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地产工程质量管理如何作?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房地产工程质量管理如何作?房地产工程的质量关系到公众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是最值得保障的一个环节。如果房地产工程质量存在瑕疵,很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和重大的责任事故。因此,建设单位应当尽量保证工程的质量。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房地产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知识。
一、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制定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首要任务和重要部分。项目经理必须重视制度的建立,在施工现场必须抓好督促及落实工作,并要在原有的规章制度基础上,根据该工地的实际情况,建立各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工地管理人员的职责,且成文张贴于工地办公室,以便对照执行。同时明确各种机具、用电、井字架以及外墙脚手架等设备的操作和维修制度,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保证各项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提高认识,加强对一线工人的管理
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必须思想领先,即首先要提高管理意识。企业核心问题是管理。由于生产工人流动性大,普遍技术素质差,质量意识薄弱,只重工作进度,忽视工程规模及质量,贪图方便,盲目求快,责任性不强,安全意识差,给施工管理带来很大难度,对这些意识和做法要彻底改变。项目经理在提高管理人员意识的基础上,对生产工人也要加强管理。具体的做法是实施“一选择,二教育,三管理”的原则。一选择即对生产工人实行“优胜劣汰”的原则,对那些安全意识差、技术素质低、不服从管理的生产工人必须淘汰。二教育既是对工人上岗前必须实行“三级教育”,进场前作好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安全技术签证。对各施工班组工人必须实行奖罚分明的制度,以充分调动工人的积极性,发挥工人的主导作用。对各工种,各项目主要部位操作人员等也要实行岗前培训。三管理即是在施工前必须向生产工人做好各项技术交底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每道工序,实行跟踪、监督、记录、复查或抽查,从技术措施到实际操作中严格把好质量关。坚持自检、互检、抽检相结合;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不流入下一道工序的具体做法,特别对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工种及工序进行专职跟踪施工,以强制的手段来克制质量通病,改变不规范的做法。
三、组织施工,努力抓好工程质安管理
项目经理在指挥各项工程中,必须认真搞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要把一个施工现场的许多单位组织起来,有节奏地、均衡地进行施工,使其达到工期短、质量好、保安全、成本低的效果,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它包括技术、质量、安全、材料、进度和施工现场等各项管理工作。对质量管理采取攻通病、创优良、上水平,使产品质量优良,将质量隐患消灭在施工过程的萌芽中,对每一道工序都进行验收,提高产品的一次成活率。争创工程优良率达到80%以上。力争攻克和排除工程上的“渗、漏、壳、裂、倒、毛、糙、塞、污”等常见病,力图以管理制度来提高工程质量,以技术措施来保证工程质量。在安全管理方面,要加强安全教育,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和民工的安全意识。公司要舍得花人力、物力、财力搞好安全设施,施工管理人员要尽职尽责。在穗福小学的施工中,特别强化“三宝、四口”的教育和防护工作,支持龙门架、脚手架分段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的做法。组织义务的消防队并由项目经理直接指挥。在施工现场随处可见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标语,目的就是要安全动员起来搞好安全生产。在技术资料管理方面,设负责该项目的专人填写施工日记,把每天的施工情况详细地记录下来,以利工程前后的联系。各类施工技术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时进行并按类别整理,分别装入资料袋,为对竣工验收资料做到准、快、齐奠定基础。
四、抓好建筑市场信息,强化项目成本控制
现代的科学管理方法日新月异,项目经理必须充分清楚和了解国内外建筑市场的新材料、新动态。先以施工图为依据,进行工料分析,并作大量的市场调查,杜绝不合格产品的进场使用。材料的质量如果不符合要求,则工程质量也就不可能符合标准。因此,加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重要保证,也是创造正常施工条件的前提。项目经理必须掌握了解材料的市场行情,以及材料的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等方面的信息,督促材料采购,广开材料进货渠道,实行货比三家,想法从厂家直接进货,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科学地组织材料的采购、加工运输、储备,建立严密的计划和调度体系,实行各项目之间材料统一调剂,加速材料资金周转,以确保正常施工。对工程的主要材料,进场必须有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书。钢筋砼及预应力砼构件,应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由于运输、安装等原因出现的构件质量问题,应进行分析研究,经处理签字后方可使用。凡是标志不清或是认为质量有问题的产品、构件,对质量保证资料有怀疑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一般材料等,均应进行材料抽检。对进口材料、设备或关键部位所使用的材料,如砼、砂浆、防水材料、防腐材料等,应保证材料的配合比,先按规定做好试配,经试验室试配合格后方可使用。总之,材料控制是保证质量的基础和前提。
五、采取措施,做好施工机械防护
机械的控制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工具费控制。要根据不同的工艺特点和技术要求,选用合适的机械设备。正确使用、管理和保养好机械设备,为此要健全“人机固定制度”,“操作证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使用制度”,“交接班制度”等等,确保机械设备处于最佳使用状态。
六、加强施工过程的控制,提高工程质量
优良的工程质量直接产生于施工过程之中,项目部施工员、质安员必须对作业班组的施工操作过程中,包括操作方法、作业流程等时刻进行检查和监督,以最大限度将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在进入土建粗装饰阶段,在班组长进场之前,应该要求先做出样板或样板墙,等样板验收达到预期效果之后方可正式大面积开工,日后对班组工作质量的验收就以他自己所做的样板作为实物标准。在进入主体工程砌筑前,应尽快请建设单位决定外墙饰面砖的品种、规格,以便在砌筑时根据饰面砖的规格尺寸计算并放线定位,确定铝窗洞口位置。同时,可根据施工要求调整外墙饰面的施工顺序。并协助班组在首层外墙进行样板施工,以确保铺贴饰面砖规整,窗台散水坡度统一,鹰咀规格一致,线条和缝格横平竖直,提高工程质量。
七、搞好文明施工,全面实现标准施工
随着城市现代化程度的提高,建筑施工的文明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不论是在投标、竞标阶段,还是在施工实施阶段,文明施工的措施在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变得十分重要。为此,建设文明工地的任务严肃地摆在每一个项目经理的面前,建设文明工地是企业不断提高综合能力和整体水平,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一系列工程。建设文明工地按现代化、标准化要求组织施工是塑造企业“窗口”形象,有利于控制资源消耗,降低事故频率,消除事故隐患多获社会效益和早出经济效益。综上所述,房地产工程质量管理需要从各个方面完善相关的制度。从管理层面的负责人到具体负责的施工人员都要深刻认识到工程质量的重要性;从施工的准备阶段到施工过程中再到施工收尾阶段都要做好工程质量。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联系电话
    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联系电话一、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联系电话朝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朝阳区酒仙桥南十里居28楼(东风南路与酒仙桥路交汇处)(本地址为朝阳仲裁委2011年底搬迁后最新地址,2012新址)仲裁委员会电话:64630126 64631709仲裁院调解庭电话:64337019 ,工会调解中心电话:64334021公交路线:乘坐973、413、65...


·水利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
    水利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我国古代为了农业的发展修筑了许多大型水利工程,给人们的农业生产带来了便利,之后水利工程的功能不断拓展,逐渐应用于疏通水道、内河航运等,最大化的证明了兴修水利所带来的巨大回报。而工程质量又是其中不可避免会关注的问题,那么水利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下面请听我们详细介绍。 1、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制 负责人的重视程度是搞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水行政主管...


·缓期执行能享受劳动者权利吗
    缓期执行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缓刑,它主要是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有人就问我们,犯罪分子缓期执行能享受劳动者权利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解开您的疑惑。 一、缓期执行能享受劳动者权利吗 缓期执行是这样一种措施:对于被依法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以及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人,规定一定的期限暂缓刑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在...


·公司拖欠工资在哪个区法院起诉
    公司拖欠工资在哪个区法院起诉?公司拖欠工资可以用工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工伤赔付范围如何确定
    您都知道,如果存在工伤,不需要太过担心自己的医疗费用等,因为用人单位会承担的,但是用人单位也并不是一味的承担所有的费用,具体应当承担的费用是有法律进行专门的规定的。相信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工伤赔付范围如何确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工伤赔付范围的一些法律规定。 一、工伤赔付范围如何确定 1、医疗费: 元(依据发票,据实计算)(社保基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


·事实劳动关系的界定
    事实劳动关系的界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二、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给付劳动报酬,而由劳动者提供职业性的劳动所形...


·一、劳动合同到期代通知金会不会赔偿?
    一、劳动合同到期代通知金会不会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不续签的话,一般没有代通知金,因为合同上面有明确的合同到期时间。但是如果没到期单位提出解聘的话,那应该是前30天向劳动者提出,如果不能提前30天的话,那么单位就必须向劳动者另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然后还有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劳动者无法定过错的情形下,出现了法定的特别情形,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


·工程质保期限规定是多长时间?
    工程质保期限规定是多长时间?随着建筑行业的繁荣发展,其相关纠纷也不断涌现。在实际生活中,在一项工程开始前或结束后,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往往需要在合同中对各个具体项目的建设工程质保期限规定不同的期限,是以保障建设单位的实际经济利益。下面一起看看工程质保期限的相关内容吧。 一、建设工程最低质保期限是多长时间? 考虑到各类建筑工程的不同情况,《建筑法》对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问题未作具体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