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祸责任人要判刑吗,相关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车祸责任人要判刑吗,相关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开车的人最不希望的就是发生车祸,因为一旦发生车祸,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车祸的责任人还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很多人就问我们,车祸责任人要不要判刑了,它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一一做出解答,供您阅读。
一、车祸责任人要判刑吗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此,如果发生车祸,责任人是可能要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等刑罚的,如果责任人有逃逸或者其他恶劣的情节,判处的刑罚则会更重。
二、交通肇事罪的刑罚是怎样规定的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三、交通肇事逃逸是如何认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即,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因此,如果发生车祸,车祸的责任人也就是肇事者可能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这个时候,我们一定要积极赔偿受害人或者其家属的损失,尽量争取受害人及家属的谅解,争取不判刑或者减轻刑罚。要是你还想了解更多,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获得解答。



·交了社保没签合同存在劳动关系吗
    一、交了社保没签合同存在劳动关系吗交了社保没签合同存在劳动关系的,社保已经能够很好的证明了两者劳动关系的存在。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二、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缴纳社保吗社会保险是指国家...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公安机关根据检验或者鉴定的需要,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或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检验或者鉴定后应立即归还。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扣留交通事故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也不准扣留交通事故车辆的驾驶员和货物。道路交通...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要哪些条件
    买车险的目的就是为了防备发生交通意外后,能够及时足额地获得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是所有交通事故都能获得保险理赔,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那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要哪些条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要哪些条件 交通事故车辆保险理赔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属于投保车辆地损失; (二)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地损失; (三)不属于除...


·苏州社保可以自己交吗?
    社会保险作为国家强制用人单位为所雇佣劳动者进行参保的社会和经济制度,为那些失去劳动能力、临时丧失工作和因身体状况而遭受损失的人群提供了生活保障。虽然不强制个体参加社保,但是还是很多人希望通过参保社保,那么苏州社保可以自己交吗?怎么交?在苏州,个体社保参保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非本市户籍且从未在苏州参保过,无法按照灵活就业缴纳社保,可通过进单位就业、注册个体工商户(企业)进行参保...


·一、为避让它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一、为避让它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在交通事故中因为避让他人造成事故,应该按事故的形成原因和各方在事故形成过程中的过错决定事故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事故责任划分:责任的判定是根据谁违反了交通法的通行规则就是谁的责任,双方都违反了通行规则的话,双方责任,谁的过错更严重,谁主要责任,过错一样,同等责任。因为避让对方车辆造成事故的表述过于模糊,如果对方是逆行,自己正常避让,对方全...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赔偿的,具体的赔偿的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赔偿的,具体的赔偿的费用,对于不同的人群都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那么,对于交通事故老人的抚养费标准来说,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不同的年龄段的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样的相关的知识。 交通事故老人的抚养费标准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对...


·在我国醉酒驾车标准是多少
    在我国醉酒驾车标准是多少我国的交警在执勤的过程当中,如果觉得司机的精神恍惚或者说满身酒气的话,肯定是要让司机对酒精测量仪进行吹气测量的,测量的标准是判定酒驾还是醉驾的最重要的一个依据。可能有些人仅仅知道酒驾醉驾是违法的,但是并不知道在我国醉酒驾车标准是多少?这一法律常识,我们这就为您普及一下。 一、在我国醉酒驾车标准是多少?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


·交通肇事罪的自首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罪的自首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刑法第六十七条对自首作出了明确的界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有自首的表现说明罪犯的主观罪过较之未自首者轻,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该制度对犯罪具有昭示作用,使其行为人产生趋向,从其立法意图而言,主要是做到罚当其罪。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