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二审反诉的条件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二审反诉的条件许多刑事案件同时也会带有民事诉讼请求,在这种类型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可以提出上诉,进入二审程序。在二审程序中,如果被告有新的证据可以证明自己的立场,也可以进行反诉,起诉原告。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二审反诉的条件有哪些?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二审反诉的条件
1、反诉的被告必须是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向受理本诉法院提起针对其他人的诉讼,尽管与原告人有一定牵连,也不能构成反诉。倘若,被害人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被告人自然也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反诉。2、反诉的赔偿请求,必须是基于同一侵权法律事实前提下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物质损失。3、反诉的赔偿范围应当与本诉的赔偿范围一致,只限于因侵权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二审反诉要注意的问题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反诉,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反诉状,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审判人员记入笔录,并告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反诉被告人);2、反诉原告人的举证责任与本诉原告人一致,只就请求赔偿的数额向法庭提供证据。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反诉被告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4、对附带民事部分,可以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5、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判决。6、经审理确认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这也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被告在二审中可以提交反诉状给法院,同时也要提供相关的证据以证明自己的立场。一般来说,法庭在审理案件之前会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才会与刑事诉讼一同判决



·串通投标罪怎么认定
    很多时候政府部门会优化资源的配置,在做一项大型项目的时候会选择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而这种情况下,有的公司、企业为中标,与政府合作发展,就有可能与相关负责人串通起来投标,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在我国是会构成串通投标罪的,而在实际定罪之前,还是要先进行认定才行。那么串通投标罪怎么认定呢?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串通投标罪怎么认定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正常的招...


·醉驾没有血检可以定量刑吗?
    醉驾没有血检可以定量刑吗 醉驾没有血液鉴定,无法定罪量刑。根据法律规定,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定罪,即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危险驾驶罪定罪罪名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是怎样的?
    刑事自诉案件对应的应该是刑事公诉案件,很多时候我们看到的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其实都是属于公诉案件。而刑事自诉案件一般是由受害人自己向法院告诉。那法律中规定的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根...


·刑诉法关于哺乳期一年规定是什么?
    我们知道,出于对怀孕妇女和处在哺乳期妇女的保护,两怀妇女犯罪是不适用死刑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哺乳期一年有明确的规定,那么你知道刑诉法关于哺乳期一年规定是什么吗?本文将列举出关于哺乳期妇女的相关规定,来供您一起参考了解。一、刑诉法关于哺乳期一年规定是什么?《刑法》规定妇女的哺乳期,妇女的哺乳期是由《劳动法》与《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的,妇女的哺乳期为一年,从小孩出...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主体
    众所周知,在美国携带枪支是一种合法行为,但在中国,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将不在合法。而抢劫枪支、弹药等危险药品更是会受到被判处十年以上甚至无期等严重处罚。那么,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主体是什么呢?又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让我们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什么是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是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夺...


·刑讯逼供司法解释有哪些?
    众所周知,刑讯逼供是为《刑事诉讼法》所禁止的行为,刑讯逼供所获得的证据是要排除使用的。面对刑讯逼供的行为,《刑讯逼供司法解释》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今天,就和我们一起进行了解。 2012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这部共24章、548条、7万余字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历史上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将...


·获刑两年缓刑三年的判决是否合法?
    获刑两年缓刑三年的判决是否合法?获刑两年缓刑三年的判决是合法的。1、法院不会出现这样的判决。因为考验期要大于徒刑。如判决有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2、判决有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意思就是法院先宣告被告人有罪,但有条件的暂时不执行刑罚。如果在判决之后的三年不再犯罪、不违反规定,过了考验期刑罚就不执行了。如果在考验期间再犯新罪,那就原判决和新罪判决合并执行。二、缓刑的基本概况范围缓刑...


·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有什么区别
    我国的拘留具体分为了三种,包括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司法拘留,名字不同当然也就意味着具体的规定、内容是不同的。实践中不少人容易将这些拘留搞混淆。下面小标就主要为您介绍一下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的区别吧。 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区别。司法拘留,是在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过程中,法院对于有严重妨碍诉讼行为的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人员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的主要区别是: 1...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