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配偶需要什么材料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配偶需要什么材料在我国,土地是国家所有的,人们可以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是确定土地使用权归属的凭证。土地使用证主要分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前者是针对城市的土地,而后者是针对农村的土地。在我国,土地是可以依法进行变更的。我们针对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配偶需要的材料进行详细说明。
一、土地使用证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配偶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通过我们的介绍,我们知道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配偶需要的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房屋共有权证等。土地的流转是经过国家允许的,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盘活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提醒您,一定要准备好变更材料。



·农村土地可以承包5年吗?
    农村土地可以承包5年吗?农村土地一般不可以承包5年,《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原则上来说,30年内不能调整承包的耕地。当然,《农村土地承包法》也并不是一概禁止在承包期内调整承包地,在自然灾害严重损毁承包地等特殊情况下,可以调整承包地。调整承包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出现了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而不能是人口增多等自然、可预见的原因;②仅限于对个别...


·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从农民种地,企业建厂,到开发商盖楼,社会日常的生产活动都会牵扯到使用土地的问题。我国的土地公有制决定了土地的所有权为国家,作为公民的我们只能享有土地的使用权。那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我国现行的立法,一方面认为房产和地产为两种独立的权利,另一方面又把房产和地产捆在...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生活当中,您在买房的时候,本来买房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如果说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再不尽心竭力的为消费者进行服务的话,那么对于消费者来说,连最基本的权益也得不到保障。目前我国各种各样的法规对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都是有着相应的约束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


·江西关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江西关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江西关于征地补偿标准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


·最新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范围:勐省镇、勐来乡、勐角乡、勐董镇、糯良乡,平均补偿标准:324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班老乡、芒卡镇、班洪乡、单甲乡、岩帅镇(含团结工委),平均补偿标准:204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


·违法的征地案例有哪些
    违法的征地案例有哪些现在,各地城市化的步伐正在加快,城市要扩充,就需要更多的土地。然而,在征用土地的时候就会出现许多的问题,如强拆;违法征地;对赔偿不满意等等。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举一个违法的征地案例。违法的征地案例:诉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基本案情:2007年10月16日,株洲市房产管理局向湖南冶金职业技术学院作出株房拆迁字[2007]第19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杨瑞芬的部分房...


·上海是我国东部地区经济最发达的一线城市,在近几年全国房地产一
    上海是我国东部地区经济最发达的一线城市,在近几年全国房地产一片涨声的大环境下,上海市的房价水平也排在了全国的最前列,因此,从而导致的房产纠纷数量也比以往有了大幅增长,在具体实际中,只要是牵涉到房产的纠纷很少能够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一般都是通过起诉方式由法院判决,当然在案件诉讼审理中律师有着很大的作用,那么,上海房产纠纷 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


·土地使用证加多人名字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证加多人名字怎么办理?村民拿到宅基地后,就可以合法的修建房屋了,等房子盖好,村民要去办理一个土地使用证,以证明土地使用的合法性。一般来说,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是土地使用者的。如果村民实在想加名字上去,也是可以的,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那么土地使用证加多人名字怎么办理?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土地使用证加多人名字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证加名字,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及相...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