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眼睛工伤鉴定等级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根据劳动者不同的职业,社会都为其提供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在工作中,难免有一些劳动者因为其工作原因,导致身体不适以至于影响自己的劳动能力,这就对我们的经济来源造成了损失,尤其是对于我们最脆弱的眼睛,如果眼睛受了伤就很难痊愈了,那么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眼睛工伤鉴定等级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三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2、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3、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四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 ≤20°);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3、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 %(或半径≤20°);

五级:

1、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3、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2~0.25;

4、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5、双眼视野≤40% (或半径≤25°);

6、一侧眼球摘除者

六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

3、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2;

4、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七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3、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

4、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5、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6、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八级:

1、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2、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3、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4、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

5、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者;?

6、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7、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手眼压控制正常者

九级:

1、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3、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4、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十级:

1、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2、双眼矫正视力≤0.8;

3、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4、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5、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6、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7、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8、晶状体部分脱位;

9、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10、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11、外伤性瞳孔放大

其中每一个级别都详细说明了致残标准症状,对于在工作中使得眼睛造成以上级别中的伤害,可以向公司申请理赔,如果在协商中没有得到合理的赔偿,可以申请法律帮助通过法律的渠道为自己争取工伤赔偿的权益。


·节日加班总共多少工资?
    节日加班总共多少工资?应当根据实际的工作时间和假期类型而定,根据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


·单位是否可以开除试用期员工
    可以说试用期是劳动者就职时期的一个过渡阶段,很多单位都会认为在试用期内是可以随时辞退员工的,这样就能以较低的人工成本来完成一些不是特别重要的事情。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单位是否可以开除试用期员工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是否可以开除试用期员工 很多用人单位都存在一个错误的认识,认为在试用期内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种认识是...


·工作六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工作六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对于一个劳动者来讲,如果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了6个年头,可以说是很长的了,也可以算作是单位的老员工。一般对于这类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单位都是很乐意进行续签的,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不续签的情况也是有的。那么此时工作六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


·劳作联系是劳作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树立起的一种权
    劳作联系是劳作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树立起的一种权力与责任的联系。按照劳作联系断定准则进行的劳作联系断定成果直接影响者劳作的切身利益,所以劳作联系的断定对劳作者含义重大。接下来我们带你看劳动关系转换三方协议详细版。 劳动关系转移三方协议 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关于将丙方劳动关系从乙方转移...


·跟总公司签劳动合同工作在分公司合法吗?
    跟总公司签劳动合同工作在分公司合法吗?这种关系是属于合法的,根据《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一般情况下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作出的法律行为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但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如中国国有四大银行各地的分行等等)。根据你说的情况,你所在的公司应该属于一般情况,因此,针...


·用人单位压工资合法吗?
    用人单位压工资合法吗?一、用人单位压工资合法吗从相关法律规定来看,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公司动迁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动迁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赔偿标准 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1、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


·工程质量问题等级分类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等级分类是什么? 我国的经济发展极为迅速因此各式各样的建设工程也在紧张的进行,每个人最为担心的就是这些工程的质量问题,因为工程的质量问题直接影响到日后的使用,严重的还会威胁到使用者的生命安全,我国对工程质量有严格的规定,那工程质量问题等级分类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程质量分级管理制度实施范畴为: 1、建设指挥部领导:指挥、副指挥。 2、建设指挥部部门...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