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在第三次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怎么判离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我们发现现实中有的夫妻起诉了很多次,但法院都没有判决离婚,这是为什么呢?肯定是夫妻的情况不满足离婚的情形规定,因而法院也不能作出离婚的判决。那夫妻在第三次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法院怎样才会判离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在第三次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怎么判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四种“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即必须判离)1989年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了13种“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即可以判离也可以不判离婚)是否准予离婚,主要从双方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感情现状、有无和好可能等来确定夫妻感情是不是确实已经破裂。如果确实已经破裂且无挽回余地,法官也有可能在上述法定情形之外判决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应该注意什么
第一、 要准备好诉讼材料。在离婚诉讼中应该带齐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等。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你应该根据你的诉求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防止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第二、核对证据时,要辨明真假开庭审理是整个诉讼的中心环节,每一步都不应疏忽。特别是在法庭核对证据阶段,对于有利于对方但不符合事实的假证,必须及时揭露、批驳,并应提供新的证据来予以否定。需知证据是法院定案的依据,在证据问题上疏忽了,就会使自己陷于被动局面。当然,对这个问题要实事求是,不能无理辩三分。如果不利于自己的证据确凿属实,也应承认。因为真的终究是真的,不会因为自己进行反驳就会变成假的。第三、说清楚诉求,从容应答在审理中一定要在如何向法院讲清事实方面下功夫。除了要向法院提供证据和证据线索还要通过起诉或答辩、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活动,把应该讲的话全部讲出来。还要注意学习法律,把话讲到点子上。只有把握住事实,又掌握有关法律,才可能胜诉。作为原告应该针对对方的提问做出适当的辩论。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因对方的言语而恼怒,切忌在法庭大闹。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住,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其实不管是夫妻第几次起诉离婚,只要满足了相应的情形,那么法院都是会判决离婚的,但也要注意实践中的特殊情况,如女方正在怀孕或哺乳期内的,那此时男方起诉到法院的,原则上就是不会判决夫妻离婚。而在第三次起诉离婚的情况下,一定要吸取前两次的经验教训,这样才能达到最终的目的。



·家庭纠纷到什么程度才拘留?
    家庭纠纷到什么程度才拘留?家庭纠纷到违反治安管理法律规范或者是存在故意伤害且存在着逃跑等紧急状况程度才拘留,我国法律规定,拘留分为三种,即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行政拘留是法定行政机关(一般仅限于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最长为15日。因这种拘留主要针对违反治安管理法律规范的一般违法者,所以也被称为治安拘留。行政拘留在学术上又...


·绍兴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绍兴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


·通常婚姻中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判?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出轨行为的话,那对夫妻之间感情的影响还是很大的。这种情况下有不少夫妻最终都是离婚,但在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往往产生争议。这样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由法官做出相应的处理。那通常婚姻中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判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婚姻中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判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一方出轨,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的原则包括以下几点:1、双方协商决...


·一,当事人离婚如何统计财产
    一,当事人离婚如何统计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二、离婚分割的是哪些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夫妻离婚后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该怎么办
    夫妻离婚要是确定好房屋需要给另一方的话,那此时就需要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尽快的将房产过户给对方,以免日后产生什么不必要的纠纷。但如果离婚之后对方不配合办理过户的话,这样的情况下应该要怎么办才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后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该怎么办 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都不是问题,可以...


·无形损失属于国家赔偿范围吗?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我们有时会听到有些公民抱怨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不按照既定规范审理案件,导致自己的权益收到了侵害,针对此种现象,为了保护公民的权益,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国家赔偿法,根据该发的规定,无形损失属于国家赔偿范围吗? 一、无形损失属于国家赔偿范围吗? 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是指国家对某些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事项。《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


·离婚财产官司输了律师费由谁出?
    离婚财产官司输了律师费由谁出?由败诉方出,律师费由请律师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以后,该方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且胜诉原告的话,可以要求原告支付这笔费用(法律支持一方当事人偿付他方当事人为案件审理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如果原告要聘请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因各地律师代理民商事案件收费标准不一样,但最低不会低于1000元。律师案件代理费也分为一审代理、二审代理和执行代理。...


·领结婚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领结婚证有哪些注意事项1、需携带保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口的,只需携带本人集体户口证到人才市场换证即可;2、需携带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常住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先到当地户籍管理部门补证。3、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需准备一份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一定要使用A4纸,最好是两个人的户口页复印在一张...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