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参与了传销和网络诈骗要判刑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参与了传销和网络诈骗要判刑吗

您对于传销并不陌生,可能身边的朋友有陷入传销的漩涡的,对于网络诈骗也可能听说过。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诈骗的手段越来越多,很多人深受其害,其中也有不少人参与大额其中,您也想了解参与了传销和网络诈骗要判刑吗这个问题,至于判刑与否,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形和法律两个方面来决定,如果确实达到了判刑的标准,也会依法判刑的。具体的内容可以到下文了解。

一、参与了传销和网络诈骗要判刑吗

网络传销与传统传销是一个娘胎里双胞胎.传统传销为非法,受到工商部门的密切关注和严厉打击.网络传销使用了隐秘的不公开的手段,它的得利方式同样是交纳会费(或说是享受产品),然后再拉人进入作为自己的下线,如此泡制,这种方式与传统传销没有本质的区别。

传销如果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修正案七》要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组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般而言参加传销的普通人员是不按非法经营罪来处理的,本罪只处理带头分子、主要成员等。同时,在传销活动中,如果有绑架、非法拘禁、虐待、伤害等行为的,要数最并罚。如果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一般要依照《禁止传销条例》来由工商部门处罚:第二十四条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网络诈骗新刑法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量刑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3、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4、数额较小,没有达到2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但如果诈骗行为累计数额超过2000-5000,就可以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了。

无论是传销还是网络诈骗,只要达到了立案标准就会依法立案。在立案以后,符合量刑标准的也会依法判刑了。因此,判刑与否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形来判断的,但是大多数的违法行为都是要接受法律的制裁的,因此,您也要遵纪守法,确保自己的行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检察院刑事诉讼流程要多少天?
    一、检察院刑事诉讼流程要多少天? 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 二、检察院审...


·投案自首能减刑吗?最多减几年?
    许多犯罪行为人作案后后悔,承担刑事责任的话必须接受刑罚,并且是根据犯罪造成的结果量刑。但是,有些人犯罪后积极投案自首,期待能够被法院宽大处理,减轻身上的罪孽外,也期待早日回归社会。那么,确认自首后能不能减刑,或是会接受其他较轻的刑罚,可以先确定自首后产生的法律后果。 首先,犯罪后投案自首的,将可能得到以下的处理: 1、可以依据犯罪情形从轻减轻处罚; 2、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哪些案件不公开审理
    其实我们也并不是全然都没有机会参与到刑事审判的过程当中的,有些社会反响特别重大的案件,包括生活中有些民众自己就有亲自到庭旁听的这一种经历,除非是当前的案件符合了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不能够公开审判的话,那除了案件有关的人员,其他媒体朋友包括公民是不允许参加的。那么,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哪些案件不公开审理? 一、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哪些案件不公开审理? 下列案件不公开审判: ...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怎么判?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怎么判? 未成年人在我国的社会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未成年人在心智年龄上并不成熟,需要国家重点保护。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对于未成年犯罪也是有着严厉的规定,那么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怎么判?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是、抢夺、敲诈勒索...


·刑事诉讼法抗诉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抗诉的期限是多久近年来,我国的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冤假错案的事情,已经有了很大的减少。但是,这些问题还是会有发生的。为了减少错案的发生,我国也制定了一系列的保护程序,例如,对于错误的案件,相应的检察院便可以提起抗诉。那么,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抗诉的期限是多久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一、什么是抗诉? 抗诉是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人...


·传播淫秽物品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传播淫秽物品对于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无疑具有重要意义。那通常传播淫秽物品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传播淫秽物品罪 (一)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概念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


·法院判拘役体检的项目有哪些?
    法院判拘役体检的项目有哪些?各个地方的体检项目要求不一样,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以下为必须体检的一些项目:1、行政拘留的体检项目:血压、体温、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2、刑事拘留的体检项目:血压、体温、胸透、血常规、B超、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二、法律依据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中规定:第十六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由医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并填写入所健康检查表。发现...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是怎样的
    监外执行就是指犯罪嫌疑人按照实际情况是需要被拘役的,但是由于特殊情况犯罪嫌疑人可以呆在家中不需要坐监狱,但是也必须接受我国公安机关的监督。所以关于监外执行的程序和监外执行的条件等这些证都是需要法律来进行规范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罪犯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是怎样的?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是怎样的? 第一条为了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严格依法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监狱法...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