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管制的期限是多久,管制与拘役有什么区别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管制的期限是多久,管制与拘役有什么区别虽然管制也是属于刑罚的五大主刑之一,但要是被判处管制的话,一般是不会给予关押,但同时要适用社区矫正的。自然管制也是有期限的,而相比其他的刑罚,管制的期限也是比较短的。那究竟管制的期限是多久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管制的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管制规定为主刑的一种,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执行。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期的上限虽然比拘役长,但由于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拘役是剥夺人身自由。从性质上讲,管制仍轻于拘役。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行期,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扣除的执行期,由县级公安机关在其法律文书上注明,并加盖公章,通知本人,同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或批准机关。
二、管制与拘役有什么区别
拘役: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它具有以下特征: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3、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与其他刑罚的并罚如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科以有期徒刑和拘役刑、管制刑,即选择有期徒刑作为执行刑罚,拘役刑、管制刑、被有期徒刑吸收;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科以拘役刑和管制刑,则选择拘役刑作为执行刑罚,管制刑被拘役刑吸收。根据我国《刑法》中的规定,管制的期限是3个月到2年之间,而即使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规定也不能超过3年。而要是在被判管制之前,已经先行被羁押的话,那此时羁押一日可以折抵管制两日。若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制造海洛因多少克死刑?
    一、制造海洛因多少克死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构成及量刑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行为。具有上述行为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有下列行为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自从我国的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我国醉驾的行为就越来越少了,
    自从我国的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我国醉驾的行为就越来越少了,但仍然会有一些人心存侥幸,认为喝酒开车无伤大雅,而这些人中甚至包括了教师。教师醉驾除了承担刑事责任之外,有可能还会被开除公职,那教师醉驾被开除公职是否有法律依据?一起来看看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吧。一、教师醉驾被开除公职是否有法律依据?如果教师因为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故意伤害罪能否判处缓刑?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根据伤害后果不同(分为轻伤、重伤与伤害致人死亡三种情形),量刑也有所不同。根据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构成故意伤害罪能否判处缓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伤害罪能否判处缓刑 根据缓刑制度设计及刑法规定,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经济损失的,可以适用缓刑。 ...


·刑诉法第七十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当代社会,刑事诉讼法是一部与实体法相配套实施的程序法,刑事讼法的条文内容十分的多,涉及到的事项范围也是比较广阔的,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普通老百姓一般都不知道刑诉法第七十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刑诉法第七十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第七十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客体是什么?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客体是什么?(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二)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具体包括四种情形: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按照法律规定,行为...


·犯罪中止的特性具体是怎样的
    犯罪中止的特性具体是怎样的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特征如下:(一)中止的时间性。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之后、犯罪呈现结局之前均可中止。中止的时间性,是由中止的有效性决定的,即“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决定了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中止不...


·很多人在说话的时候会胡说八道,而这样的行为有可能触犯到刑法是
    很多人在说话的时候会胡说八道,而这样的行为有可能触犯到刑法是这些人都不会意料到的事情,其实这些带有侮辱、诽谤性的言论是可能涉及到侮辱诽谤罪的。而且在当今社会,法院对侮辱、诽谤性案件做出的判决也是非常的多的,那么诽谤罪的刑事判决书范文怎么写?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一审公诉案件用)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


·对罪犯减刑一次最多减多少
    在对罪犯进行减刑的时候,必须要严格按照法律中规定的减刑幅度进行,不能擅自超过法律规定的幅度进行减刑,否则的话就属于违法的行为。那按照法律的规定,通常对罪犯减刑一次最多减多少比较合适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对罪犯减刑一次最多减多少 关于减刑可以减多少年以及减刑最多能减多少的问题,依不同的刑种有不同的限制。具体规定如下: 1、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