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聘任合同是怎么写的,最新聘任合同范文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般在对方不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的情况下,公司若还需要聘用的话,那此时一般与其签订的都是聘任合同,而不再是劳动合同。这里的聘任合同是劳务协议的性质,但在合同中也应当将相关的内容约定清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那这个聘任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聘任合同范文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工作,为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甲方聘任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职务(工作)。

第二条 聘用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甲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甲方应在协议期内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甲方在乙方严格按协议完成工作后,必须按时以现金的方式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在聘任期间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表现实施专业管理,并有权进行考核。

第四条 乙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乙方有权获得劳务报酬。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建议和意见。乙方应结合甲方需求认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乙方在公司的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需加班的时间另行规定) ,每阶段工作完成后必须将工作进展情况如实地报告甲方。

(四)乙方在受聘期间以及聘用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对公司技术资料、成果及其获悉的其他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泄露给他人或甲方的竞争单位。

(五)乙方受聘于甲方后,原则上不应再为其它企业提供服务,如遇极其特殊的情况需要为第三方服务时,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五条 其它约定

1、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由于健康或因其它方面的原因不能胜任所聘职务(工作)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乙方超过 15 天未到甲方工作事前又未取得甲方同意的; 本条第2项的情形需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后方能终止。 第七条 除本协议第五条第3项所述解除协议的情形外,甲乙双方若需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由双方在交接清单上签字。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同甲方进行工作交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九条 依据本协议第五条第3项、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及任何形式的补偿。

第十条 本协议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寄送相关文件、通知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的,对方可视为未变更,由此造成的不利法律后果,由未尽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

第十一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先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协议条款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签订的所有用人合同、协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自动废止。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中的内容对当事人而言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产生纠纷的时候,合同中的内容可能还会帮助当事人减少损失、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但并不是公司会与所有的劳动者签订聘任合同,一般在建立劳务关系的情况下,才需要签订。


·如果手腕骨折工伤评几级伤残?
    如果手腕骨折工伤评几级伤残? 《最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十级里的第十四条规定:十级、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二、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级伤残赔偿标准 (伤残赔偿都要做伤残鉴定,以伤残等级赔偿!)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24个月=61224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90%支付至...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包括哪些?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包括哪些? 一、什么是劳动争议 1、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都能相互合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之间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


·深圳手指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是工作人员在工作岗位上难免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需要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去医疗机构做工伤鉴定。那么,2017深圳手指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深圳手指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具体的请看一下内容: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七条 肢体缺失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概念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概念是什么?建筑工程的质量把关必须要严格,因为建筑工程质量如果出现问题,可能会危害到人们的生命健康。因此施工队不仅在施工过程就要注意质量问题,在施工结束后还要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只有符合验收标准才算是完工,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概念是什么?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概念是什么?工程验收是指在工程竣工之后,根据相关行业标准,对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果进行评定的过程。由施工班组自...


·很多朋友在公司辛辛苦苦工作很多了年,都不知道怎么去维护自己在
    很多朋友在公司辛辛苦苦工作很多了年,都不知道怎么去维护自己在公司的利益,比如签订的劳动合同不是很懂,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也不知道,甚至是没有经过自己的允许就终止了跟公司的劳动关系,自己不知道吃了多少哑巴亏。今天咱们就跟着我们一起来看看当公司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通知书后我们要做的是什么。 公司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通知书我们该怎么办? 若解聘通知书中的解聘行为违法,即使劳动者已签...


·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因为如果在建设过程
    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因为如果在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出现了问题,就会在投入使用中出现更大的安全事故,因此,对于建设工程质量我国相关法规中有详细的监督管理细则,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工伤认定厂里不配合怎么办
    虽然说员工只要在工作范围内和工作时间内发生了工伤的话,工厂或者说用人单位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最起码应该积极配合的员工进行工伤认定。但是实际上我们几乎可以说很少有用人单位会主动的进行配合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工伤认定厂里不配合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厂里不配合怎么办?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个人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哈尔滨集体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哈尔滨集体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的不断转变,一些传统的经济主体形式由于经营体制、机制的僵化和落后,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的需要,如果不进行改制就只有走上消亡的道路,在企业改制中,既涉及国有企业、也涉及集体企业,而对于职工的安置和补偿则是改制最大的难点之一,那么,哈尔滨市集体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经济补偿标准 1、经济补偿按职工的工作年限...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