样的?
    借条的法律规范格式内容是怎样的?借条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报警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报警欠钱不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所以,通过报警是无法解决欠钱不还这个问题的。二、法院诉讼来解决方式1)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属实2)去法院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3)法院起诉、立案、庭审、判决4)...


·借款的抵押担保规定有哪些
    借款的抵押担保规定有哪些? 一、关于抵押物的法律规定 可作担保物指已作为抵押担保的财产。按我国<担保法>第34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作担保物: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抵押物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