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非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由于非上市公司融资十分艰难,因此想要壮大发展还是有一定的难度,但非上市公司又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所以无论怎样,还是要解决非上市公司融资方式困难的问题。因此分析非上市公司现有的融资方式的特点,以及其存在的问题,对帮助解决非上市公司融资难的问题有着非常大的帮助。我国政府在针对非上市公司融资难的问题上,主要采取了这几个方面的措施:建立商业银行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推出创业板市场;改善创业投资和融资租赁政策;扩大非上市公司集合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但这些措施及融资方式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预期的效果也是大打折扣。以下对这些融资方式进行逐一分析。
1、内部融资
对非上市公司而言,内部融资的优点有,成本低,周转性好,却风险性很大。内部融资主要是企业所有者的个人积累及其个人借贷等集资方式。这种集资方式除了筹集资金的量有限,不能有效发挥财务杠杆作用外,企业往往需要承担较多的外部压力,一旦经营状况不好,此方式便难以继续融资。信用丧失、债务纠纷等一系列严重问题,企业因此进入严重的危机甚至破灭。另外,倘若企业将大量的盈余公积或未分配利润用于扩大再生产,则相应的降低了风险抵抗能力,对外部环境变化产生的影响相应增大。
2、商业银行融资
银行贷款是非上市公司外部融资的主要来源。相对于其他外部融资手段,银行贷款具有成本低,速度快等优点。但非上市公司一般在公司规模与资产数额小,非上市公司要获得银行贷款比较困难。非上市公司数量庞大,银行若能充分利用起非上市公司融资这个资源,银行业务量一定迅速增长,但这对银行来说也意味着非常大的风险。信息不对称——非上市公司无法提供银行甄别风险所需的完整财务数据,银行需要收集财务和非财务的各种信息以做判断,仅仅上百万元的贷款,银行投入的人力、物力可能不低于一笔数亿的批发业务,而在收益上显然无法和后者相提并论。在融资上,银行自然更乐意与大企业打交道,而非上市企业又基本上都属于小型公司。并且,能够得到银行贷款的非上市公司来说,也存在不少问题。银行提供的长期贷款比例小,收费名目多,数额大等一系列问题。
3、小额贷款公司
2008年以来,国内实行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放宽了民间资本的金融进入标准,民间资本正式成为信贷市场的一角。这种融资手段充分调动了民间的活跃资金,在一定范围内减少了地下灰色金融行为;此外,对放贷人不准吸收公众存款、闲置利率上限、限制持股比例等约束条件将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与大型金融机构不构成竞争之态,利用市场进行赢利的同时也防止了市场风险的发生。因此,非上市公司融资方式主要是这三种,内部融资、商业银行融资及小额贷款公司,这三种融资方式都有其独特的优点,而且每一种融资方式都有着低成本以及灵活的周转性,只是在风险成安方面需要多加思量与注意,因此,在选择融资方式的时候一定要多加考虑。



·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有限公司设立的 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定的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


·国有企业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国有企业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国有企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重要的企业类型,在关键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我国出台了多方面的国有企业管理办法。那么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具体包括哪些内容?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个了解吧。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和管理,节约国有企业资金,防止国...


·企业强拆,找不到责任主体怎么办?
    企业强拆,找不到责任主体怎么办?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内容可知,对于集体土地上的土地征收,由土地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其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因此,在没有进行特别授权的情况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拆除房屋的责任主体。同时,由于在征收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关...


·有限公司增资流程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有限公司增资流程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有限公司增资流程 (一)开立股东会 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二)开立验资账户 开立验资账户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股东身份证原件、增资股东会决议及验资户银行的各种开户表格。 (三)增资资本进账询证...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样赔偿?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样赔偿?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职场上常有的情况,也是工作者身为员工最有可能遇到的问题,那么应该怎么样赔偿呢?在不同的情形下,有不同的赔偿方式,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详细的解答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样赔这个问题。 一、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首先,毫无疑问的是,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


·公司法人变更后还需要变更什么?
    公司法人变更后还需要变更什么? 一、公司法人变更后还需要变更什么? 需要到银行进行同步的信息变更的。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二、提供资料: 1、 印鉴卡----变更前原印鉴加盖于印鉴卡背面 2、 单位银行结算帐户预留印...


·公司法新设立的股份公司股份转让限制是什么?
    在公司经营活动中,股权转让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般都是在股东之间进行转让,也可以转让给第三人。我国公司法对股权转让有专门的条款,其中有针对有限责任公司,也有股份有限公司方面的。那么,公司法新设立的股份公司股份转让限制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公司法新设立的股份公司股份转让限制是什么?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女性在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的时候,都是受到劳动法的保护的,如果公司将女性辞退,是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条例对女性进行补偿的。 当公司违法解除怀孕期间的员工劳动合同,员工有两种维权方案: 第一种,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则仲裁或法院会撤消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