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的公司财大气粗,在没有竞拍到土地自己修建办公大楼的情况下,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有的公司财大气粗,在没有竞拍到土地自己修建办公大楼的情况下,居然直接购买现成的写字楼作为自己公司的办公大楼,这样的行为也是可以的,但毕竟在我国不常见。因此对于买卖写字楼的流程,可能很多人就不是很清楚了,下面我们来告诉您这个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一、买卖写字楼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一次性付款方式:

1、买方、中介公司、卖方三方签订《房产转让合约》,收取买方诚意金;

2、产权经查档无误后中介公司将买方的担保金转交卖方;

3、买方将楼款存入中介公司代管账户,卖方开出收据给买方,中介公司开出楼款存入代管证明给卖方;

4、买方(个人)提供购买人身份证明,如委托,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买方(单位)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委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5、卖方(个人)提供身份证明,房地产证,国土分局征收科开具的付清当年土地使用费证明;

卖方(单位)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房地产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公章,国土分局征收科开具的付清当年土地使用费证明,如委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6、买卖双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涉外交易需要公证;

7、买卖双方到上海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递交文件及《房地产权转让登记申请表》;

8、交易中心查档、初审、复审、核准,同意申请,登记楼款,办理产权变更登记(22个工作日,1个月自然日);

9、缴纳税费,出新《房地产证》,买方凭税票及回执领取,开楼款发票;

10、中介公司转付全部楼款到卖方账户;

11、卖方付清物业管理、水电、空调等费用,提交管理处费用交清证明,交接物业。

二、房改房出售需要交哪些费用

1、契税、印花税按照商品房的契税和印花税标准交纳

一般是按房屋售价的0.05%来缴交印花税。

2、土地出让金

房改房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其计算公式为: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所谓当年成本价,指的是该房产实际上市出售的当年,由政府颁布的房改房成本价,也就是“今年”的成本价。房改房在上市出售并且交纳土地出让金之后,其产权性质即等同于商品房产权了。

3、个人所得税

房改房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与商品房相同,只是起算时间上,房改房是以该房产当初房改时,交纳房改价款(购房款)的实际交付时间为起算,需提供当时的缴款凭证作为计算依据。

需要注意由于购买写字楼的价格也不菲,因此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购买。当然按揭贷款购买写字楼的流程与一次性付款购买的流程自然又是不太一样的。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土地使用权出租未登记可以补办吗?
    土地使用权出租未登记可以补办吗? 一、土地使用权出租未登记可以补办吗? 可以的;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时,需要进行补办登记,确认登记需要的各种证件材料,以及相关流程,从而保证登记顺利。登记需要缴纳相应的补助土地金额,从而才能确定登记结果的完成。如果当事人不进行登记补办,那么当事人的土地使用属于违法行为。 1、申请 (一)申请人 出租人(土地使用者)和承租人。 (二)申请时...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与划拨有什么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与划拨有什么区别?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与划拨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划拨土地是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无偿取得的,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却有一定的限定条件,比如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出让土地是国家以土地使用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与土地使用者,并需要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取得方式不同 土地划拨...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玩忽职守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玩忽职守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一、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玩忽职守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玩忽职守的立案标准是: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


·广西防城港市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广西防城港市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说到征地补偿标准只能够告诉您的是没有一个具体的量化的标准,您平日里不管是外出旅游或者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到其他地方出差,都会发现当地的状况和本地一样也处于一个城市面貌改造的过程当中,就拿广西的防城港市来说,现在有很多防城港市的公民都在我们的本站平台当中咨询,广西防城港市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广西防城港市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防...


·异地离婚怎么办理,有什么程序?
    您都知道,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协议离婚,还有就是诉讼离婚。对于夫妻双发在同一地区的办理离婚很简单,那么在异地的夫妻怎么办理离婚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异地离婚怎么办理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异地离婚怎么办理 一般协议离婚的话,不管是否在同一个地区,都是同样的办理办法。双方协商一致以后,可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对于异地离婚最大的问题就是法院的管辖权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


·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
    在我国,房子越来越多,预计近几年房子都卖不完,因为房价还是比较高的,也有一部分人买不起房子,只好买二手的房子。都知道土地使用证是你房子所有权的证明,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就无法证明房子是你的,那么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土地使用证的过户程序 1、选中房产并且签订购买合同; 2、向银行申请贷款,但是银行目前暂时还不受理个人直接申请的二手...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针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征用土地来实施的一项补偿规定。现实生活中,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也难免会遇到占用别人土地的情况,当然,也就需要涉及到赔偿。那么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有哪些陷阱?下面,就让来详细介绍一下吧! 一、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个人的土地使用法是什么
    个人的土地使用法是什么在我国,公民如果想要对土地进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才可以合理地对土地进行开发和利用。当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土地暂时可以归个人所有,那么个人的土地使用法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以下的资料当中为您做出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个人的土地使用法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