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医司法鉴定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针对案件的一些专门性问题,需要通过法医司法鉴定才处理,法医司法鉴定是运用科学的手段对人体的损害程度进行鉴定,而后出具法医司法鉴定结果,从而对案件的一些问题提供法医鉴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想要做法医司法鉴定的,需要符合法医司法鉴定的条件,在法医司法鉴定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办理进行鉴定。


一、法医司法鉴定办理程序
1、被鉴定人受伤后应先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办案单位初步调查后出具《法医鉴定委托书》;

2、被鉴定人持《法医鉴定委托书》及有关病历资料到法医鉴定中心鉴定;

3、鉴定的按照“首诊负责制”的原则受理鉴定,认真询问受伤史、检验伤情并及时拍照,根据伤情需要让伤者到有关医院进行必要的检查及复查,某些医学资料应按照“会诊制度”请有关医学专家会诊;

4、鉴定人制作规范化的鉴定书(包括鉴定正文、损伤照片),按照《鉴定书审核签发制度》由有关领导审核签发后交法医鉴定中心办公室,并通知被鉴定人或办案单位领取鉴定书;

5、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当事人向办案单位提出申请,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到法医鉴定中心进行鉴定或重新鉴定.

二、法医司法鉴定办理时限
1、轻微伤鉴定书于材料备齐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出;

2、轻伤鉴定书于材料备齐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出,涉及功能性损伤如视力、听力减退、肢体活动障碍等,须于一个月后视功能恢复情况而定;

3、重伤鉴定书于材料备齐后七个工作日内发出,涉及容貌毁损、肢体残废和听觉、视觉丧失等,须于损伤恢复达临床稳定(一般在损伤后3-4月)后视功能恢复情况而定;

4、伤残程度鉴定须待病情稳定,临床治疗终结后进行,鉴定书于材料备齐后十个工作日内发出。

三、法医司法鉴定受理条件
1、本市范围内发生的所有故意伤害案件中当事人的损伤程度鉴定;

2、公安机关内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军队保卫部门委托的涉及人身伤害的其它鉴定;

3、法医检验无明显外伤或因时间较长原损伤已消失者,法医鉴定不予受理。
需要先到公安部门报警,公安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出具法医司法鉴定的委托书,然后就可以到指定机关做法医司法鉴定,根据不同的伤情情况,法医司法鉴定的结果出具的时间也不同,最早三日内发出,但是首先要保障资料齐全,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具法医司法鉴定的结果,对鉴定结果不满的可以申请重新或者补充鉴定。




·不提起诉讼是否可以鉴定过度医疗?
    不提起诉讼是否可以鉴定过度医疗? 一、不提起诉讼是否可以鉴定过度医疗 不提起诉讼也可以鉴定过度医疗。鉴定过度医疗是到附近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的。按照相关的鉴定标准鉴定即可。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


·上海医疗纠纷赔偿重点有哪些
    上海医疗纠纷赔偿重点有哪些?首先,上海市医疗纠纷鉴定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人民法院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一般统一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2、医学会认为无法鉴定的,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鉴定必要的,可以另外组织鉴定。 3、医学会的选择由诉讼双方商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指定。鉴定不限于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进行。 4、医疗用品的质量鉴定由其他专业机构进行。 其次,是部分关于医疗纠纷的细则:...


·医疗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
    医疗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构成医疗事故的,一般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对受到损害的患者及其家属作出相应的赔偿。这其中就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的赔偿。那么您知道医疗事故医疗费怎么赔偿吗?而医疗事故误工费又该如何计算?我们在本文马上为你做一一解答。 一、医疗事故医疗费赔偿怎么算 按照《医疗事故条例》的规定,医疗费的承担是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


·我国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做?
    我国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做? (一)怎样提起医疗事故鉴定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a.医、患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分别填写鉴定委托书并签字。 b.医方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供查验,并同时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法医轻伤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司法鉴定的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且由于司法鉴定人是哪些具有较高专业技能的高技术人员,故而无论是在司法审判过程总,还是案件侦查时,都可以利用司法鉴定来推进司法进程。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若遇到死尸,或当事人受伤等情形时,公安机关是可以请求鉴定机构的相关人员按照法医轻伤鉴定标准做法医鉴定的。 法医轻伤鉴定标准 一、颅脑、脊髓损伤 1.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 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人民法院要做出患者胜诉的判决,必须要确认下列事实存在: 1、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 2、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着疏忽或懈怠的过失行为; 3、患者所受的人身损害是医疗过失行为所致。对于第1项事实,较易于证明。 但对于第2、3项事实,一般的患者,则很难以证据证明。在现有的医疗服务水平下...


·苏州医院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一、苏州医院可以做工伤鉴定吗?医院无权鉴定先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具体地址可以咨询劳动局)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和医院病历卡、拍片的片子等。二、工伤伤残鉴定程序是什么?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


·医疗事故赔偿时效是多长
    医疗事故赔偿时效是多长医疗事故的赔偿是发生医疗事故以后主要的救济途径之一。医疗事故的赔偿时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就是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因为如果超过了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法院就不会支持赔偿的诉讼请求,也就无从谈及赔偿事项了,那么医疗事故赔偿时效是多久呢?为您整理了一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医疗事故赔偿时效是多长医疗事故赔偿时效是三年,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