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设合同订立审核的重点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建设合同订立审核的重点是什么?工程建设往往都需要多个承包方共同承包完成,而且工程建设中涉及的项目比较多,建设工程金额比较大,因此工程建设中建设合同订立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对建设合同订立的审核一定要引起重视,以免出现错误,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不仅不利于工程建设的进度,造成的建筑工程也很难达到验收标准。一、建设合同订立审核的重点1、合同预算部审核合同文字和结构、价款及价款调整(投标文件的经济标或项目价款计算书作为合同附件)、合同款支付、变更、签证、结算、奖惩等与项目成本有关的条款;2、工程部门审核合同的工作范围、双方权利义务、技术、工期、进度、质量、保修等条款;3、物质采购部审核材料(设备)的采购与供应的型号、数量 、达到时间、装卸货责任、质量保证金等条款。4、财务部审核签约公司名称、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发票形式、代扣代缴等与财务核算和纳税有关的条款;5、法律部门(或法律顾问)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变更、解除、违约、索赔、不可抗力、诉讼等条款;6、主管领导对合同及以上部门的意见进行整体审核; 7、总经理整体审核。二、建设合同的签署、盖章和执行1、合同原则上由对方先签字盖章;合同按照规定审批顺序全部完成后,由合同预算部按照审批意见和即将最终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对照,有添加或需要修改的及时更正,确认无误后,按照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理签字盖章手续;2、合同存档、备案:合同签订一周内,合同正本原件及副本原件全部交行政办公室存档,合同副本复印件交合同预算部、工程部、物资采购部、财务部、及合同执行部门留存使用;合同原件严禁外借(项目报建、报批除外)。3、合同执行部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涉及工期、造价、质量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和确认。涉及双方往来函件,如以公司名义发出时应以法律规定的有效方式发送,并要求对方签收并保留发出的凭证。4、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预算部应及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做到心中有数;5、原则上公司不办理先施工后补合同的程序。三、建设合同变更、转让及解除1、合同变更、转让及解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2、变更合同范围和付款条件、转让合同义务、解除合同的应采用补充合同的形式;3、变更、转让或解除后合同,执行部门应在一周内完成修改、存档和通知,方式和范围同合同存档、备案的相关规定。各部门应对原合同文本进行标示,以免错误的执行原合同。和其他合同一样,建设合同订立的审核部门要对建设合同的权利义务、工程的具体情况、建设工程款的具体情况等等全部都要一一审核,为了避免遗漏,审核过程一定要细心,然后就可以双方工程签订建设合同,鉴定好的建设合同,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也可以变更或者是转让,因为建设合同订立涉及到很多的法律,因此签订之前可以参阅相关的法律规定。



·苹果苗木购销合同怎么写?
    苹果苗木购销合同怎么写? 一、最新苗木购销合同 苗木是具有根系和苗干的树苗。凡在苗圃中培育的树苗不论年龄大小,在未出圃之前,都称苗木。苗木种类:实生苗、营养繁殖苗、移植苗、留床苗。苗木还可以按照乔灌木分类,一般在北方乔木苗比较多,南方灌木比较多,这主要是由于生长气候所引起的。 二、苗木购销合同书范本 苹果苗木购销合同 甲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一、出租人合同解除权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出租人合同解除权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出租人的解除权要分两种情况: 1、普通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享有解除权,能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有4种:一是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二是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三是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四是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


·我国有多少种有名合同
    我国有多少种有名合同 一、有名合同的概念。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中国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和民法学中研究的合同都是有名合同。 二、我国有多少种有名合同。 有名合同包含了合同法与民法中的合同。所以它包含了以下15种不同的合同: 1、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供用...


·强制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强制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一、强制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虽然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的联系十分紧密,但合同解除本身并非违约责任形式。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的形式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 合同解除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亦称为实际履行、依约履行、强制履行,作为一种违约后的补救方式,是指一方在违反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依据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


·产品购销合同有效期如何确定
    产品购销合同有效期如何确定 产品购销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至于产品购销合同有效期也和其他合同一样,如果未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的期限,有没有合同无效或撤销的事由,一般是有效的。今天,我们就和您聊聊合同的有效期。 一、产品购销合同有效期如何确定 依法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在合同约定履行期内当然是生效的,除非已经履行终结,或者被撤销或宣告无效。 不过要是因为购销合同产生了纠纷,而需要向法院...


·留置权
        留置权指债权人按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物的条件: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须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须债权的发生与占有该留置动产有直接的牵连关系...


·合同法定金罚则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合同法定金罚则的基本内容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合同法》将废止。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十分常见,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会约定一定数额的定金,它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如果支付定金一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不返还定金。这就是民法典的定金罚则。下面,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民法典定金罚则的基本内容。一、民法典定金罚则的基本内容《民法典》...


·签合同的形式主要有哪些?
    签合同的形式主要有哪些?(一)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口头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头形式。合同采取口头形式,毋须当事人特别指明。凡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用口头形式。但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举证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关系的内容。合同采取口头形式...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