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锡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有哪些政策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无锡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有哪些政策企业的发展是市场经济的需求,企业为了健康成长,在很多情况下需要进行企业的融资。众所周知,一个企业的融资,对于企业的发展也是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是,企业融资是复杂的和困难的。接下来,我们将针对无锡中小外贸企业融资,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什么是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又称中小型企业或中小企,它是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在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上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此类企业通常可由单个人或少数人提供资金组成,其雇用人数与营业额皆不大,因此在经营上多半是由业主直接管理,受外界干涉较少。中小企业是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方式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融资方式总的来说有两种:一是内部融资,即将自己的储蓄(留存盈利和折旧)转化为投资的过程;二是外部融资,即吸收其他经济主体的储蓄,使之转化 为自己投资的过程。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单纯依靠内部融资已经很难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外部融资成为企业获取资金的重要方式。外部融资又可分为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1、股权融资股权融资是指资金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借助股票这一载体直接从资金盈余部门流向资金短缺部门,资金供给者作为所有者(股东)享有对企业控制权的融资方式。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长期性。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2)不可逆性。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3)无负担性。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2、债务融资债务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举债筹措资金,资金供给者作为债权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息的融资方式。相对于股权融资,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短期性。债务融资筹集的资金具有使用上的时间性,需到期偿还。(2)可逆性。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负有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3)负担性。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需支付债务利息,从而形成企业的固定负担。
三、无锡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有哪些政策
无锡专为小微外贸企业量身定制的“外贸小微贷”4月17日正式启动。借力1亿元的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外贸小微贷”推动贸银信有机结合,将缓解无锡小微外贸企业融资之困。按照2016年海关数据统计,年出口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外贸企业占无锡外贸企业总数的95%以上。近些年越来越细碎的订单、叠加成本高涨等因素,对外贸企业的营运成本、资金管控造成极大挑战。相比大企业,融资难更是中小微外贸企业面临的一大困境。为此,无锡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中小微外贸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由政府设立1亿元外贸风险补偿信保基金,携手多家金融机构,搭建融资增信平台,为中小微外贸企业贷款降低门槛。当天,4家小微外贸企业享受到合作银行投放的首批“外贸小微贷”。“外贸小微贷” 单户企业信用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贷款利率控制在基准利率水平,原则上上浮不超过10%。为您作出的具体介绍。我们知道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的方式无非两种,外部融资以及内部融资。外部融资又可分为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无锡针对中小外贸企业制定了融资的新政策,那就是外贸小微贷的相关政策,通过这一政策的实行,中小外贸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得到了缓解。



·子公司设立条件都有哪些?
    子公司设立条件都有哪些? 子公司是附属于子公司的,子公司同时也是一个独立的法人组织,子公司设立条件和其他的公司设立条件一样,应当提交各项材料,包括核准申请书、登记申请书、委托代理人、公司的章程证明书等等材料。下面我们来为您普及一下子公司设立条件。 一、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母公司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


·公司合并分立的方式及程序
    公司合并分立的方式及程序 当生意越做越大时可能就会面临公司的合并与分立,不管是哪一种老板的收益都在不断增加,同时其责任也在不断加大。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过程,一步走错以后解决起来就会变得十分麻烦,一个正确的方式不管怎样都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我们今天就来为您解析一下公司合并分立的方式及程序。 一、公司合并的方式及程序 (一)公司合并的方式: 1、吸收合并。一个企业合并另一企业...


·公司收购是否要全体股东同意
    不需要,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规定,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转让出资,必须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记载于股单,并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及受让的出资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法》第72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


·企业并购要点有哪些
    企业并购要点有哪些 一、其实企业并购/收购,就其战略目的来说,不过为三: 1、做强。企业竞争是一种综合势力的竞争,尤其是在现在的资本市场。在这种条件下,强大是继续走远的一个标准,通过强强联合,实现资源重组,以获取更大的优势,在行业竞争中形成“牵连垄断”。奔驰和克莱斯勒的并购的目的就在于此。 2、做大。通过收购或并购,使得行业拓展,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和资金容量,突破“行规”之界限...


·企业法与公司法的不同与联系是什么?
    企业法与公司法的不同与联系是什么? 一个公司的成立,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需要很多职员来共同的完成一个公司整体。公司在经营,管理期间,会遇到很多不规范的事情,会发生很多的纠纷,所以针对这样的现象,我国颁布了一部法律《公司法》。那么企业法与公司法的不同与联系是什么? 一、企业法与公司法的不同与联系是什么? 1、合伙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 说合伙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


·分公司没有资质可以签订合同吗?
    分公司没有资质可以签订合同吗? 一、分公司没有资质可以签订合同吗? 子公司没有资质而对外签订的合同,该合同无效。其责任由子公司独立承担,与母公司无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的规定: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 1、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因为子公司没...


·刚到公司入职不签合同吗
    很多员工刚进公司时,公司并不给签订相关的合同,为了以后可以摆脱一些麻烦。可是,劳动合同是对员工的一份保障,员工应该了解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才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那么刚到公司入职不签合同吗?下面是的我们带来的介绍。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两种: (1)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


·南京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南京的公司在经济的发展中开始越来越激烈的商业竞争,其中并不缺乏很多公司没有赢得最后的经营胜利而必须选择通过法人变更的方式将公司继续延续下去,但是公司作为富含丰富法律关系的组织必须要经历复杂的程序才能完成变更法人。那么,南京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一、南京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变更法人所需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2、《指定代...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