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贵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贵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近年来,为了提高生产力,加强同其他省份的联系贵州省在大范围面积内修建铁路、高速公路,难免需要征占公民的土地,且占用的大多数都是农民的土地。为了体现公平原则,在土地被征用后可以按照贵州征地补偿标准得到补偿。一、贵州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每亩11490元计算;征收其它农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按每亩4596元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每亩3447元计算。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每亩16086元计算;征收其它农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的,按每亩5745元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即按每亩1149元计算,地上附着物据实按标准补偿。二、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三、征地补偿费用什么时候发?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拒不领取征地补偿费用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被征地方的名义将其征地补偿费用予以专户储存。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它费用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征地统一年产值综合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规定,国家在征用农民的土地前需要向其介绍相关政策规定,且双方需要就土地的赔偿款额达成一致后签署协议。政府需要在合同签订后的一个星期之类按照贵州征地补偿标准在一周内完成相关补偿款额的支付,一般村民会得到几万元的补偿。



·庐江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庐江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对农民集体所拥有土地进行征收或者征用,并按照土地之前的用途来对土地所有者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称为征地补偿。然而各地由于经济发展程度不一,土地状况也不相同,所以征地补偿标准会有所不同。那么庐江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由来给您解答。 “征地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转让还是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转让还是流转?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下简称为“承包经营权”)是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民法通则规定了公民、集体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第80条第2款、第81条第3款)。 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


·土地出让相关税费
    土地出让相关税费 土地出让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方式,土地是珍贵的,所以一般涉及到土地方面的税费征收都比较多。关于土地出让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税费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土地出让相关税费的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土地出让主要有以下相关税费: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在中国境内转让土地使用权,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对于土地所有者出让土...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是怎样的?农民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双方当事人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合同主管部门审查→双方签订合同→合同主管部门备案登记→乡镇人民政府合同主管部门批准(流转成功)。 (一)农户自主流转其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按以下程序办理: 1、流转双方洽谈磋商,认定流转方式、流转时间、流转价格以及流转收益支...


·外地人上海买房社保补缴可以不?
    外地人上海买房社保补缴可以不?社保是不能个人补缴的,补缴必须是单位。“沪九条”新政细则要求,3月25日以后(含3月25日)签署的买卖合同,外地人社保或税单计算到签合同日期往前推63个月里累计满60个月。据悉,此次只要在过去63个月里累计缴满60个月即可买房,即时执行。其中的“累计”是指正常缴纳,补缴不被接受,且断缴不超过3个月。此外,在最新的细则中规定“一手房查询购房资格前移,...


·土地使用权入股相关税费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入股相关税费有哪些? 在实际中,对于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是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自行处置手上的土地使用权的,比如入股、出租等等。当我们使用土地使用权来进行入股的时候,通常会涉及到一定的税收问题,对此,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土地使用权入股相关税费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入股相关税费有哪些? 一、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孩子抚养权能在异地起诉吗?
    孩子抚养权能在异地起诉吗?孩子抚养权不能在异地起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是一方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另外一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另外一方支付,原告可以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者被告常住地区法院提出诉讼。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


·征收土地补偿款,补偿款包括哪些?
    征收土地补偿款,补偿款包括哪些?国家在进行某项特殊经济改革或者要建设某项社会公共基础设施时,需要用到人民正在使用的土地。国家便会通过法律手段,对人民正在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为了保障人民的利益不被损害,国家在征收土地的时候,会对人民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而征收土地补偿款是根据具体的征收土地赔偿标准进行补偿的。一、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包括哪些?为了国家或者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对土地进行征...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